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带哥穿越,靠要饭起家>第74章 英雄难过美人关 狗熊亦然
  “胡叔,天香楼的生意谈下来了,您回屋睡吧,明天还有的忙呢。”宁泽抬高了声音对老胡说完话,老胡也出了正屋。

  “泽儿,欢儿,你们怎么回来这么晚?”方氏开了口。

  “是啊,是不是哪里不太顺?”刘氏拎着热水壶走了过来,倒了热水分别递到儿女手边。

  宁泽看了妹妹一眼后,便将在青楼遇到四姑夫的事从头到尾捡重要的说了一遍,听了他的话刘氏和方氏全都锁了眉。

  “你四姑年轻时虽然算不上沉鱼落雁,但也是天生丽质。”

  刘氏看着灯火晃动的火苗幽幽开口。

  “有一年她去城外的佛华寺上香时遇上了你四姑夫南骁勇,那时他看上去也算是一表人才,能说会道的,相中你四姑后便托媒人三番几次的说合,后来你四姑就点了头。哎,谁知道现在日子怎么就过成这样了呢?”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还能因为什么,姓南的那个小子自己没什么能耐,还耳根子软,一听旁人说什么了,他就跟着凑热闹,那些人也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听到刘氏的话,方氏停了手上的佛珠,忍不住愤愤的开了口,可是刚说完又觉得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连忙念起经来。

  “若是咱家的日子慢慢好起来,你们兄妹两个可一定要帮衬着你们四姑家点,明不明白?”刘氏看向面前的一对儿女。

  “母亲,你放心,我们知道。”见身为长子的宁泽开了口,刘氏顿时觉得踏实很多,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

  翌日清晨,栓子按时来到宁家吃过早饭后,几个年轻人推着老胡去显宝街了。

  老胡虽然身子硬朗,但年纪毕竟在那儿摆着。

  每日在宁兴斋里又炒又炸,又蒸又煮的已经够累的了,而往返显宝街一趟要花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所以宁欢为了能让他少走点路,少累一些,自打店里开业那天起就让阿贶和栓子轮着推着他上下班。

  反正劳动力是现成的,手推车也是现成的,推什么不是推,对不对?

  呵呵……

  细想下来宁家最忙的,最闲不住,利用率最高的就是宁欢花四十文钱买的这辆手推车了

  白天摆饭菜当台子卖吃食,一早一晚还要坐着老胡,有时宁欢累了也会将自己的屁股放上去。

  现在宁兴斋采购食材的任务宁欢已经交给招财进宝四人组了,她做出这个决定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他们住在店里进菜方便些,另一个就是因为上次他们将卖废品的钱全部上交的事,让宁欢对他们也信任起来。

  几日下来阿招他们干的不错,不仅账目清楚,还因店内采购量大谈下了让菜场老板每日派人将菜直接送上门的事。

  要说有什么美中不足的话,那就是这记账的方式实在让宁欢哭笑不得。

  “这是……茄子?”

  每日宁欢到了店里,阿招就会把当日进菜的账单交给她过目。此时她看着纸上画着的一个长着类似小尾巴的细长条抬头看阿招。

  “嗯,长茄子五斤,十二文。”

  “哦,那……这个呢?是什么?”

  宁欢指了指最下面的那一行,说真的,她没看出这个和刚才那个画的有什么不一样,硬要说哪里不一样的话,也就是一个尾巴小点,一个尾巴大点。

  “黄瓜,五斤,十三文。”

  阿招答的认真,栓子在一边看的嘴角却都咧到了耳朵根。

  “栓子哥,你识字?”

  见栓子笑的开心,宁欢好奇发问。

  “呵呵呵。”栓子傻笑。“我不识字。”

  “……”

  宁欢无语,自己这个识字的大学生还没笑话人家,栓子这个也不识字的竟然还笑的这么欢。

  这样下去不行啊,看来以后闲暇下来的时候还得教他们认认字才行,至少店里常用的食材都得会写会认,否则这天天账本记得跟连环画似的算怎么回事。

  这时阿贶搬着空桶正要进入厨房,被宁欢拉住了衣袖。

  “阿贶,以后要是店里清闲了,你就教阿招哥和栓子哥他们认认字,从咱们店里的常用食材和菜单开始。不求字写的多好,只要会写会认就行。”

  “好的,小姐。”

  阿贶应完搬着桶进厨房了,宁泽则皱着眉毛从里面走了出来。

  “哥,怎么了?”宁欢轻问。

  “妹啊,要不咱们天香楼办宴会的当天把宁兴斋店内的生意停业一天?”

  “不行。”

  宁欢一听哥哥说要关店,她立刻拒绝。

  “这不年不节的,宁兴斋刚开业几天就停业,吉不吉利的先不说,也会造成老客户流失,所以店里的生意不能耽误。再说,现在店里一日的进项也不少,不能抱起这边,丢了那边。”

  “可是我刚才进厨房里看了看,不停业的话店里一共就三个灶眼,要是店里和天香楼两头忙的话根本就顶不上劲啊,做哪个不需要时间,根本来不及。要是先提前全做出来,味道和口感肯定又不行了。”

  宁泽也想两边的钱都挣,可是苦愁自家硬件设施跟不上。

  “这个问题我已经想过了,灶眼不够,那就再搭三个。”

  “再搭?”

  听到宁欢要加灶眼,负责在厨房里帮忙的栓子开了口。

  “欢妹妹,厨房本身就不大,别说再搭三个灶眼,就是再多搭一个我和胡叔也转不开身。”

  栓子一听宁欢主张再搭灶眼有些怕了,不是怕地方小转不开身,而是怕自己和胡叔被六个灶眼围着早晚会变成烤地瓜。

  虽然为了保持通风,厨房的墙面上打了个窗户出来,但当三个灶眼同时启用时,还是会觉得有被蒸烤的感觉。

  “不在厨房搭。”宁欢轻应。

  店铺是宁欢要租的,这里哪里能放下点什么,又能放下多少她心里清楚的很。

  厨房面积有限,灶眼太多了除了对老胡和栓子的身体也不好以外,还会造成安全隐患。所以,她就没打算在厨房里搭。

  “不在厨房?那搭哪儿去?总不能在外面搭吧。”宁泽不解发问。

  “就在外面搭。”

  “啥?真搭外面?”

  “对,就搭外面。”

  “……”

  宁泽走到店门口看着渐渐多起来的行人。

  搭外面?

  这……不太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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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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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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