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菩提眼>第二十六章 非民用
  PART26

  萧侃小跑回营地,土灶的火已经灭了。

  胡金水朝那处高大的雅丹左侧指了指,“刚才你拉走小林,我在这儿收拾锅碗,小燕子说她要上厕所,你不在,我和陈先生也不方便跟去,她就一个人去了。”

  在戈壁沙漠,落单是最大的忌讳,尤其是入夜后。

  无论是上厕所还是别的什么,都得互相叫人,可队伍里仅有她和燕山月两个女人,其他事好说,如厕这种事,只能彼此作陪。

  “去了多久?”萧侃问。

  “有二十多分钟了。”胡金水给出一个大概。

  沙漠的厕所,简单说,就是露天席地挖个坑,一般不会走太远,萧侃前几次都是在一个小土丘后解决的,一来一回不会超过十分钟。

  燕山月去了二十多分钟,说长有点长,但真要说有多久,也没多久。

  罗布泊天干物燥的,万一、或许……

  是那种难以启齿的状况呢?

  “没事,我过去看看。”萧侃从胡金水手里拿过电筒,往燕山月离开的方向走去,沙地上的脚印还很新鲜,灯一照,轮廓都在。

  林寻白从后方追来,“我和你一起去。”

  “用不着。”

  萧侃没回头,冷冷地说。

  “燕老板就是一个人去的,你要是也迷路了怎么办?”眼下不是介意她态度的时候,安全第一,说什么也不能让她独行。

  萧侃脚步一顿。

  林寻白当她是同意了,上前去够手电筒。

  哪知萧侃猛然回身,抽刀、抬手、转腕,三个动作一气呵成,没等林寻白反应过来,透骨的寒意就贴上他的侧颈。

  是那柄英吉沙匕首。

  银黑色的钢刃,黄铜雕花的刀柄,还是林寻白与她一起去细儿沟找李梅算账时,从老六身上搜回来的。

  失而复得总是让人欢喜,就像背叛欺骗会让人大失所望一样。

  “我说……”

  她把刀刃向下压了压,再次警告他。

  “离、我、远、点。”

  林寻白屏住呼吸,一旁的胡金水也吓蒙了,袭警是什么罪来着?哦不,是不至于吧,就算小林是警察,给她俩做导游不是还更安全吗?

  除非是有什么不能让警察掺和的事。

  可转念一想,萧侃是在鬼市摆摊的人,哪个鬼市摊主会想和警察打交道?即便是胡金水自己,也不想整日整夜被一双眼睛盯着。

  气氛冷到冰点,两人互不相让。

  陈恪从车上下来,“我陪她去吧。”

  林寻白简直想飞起一脚,把这个“罪魁祸首”踢回敦煌城,然而萧侃却利落地把刀一收,扬起嘴角,“好啊!”

  她还笑了一下!

  “……”

  林寻白看出来了,她完全是故意的。

  ***

  两人循着燕山月的脚印走远,林寻白独自杵在原地,胡金水提着剩下的半瓶酒靠过去,不想和警察打交道是一回事,向警察同志示好是另一回事。

  人在道上走,多个朋友多条路。

  “林警官,你也别担心,小燕子是看你们吵架才故意去的厕所,我那么一嚷嚷,你们不就不吵了嘛!”

  “你还是继续叫我小林好了。”林寻白低头踢开地上的一块碎石。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胡金水打了个酒嗝,“好好,小林,说实话,你看起来真不像警察,平时装模……”他一时嘴瓢,赶紧呸了两口,“装、装扮得很随和!哈哈哈!”

  林寻白苦笑,估计这正是萧侃心里在骂的话吧。

  好在燕山月不是真的走失,他也稍稍宽心,想来今晚萧侃是不会与他同住一个帐篷的,他索性去收拾东西,打算在车上将就一夜。

  越过三两处高低不等的雅丹,前方空荡而平坦,手电筒的光向远处延伸,最后与黑夜交织。

  萧侃走得比陈恪快两个身位,以她对燕山月的了解,人应该不会离营地太远,她内心倾向于是有特殊情况,走在前头也是为了比陈恪先找到人。

  总不能让他撞见女生蹲坑吧!

  “燕子!燕子!”

  “你在哪?我们来找你了!”

