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锦鲤文:炮灰妈的养崽日常>第271章 四喜临门
  “八月十五月正明,桂花飘香晚风中~~~”

  邓丽君情意绵绵、柔情蜜意的歌声在1981年飘荡四方,一曲《晚风花香》承载着中秋思念,如穿肠醇酒,直指内心。

  方家上至翠花,下到好好,都哼着邓丽君的歌儿,空气中都充满阳光的味道。

  由于安小芸在孩子们的支持下观看大量优秀影片,因此在她第二本小说《月心》创作完成后,在某笔友的力荐下,空余时间尝试着写剧本。

  这比写小说难,但安小芸不是容易放弃的人,她写出一个自觉满意的剧本便投给首都的文化部电影局。

  前面几次均没有通过,还好电影局的工作人员会写很长的信告知她问题出在哪。

  安小芸几次修改,换梗,终于过了一个,名为《喜临门》。

  这天下课后,安小芸拿着过稿的信回家。

  院子里就两人,陈翠花正指挥蛋哥扫地。

  蛋哥动作不停,嘴上还在不满的嘟囔。

  “我和三哥一起回家,奶你为啥只让我打扫卫生,不让三哥弄……”

  陈翠花哼一声,“你三哥忙着赚钱,你忙啥?花钱吗?”

  蛋蛋:“……呜。”扎到蛋蛋的心了。

  安小芸喜滋滋走近,报告。

  “妈,蛋蛋,我写的剧本《喜临门》过稿了,明年你们就能在大屏幕上看我写的电影!”

  “天啊,”陈翠花愣几秒才反应过来,双手合十,感激上苍。

  “出息,太出息了,咱小芸越来越厉害了,庆祝,必须庆祝!”

  蛋蛋眼睛一转,甩开扫把,踊跃鼓掌。

  “妈太棒了!妈,我去买一条你最爱吃的大鱼回来!做给你吃!”

  他窜飞快,但在门口撞进一个中年男人怀里。

  ‘咚!’

  “哎哟!”

  一大一小同时发出痛呼声。

  “方蛋蛋,你跑什么?不想扫地不扫就是,看你急着去投胎的样儿!”陈翠花下意识就是批评。

  安小芸则是温柔的帮蛋蛋揉脑门儿。

  婆媳俩认出中年男人就是体育局的汪局长,他们有过几面之缘。

  每次都是他带来关于大炮的好消息。

  想到这,陈翠花面露期待的问,“汪局长,有啥喜事?”

  汪局长把手从被撞疼的肚子上拿开,说起正事,满脸激动的潮红。

  “翠花婶,安同志,方正同学又拿冠军啦!”

  方正同学这次是去苏联莫斯科参加的世界竞技体操锦标赛。

  由于时差再加上通讯不便,他拿到冠军两天,汪局长才得到消息,他第一时间赶来通知方家人。

  “方正同学拿了自由体操,鞍马,吊环三项冠军!他太棒了!”

  陈翠花喜不自胜,“棒棒棒,是我的好大孙,咱家这是双喜临门啊!小芸,你剧本名字起得好,喜临门,这不就是喜临门了吗?!”

  别说,还有第三个好消息。

  晚些时间,外出的方策方农回来,方策手捧新衣,方农出言,美滋滋报告。

  “妈,奶,你们看,我带二哥去电视台了,他再过两天就可以去参加中学生智力竞赛节目!这是电视台发给他参赛的衣服,我瞧过了,都是好料子!的确良呢!”

  安小芸知道这个电视节目,最开始是首都电视台弄出来的,考验孩子们的知识面、反应力,走到最后的前三名均有奖品。

  节目播出观看率也不低,因为能帮助孩子们学习文化科学知识。

  没想到榕城电视台照搬,学学还去参加了。

  安小芸和不懂的陈翠花解释一番,随后直白的问方农。

  “农农,你是不是看上奖品了,所以让你二哥去参加?”

  方农嘿嘿一笑。

  “妈你太聪明了,第一名的奖品是洗衣机!听说能洗衣服,还能甩得干干的,等二哥拿到第一,我们有洗衣机后,奶就再也不用洗衣服啦!”

  陈翠花惊呆了,也感动坏了。

  她左手搂农农,右手揽学学。

  “奶的好孙子啊,竟然想着奶洗衣服累,要给我赢洗衣机,呜呜,我的乖孙,抱抱,这是三喜临门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站一边的安小芸露出无奈的笑。

  这还没开始比赛呢?妈已经默认学学能拿第一了。

  不过,在学习这件事上,学学确实从未输过。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陈翠花刚将对二孙子三孙子的感动倾诉完毕,好好从后院跑来,气喘吁吁,“奶,生……生啦!”

  “什么生了?”陈翠花没反应过来。

  “好姐,你蛋哥正在煮饭呢,放心,保管让你吃熟的。”

  好姐急得跺脚脚,安小芸反应过来,往后院走,“好姐说的是小白生了吧?别急,妈去看看。”

  好姐重重点头!

  “哎哟。”陈翠花都愣了。

  “我的个老娘耶,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咋喜事一茬一茬的呢,农农,快,去烧壶热水先。”

  她跟上去,一大家子都为小白的生产忙碌起来。

  好在一个小时后,小白不负众望,成功生出六只小狗崽。

  方蛋蛋拍着大大的脑袋,祝福他,“大大,恭喜你,儿女双全了哇。”

  方策习惯性接话,“狗生巅峰。”

  方农嘟囔,“还有我们帮他照顾他媳妇和儿女呢,大大这条公狗当得比我爸还省力。”

  ……

  方刚的老母亲和媳妇都沉默了。

  还好,好好蹲在旁边,眼也不眨的看着七条狗狗,她软乎乎的表达喜爱。

  “他们小小的,软软的,白白粉粉的,好可爱啊。”

  她之前喊穷,现在被小狗崽萌化了,大方得很。

  “奶,我有钱,我养他们呀!买肉买蛋买牛奶儿~”

  陈翠花咕哝,“好家伙,人坐月子还没狗吃得好。”

  安小芸:“……”人不如狗啊。

  说亏说,但小白体力太差,该补还得补,不然没奶水,小狗都活不下去。

  接下来几天,陈翠花和好姐的心思都在狗上。

  方农和方策‘征战’电视台。

  穿着的确良白衬衫、蓝布裤、白球鞋,头发输得整整齐齐,面孔干净英俊的方策同学一出现在荧幕上,就吸引住大家的注意力。

  这是容貌带来的福利,但更让人刮目相看的,是他应答入流的博大知识量和极快的反应力。

  不过有时候,学学反应有点太快了。

  这天决赛,主持人念题卡。

  “红颜薄命……”

  方策抓住话筒,一脸严肃,“因为没有人在乎丑的人能活多久。”

  ……

  现场人和看节目的回神后,都乐了。

  有道理啊!

  主持人抹着额头的汗,“咳,问题是,红颜薄命这四个字,出自于哪个典故?”

  底下传来一阵善意的笑声。

  方策一本正经,并不尴尬,作答。

  “元代,《鸳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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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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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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