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蛋蛋嘴贱,说坐小车车的好姐肥。
好姐很生气,于是兄妹俩开始‘他逃她追他插翅难飞’的爆笑戏码。
谁知,怀胎九月的林曦月笑着笑着,羊水破了,被紧急送去医院生小孩。
好姐和哥哥们也跟着一起去了。
好姐等在外面时,除了心疼妈妈当初生他们辛苦,其余时间一直在祈求月姨生个漂亮的闺女。
那样她就可以给妹妹穿漂亮小裙子,给她扎各种发带的小辫子,化妆,带她一起给布娃娃做衣服……
结果!
月姨生了个又黑又皱巴的丑弟弟!
当天,仿佛被雷劈了的好姐回家,一路上都压力重重的念叨。
“好姐要对弟弟负责,好姐有责任了,好姐包袱好重呀……”
逗得大家哭笑不得。
好姐没想到的是,这么磕碜的弟弟在出生当晚差点被人贩子抱走!
不行的!
她可以觉得弟弟丑,但弟弟是她的包袱,别人怎么能偷她的包袱呢!
第二天,好姐火急火燎的冲去医院,“好姐的责任呢,妈妈说好姐的责任差点丢啦!”ΗtτPS://Www.sndswx.com/
确认弟弟没事,好姐才大松口气。
这时,她听见叶天朝叔叔不怀好意的问她。
“好姐,你愿意照顾弟弟一辈子不?我把他送给你当老公。”
老公……
像爸爸妈妈一样使劲贴贴贴,晚上用力咚咚咚的吗?
好姐还没想明白,她的老父亲方刚已经无情拒绝。
但爸爸说不过叶叔叔。
好姐眼睛一转,上前道,“如果咩咩以后很漂亮,我就要他当老公,到时候老公打工,我打老公!合法滴!”
当时,小床上的小孩儿,挥动了两下拳头。
许是因为好姐话里的先决条件,叶怀瑾慢慢长开后,皮肤白皙,浓眉大眼,白白嫩嫩,一看就是个帅哥坯子。
好姐高兴坏了。
她觉得自己太幸运啦~再也不用愁去哪里找漂亮的老公咯。
因此,从叶怀瑾出生到3岁,好姐一有空,就和他待一起,她讲故事,示范怎么玩娃娃,带他出去溜达。
偶尔和不认识叶怀瑾的熟人遇见时,好姐大大方方的介绍:“这是我的童养夫,叶怀瑾,你可以叫阳阳。”
不懂事的阳阳在小车车里蹬两下腿,呜啊呜的,口水直流。
叶怀瑾第一次说话,喊的是好姐。
叶怀瑾认识钱后的压岁钱红包,全给好姐。
叶怀瑾第一次不讲道理的乱发脾气,是因为好姐去上学,一天都见不到人。
叶怀瑾第一次赚钱,是给好姐当衣服模特儿~靠脸赢顾客~
……
总之,叶怀瑾所有的第一次,都和好姐有关系。
他可以不要脸的说一句,他就是好姐带大的。
只是,小时候长辈们还开他们俩的玩笑,随着时间飞逝,两小孩渐渐长成少男少女,连最爱说的叶天朝都不提了。
婚姻自由啊。
1992年,好姐在离家近的学校读高三,同时期,叶怀瑾在初中部念初三。
两孩子都面临着升学压力,但好姐和叶怀瑾虽没有他们二哥方策那么学霸,却也在学习上游刃有余。
因此,学校校庆,好姐还代表班级上台表演舞剑。
她从小跟师傅学武术,舞剑对她来说比参加考试还简单。
但学生们在繁重的学习压力下,突然看见穿着白色服装,仙气飘飘,漂亮轻盈舞剑的方好,一下就将她奉为暗恋对象,女神。
那么多男同学,总有那么两个大胆,敢行动的。
这天,好姐上完晚自习,看见叶怀瑾在等她。
她两下跃出,步伐轻松,“咩咩,走,回家去。”
叶怀瑾注意到周围有不少同学在关注他们,他不甚明显的皱了下浓眉,跟上好姐。
方好今年7月就是个18岁的大姑娘了,她有一米六五,身型纤瘦有劲。
这会,她偏头看了看叶怀瑾,疑惑。
“咩咩,你怎么长这么快,都跟我一样高了,再过两年不是得超过我?”
叶怀瑾轻轻扬眉,五官英俊,声音悦耳,“超过你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我是个男孩子,而且我爸妈都不矮。”
方好抿下嘴,没说话。
没两秒,她突然想起什么,手伸到书包里去摸。
“对了,我今天收到两封信,整得花里胡哨,香喷喷的,我都没打开来看……”
叶怀瑾后背挺得笔直,脸色严肃。
花里胡哨,香喷喷的信!
那不就是情书?
他凭借着出众的容貌收到过不少,但都置之不理。
好姐是长得不错,但她勇猛打流氓,开学就把五拨男孩送去警局,所以百分之八十的同学都怕她。
唯独上周五,好姐的舞剑表演让很多人改变想法……
好姐刚把信拿出来,就被叶怀瑾眼疾手快的抢过了。
“你干嘛?”好姐不解发问,旋即又不甚在意的摆手。
“算了,给你看吧,大喜说是情书,谁那么找死给我递情书,抗打还是抗骂?”
叶怀瑾把信掐得很紧,眼底掠过一道深意,话语却是一本正经。
“你夏天要高考,只有四个月时间了,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搞对象上。”
好姐听他这样‘训’人,觉得很可爱。
她扭头,笑得眼睛都发亮,“那,要是我和你谈恋爱,也是浪费时间吗?”
叶怀瑾心猛地一动,脑子像是被重锤敲击,晕乎乎的。
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全世界好像就剩下他和面前的方好,他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来打破这份平静。
直到……
直到好姐突然伸手摸摸他脑袋,笑得不能自已。
“我的天,咩咩你才16岁,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谈什么恋爱,搞什么对象啊,我要高考,你要中考,你得好好学习啊!”
杂七杂八的声音再次回到耳里,叶怀瑾有些挫败的把好姐的手拿开。
他怎么就比好姐小三岁呢。
叶怀瑾瓮声瓮气。
“知道了,不要摸我的头,我还想长高点。”
“迷信。”
两人并排回家,没一会,叶怀瑾又问,“你以后真的打算当外交官吗?”
“嗯哼。”方好肯定的点头。
说起这,她小脸认真,眼神发亮。
“我喜欢这个工作,精通外语,舌战群儒,我必会考入首都外国语大学的外交学院,站在代表国家的舞台上,以最光明正大的方式,为国争光!”
叶怀瑾近乎迷恋的看着她。
于是,高考完这个暑假,方好跟家里人一起玩耍、放松。
而中考完的叶怀瑾,跟爸爸叶天朝做生意,正式把业务,扩至国外。
搞外贸。
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
不同起点,不同发展的两条线,会在未来的某一刻,终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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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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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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