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决定今晚召开一个庆功宴,为将士们请功,同时也得给他们做一做思想工作。
这一招还是跟华夏的军队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抓,最好给他们配上辅导员。
当然在大靖没有辅导员这概念,只能想从一些队长抓起,把他们教育好了,再去感染身边的士兵们。
宋爵爷又打胜仗的消息,马上就在各个城池传开了。
尤其是固州城那边,简直都传疯了。
因为前段时间宋爵爷,一直在他们固州城内住着,听说还长期住满春园的二楼包间。
这下满春园的老鸨可是乐开了花,好多人都慕名跑来,就为了看了一看宋爵爷曾经住过的房间。
就连那位负责给爵爷扇风的姑娘,现在也成了大红人。
宋小川是真不知道,他的无心之举会带来这么大的影响。
要早知道是这样,自己就不该在满春园里面处理公事,这样下去会不会把风气带坏啊。
这一点他显然是想多了,很多人在慕名去满春园看完了之后,竟然携家带口往他的烟州封地出发了。
目前在固州城内的老百姓,很多都是因为家园被毁流离失所,补得不到这边来的。
他们不像本地的居民,在这边有房产有土地。
一部分是投奔亲戚来的,长期住在亲戚家也不是那么回事。
另外一部分连亲戚都没有,住在旅店身上的银子又不够花,只能在破庙、胡同等地方凑合凑合。
时间长了他们也想走出去,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地方。
前段时间听说了送爵爷府封地那里招人,而且年龄不限,就连孩子都可以去。
他们本来还是有所迟疑的,毕竟对宋爵爷还不够了解。
后来见到宋爵爷卖西瓜吃,还喜欢住在满春园,确实是位平易近人的爵爷。
再加上这次他没有烧城,没有伤害被抓进城内的百姓,彻底的触动了人们的内心。
大批的流民奔着烟州封地那边去了,当宋小川从斥候那里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是吃了一惊。
看来老百姓对于烧城这件事情,还是很在意的。
虽然自己之前两次烧城,老百姓都没怪他,因为那是打仗,是为了打败敌人。
但那毕竟是百姓们的家园,烧了他们也是很心疼的。
自然而然的就觉得,宋爵爷应该是个心狠手辣的人。
这次他没烧城,也打败了突厥人,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马上就不一样了。
怪不得当领导的人都爱搞面子工程,树立光辉形象这种事情还真是挺重要的。
他甚至都有一种想法,要不要写个自传,在民间发行一下。
想了想还是算了,这种事情搞得太狠,容易让朝廷误会。
此次从固州出城,前往烟州封地的流民,竟然高达一万五千多人。
就这还只是第一批,过去先试探一下的人。若是他们在那边过得好,这边还有几万人在等着呢。
王彪、刘勇,你们可千万给我接待好了。我的名声,可全靠你们维护了。
这次流民的数量实在是有点大,擅长担心那边接待不过来。
可自己此刻又不能走,岳云如今没来,他要是走了,军心势必会涣散。
军心一旦涣散,突厥肯定会趁机反扑,到时候倒霉的还是老百姓。
他写了书信让斥候送往烟州封地,没想到斥候看完内容以后烧了。
啊……这是什么操作,怎么不赶紧出发,还给我把信烧了。
还好宋小川不是个急躁的人,并没有发火,而是看斥候接下来的操作。
那名斥候将信上内容缩写在一张小纸条上,卷起来放入一个小竹筒中,然后绑在了鸽子腿上。
没错,前段时间他们已经在烟州那边也安排了斥候,并且两边互换了信鸽。
啧啧啧……果然专业!
其实这在端王爷那里都是常规操作,所以斥候认为宋爵爷肯定也懂,就没跟他解释。
宋小川心想还好自己刚才没问,不然就丢脸了。
接下来斥候又缩写了一份同样的内容,还是让信鸽送出去。
这是为了防止前面的信鸽,在路上出现什么意外。
如果对面斥候收到了信,肯定会用同样的方法往这边放两只信鸽。
若是一段时间后没有信鸽飞来,就说明发出的消息没收到,或者对方出事儿了。
很快烟州那边的斥候就收到了消息,然后来到烟州封地找到了王彪。
王彪一聊才知道,原来他们也是爵爷的人。
什么,竟然有一万五千多人要来这边,爵爷是怎么做到的。
宋小川在信中嘱咐道,让他把这些人分散到三个地方。
大部分人转移到海岛上,烟州封地这边留最少的人,宋家庄那边多让女人和孩子去。
这么安排是有道理的,因为海岛上宋家军最多容易管理。
烟州封地这边都是盐碱地,食物啥的都得出去买很不方便,而且流民们大都也不懂制盐。
宋家庄那边需要大量女工,而且有供小孩子们学习的学堂。
有村长在那边主持大局,还是能安排不少人的。
“主公永远都是这么英明!”王彪在心里感慨了一句,马上派人给宋家庄和海岛那边送消息。
其实宋小川还提到了,让他也学学养信鸽的事情,只不过这件事情不能一蹴而就。
信鸽不光要养还得训练,而且还得按照任务需求,从不同的地方运过去。
这其中很多复杂的东西,王彪都还不懂。
要等到主公安排的人到了之后,再慢慢地教他。
宋爵爷又打胜仗的消息,端王爷比皇上更早知道了。
毕竟那些斥候都是他的人,不可能不传消息过去。
让端王爷最重视的,不是突厥死了多少人,而是一种叫大炮的东西。ΗtτPS://Www.sndswx.com/
根据斥候的描述,这种叫做大炮的东西,分为大小两种。
大的那种可以击远,可以把实心的铁球扔出去一万多米。力量之大,足以摧毁城墙。
小的那种杀伤面特别大,而且还比床弩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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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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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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