结束后,她已是脸颊发红,气喘吁吁,汗水从额头沁出。
但季安灵并没有离开舞台。
她手持话筒,平缓呼吸后,面带微笑的看着台下。
季安灵深深鞠躬,随后直起身。
她悦耳声音从话筒传出,传遍整个会馆。
“非常感谢大家抽空来参加我的第一次演唱会,说实话,我从未想过我这一生会有这样辉煌灿烂的一刻,大家为我而来,倾听我的歌声,当我的听众……这次演唱会是我的第一次,但绝不会我季安灵的最后一次。”
舞台上沐浴在灯光下的女孩顿了顿。
“在这次散场前,我想特别感谢一个人,”
她望着方策所在的方向,好似在这遥远的距离里,两人能四目相对。
“感谢我喜欢的男人,方策,是他保护着我的梦想,说服我妈妈,送我录歌的录音机,把歌送到我经纪人那里,是他让我勇敢靠近梦,”
会馆安静,季安灵每说一句话,都能回忆起当初和方策相处的时光。
她笑得开心,握着话筒继续。
“原本他可以让我心甘情愿的自己折断翅膀,留在他身边,但他没有,他和我说,世界很大,我必须去看一看,可是……”
季安灵嘴角扬起,嗓音真挚。
“方策,我想说,世界是很大,花钱就能去,但你身边是我花钱去不到的地方,我最想在你身边,你能不能把我收留在你的户口本里?”
满会馆都寂静了,随后,掀起新一轮的高潮。
方淡声音高昂,穿破喧嚣,“二哥,安安在跟你求婚啊!!!快答应啊!!!”
已经愣住的方策在众人好奇的目光站起身,他望着舞台上的女孩,步伐迈得坚定又有力。
等到近前,他狠狠抱住季安灵,微哑的嗓音在她耳边呢喃。
“傻瓜,求婚的话该我说的。”
季安灵下巴搁在他肩膀上,笑得不能自已,“没所谓,学学哥,我要占你一辈子便宜啦。”
“热烈欢迎。”
台下,如潮水般的掌声涌动。
原本季安灵的真粉丝还觉得这一出意外,但方策起身后,他一张帅绝人寰的脸出现在大屏幕上。
众人:“……”从了吧安安,你们不在一起我就要上了!这么帅的男人,简直不要更般配好吗!!!
自此,演唱会落幕,但这场演唱会,在此后经年,都被人津津乐道。
季安灵成为家喻户晓的当红歌星,传言却英年早婚,有个帅炸天的老公。
没错,季安灵和方策以最快的速度结婚了。
他们一结婚,叶怀瑾很难受。
他和好姐谈得太久了,这么拖下去,简直遥遥无期。
聪慧的叶怀瑾给在外度假的父母打电话。
叶天朝嘲笑,“咋?娶不到媳妇才想起当爸妈的了。”
叶怀瑾声音冷静,“爸,公司对口外贸的生意一直是我在做,你要是不帮我解决方叔叔和几个哥哥,我会把公司一分为二,到时候以你那点微薄的利润,怎么带妈妈出去玩?怎么给她买包买裙子?你自己想清楚。”
叶天朝:“……”好小子,学会威胁了是吧。
他咬牙切齿,“行,我来想办法,叶怀瑾,算你狠。”
“谢谢。”叶怀瑾毫不客气,“麻烦叶天朝先生速度一点,我要是等不及,不知道会不会腾出空,带我妈去国外玩。”
用脚想也知道,他这个带妈出国玩,肯定不会带叶天朝!
……
在如此高压的威胁下,叶天朝不得不在第二天就带着媳妇儿林曦月赶往榕城老家。
彼时,方策和季安灵的婚礼刚刚办完,‘狡诈’的叶天朝使用夫人外交。
他包下一个酒店,装修得豪华精美,让林曦月邀请陈翠花、安小芸、杨清清、杨灵、季安灵都过来玩。
陈翠花老了越发八卦,叶天朝就找一群会捧场的老太太陪她聊奇闻异事。
安小芸喜欢写书的时候喝咖啡,叶天朝请了一个很会的咖啡师给她现做。
颜清清是骨科医生,业余时间喜欢画画,叶天朝找了个国画大师。
杨灵就不用说了,她喜欢安小芸,安小芸在哪,她就在哪。
而刚新婚的季安灵难得有空,叶天朝直接送她马尔代夫的机票,让她和方策去度蜜月。
离开前,方策意味深长的眼神望着叶天朝。
叶天朝讪笑。
“学学,叶叔也是没办法,你现在新婚燕尔了,总不能让我儿子独守空房吧,你放心,你走了,还有你爸爸和你其他几个哥哥呢,别担心我会那么容易成真。”
说得也是。
但怎么说呢,方家男人的弱点就是各自的媳妇,叶天朝这一出,让他们压根没空缠上自己媳妇,最终让叶天朝成功了。
这天,方家婆媳都在叶天朝包的酒店‘潇洒’,而叶天朝带着叶怀瑾,和方刚,方正,方农,方淡四父子同坐一张桌子上。
双方剑拔弩张,气氛并不算好。
方农惯会阴阳怪气,“叶怀瑾,你自己搞不定就让你爸出手,真是优秀啊,啃老族。”
叶怀瑾笑得勉强,“三哥,要是我邀请几位嫂子,说出去不太好听,我爸妈是长辈,我也是不得已。”
“哼。”方农冷哼,“他们有媳妇的想和媳妇团聚松口了,我没有,我不松。”
叶怀瑾和父亲对视一眼,由叶天朝道。
“咳,农农啊,你不是一直想要插手外贸的生意吗?阳阳现在有个新渠道,你们可以一起做。”
方农眯眸,“在叶叔眼里,我是那种随便点钱就能出卖妹妹的哥哥吗?”
叶怀瑾插一句嘴,“年利润预计八位数。”
方农微微倾身:“……什么生意?”
方刚、方正、方淡全都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他。
方农挺挺后背,不虚,“你们不也举白旗了吗?别这么看着我,有钱不赚王八蛋。”
反正好姐的心都属于叶怀瑾这狗逼了。
事情到现在,叶怀瑾必须表态,他真挚又诚恳。
“方叔叔,大哥,三哥,四哥,我承认我爸的手段有些不光明,但正是因为知道你们对好姐的爱护和重视,所以我更紧张能不能通过你们的考察,
你们看着我叶怀瑾长大,别的不说,但我懂事后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好姐好,我爱她、敬她、护她,希望能和她一起到老,
但凡这中间让她不开心一次,你们尽可找我麻烦,我绝无二话,
方叔叔,大哥,三哥,四哥,我叶怀瑾保证,除了你们,没有人比我更希望好姐余下的一生能平安幸福,快乐到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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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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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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