  她朝远处大喊,算是一种提前预警。

  陈恪当她心急,安慰道:“没事,我们可以慢慢找。”

  萧侃抚了抚眉心,只能走得更快一些,“谢谢你陪我。”

  “不客气。”陈恪跟上她,又说,“不好意思,我的一个问题居然引起了那么大的争吵,没想到你们也不知情。”

  萧侃不经意地挑了一下眉梢。

  她虽与林寻白起了争执,但也明白陈恪的提问并非善意,想气林寻白的心是不假,却也没打算真与陈恪为伍。

  不过他主动搭话是个机会,她顺水推舟,“多亏你发现得早,不然你手里的经书和绢画可就危险了。”

  她知道陈恪想挑拨拱火,她偏把火往他身上吹。

  “我的东西都是……”

  “那位林警官说了,你得证明,证明你曾外祖是四十年代来的敦煌,证明他出了钱,他现在是警察,较起真来,你就得向他证明。”

  陈恪看起来并不紧张,“那自然是可以证明的。”

  “你曾外祖还在世?”她惊奇地问。

  “不在了,但是我外公在,他十几岁时随曾外祖一起来中国,之后便对中华文化兴趣浓厚,无奈五六十年代局势紧张,等到了八十年代,他便经常举家来中国游玩,要不然我的父母也不会有机会认识。”

  萧侃了然地点点头,他既姓陈,又是混血,自然是随的父姓,母亲那一支是美国人。

  绢画和经书的问题算是搞清楚了,看他言之凿凿也不像撒谎,可他又是从哪里知道《得眼林》的呢?

  幢幢的灯影照亮前方的一棵三叉树,像是死去的胡杨,他们自营地走出将近一公里,燕子会跑这么远吗?

  她朝枯树走去,继续问:“你外公来过几次中国?”

  “没有十次也有八次,最后一次是五年前,后来年纪大了,经不起长途飞机。”他说。

  三叉树后有个小土丘,萧侃快步跑过去。

  “燕子?燕子!”

  她在土丘后叫人。

  陈恪用手电筒往地面照了照,脚印开始模糊不清,从一对变成一个,再往前,便只剩一半了。

  目光所及的最远处,脚印完全抹平。

  他看见了一只鞋。

  登山鞋,女款。

  ***

  萧侃几乎是冲回来的,她一把揪住胡金水,把他往吉普车上拽,“胡导,快!帮我开车!”

  “开车?!”

  胡金水搞不清状况,抵着车门往里看,林寻白半躺在后排,他舌头打颤,结巴起来,“我刚喝过那么多酒,怎、怎么开车啊。”

  当着警察的面酒驾,他怕是嫌日子不够有“判头”。

  林寻白察觉出情况不对,开门下车,“怎么回事?”

  萧侃的脸色异常难看,冷汗涔涔而出,认识她这么久,她遭遇的危险五花八门,着急成这样的还是头一次。

  她四肢完好地站在这里,却像是丢了三魂七魄。

  陈恪把手里那只鞋举了起来,“我们没找到人,只找到一只鞋。”

  胡金水一下傻眼了。

  “怎么会……小燕子明明和我说好的,她去旁边那个土台,我去叫人,然后……”

  林寻白急忙追问关键:“鞋是在什么地方找到的?”

  “一公里外,一棵三叉树下。”陈恪回答。

  一公里的距离显然超出了燕山月与胡金水的约定,她怎么会一个人跑那么远?难道是酒喝多了,一时头晕犯糊涂?

  “不可能!”萧侃当即反驳,“以燕子的酒量,今晚喝得绝对不多,她肯定是遇上什么了。”

  “遇上什么了?”胡金水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是狼,还是……”

  “所以得去看、得去找啊!”

  萧侃焦急地低吼:“我们四个人分头,这样能快一点!”她一边说一边派发手电筒和应急灯,同时又拿了几瓶水和一个急救包。

  然而她的话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只有阴冷的风将她紧紧包裹。

  她愣了一下。

  骤然反应过来,这里不是一呼百应的大都市,而是荒无人烟的罗布泊,营地的灯火聚光成芒,可于这广袤之中,微弱得似一片银白的闪鳞。

  天地浩瀚,人类渺小。

  导航仪和卫星电话均已失灵,别说是漆黑的午夜,便是白日也寸步难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漫无目的地深入沙漠,无疑是拿所有人的生死开玩笑。

  最稳妥的方式正是他们此刻的现状——等待救援队到来。

  但是萧侃做不到。

  三年的搭档生涯,她几乎没让燕山月涉险,危险的事都是自己去,除了自信外,更多的是不想连累旁人,唯独这趟西北之旅有了太多的不得已。

  时间流逝,燕山月的生命也有可能在流逝,萧侃深吸一口气,将心头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抛掷一旁。

  她走到林寻白面前。

  “林警官,我们的GPS都没信号了,而你用的是非民用北斗,你可以帮我吗?”

  相较于燕山月的安危,她觉得颜面并没有那么重要。

  她可以低头,可以向他求助。

  林寻白从口袋里掏出那枚黑色方盒,实话实说:“北斗的确还有信号,可我的权限只能跟踪定位,没有办法找路线,定位器也没装在燕老板身上。”

  他了解萧侃的心急如焚,假如能找到燕山月,于公于私,他片刻都不会犹豫,方才不回应,并非他冷血,而是大漠无情。

  萧侃扶额沉思。

  半分钟后,她抬起头来,“你把定位器留在营地,两部手台我们带一部,手台能够连接的最大范围是五公里,我们就以五公里为半径,这样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可以找到回营的路,如果燕子自己回来了,胡导立刻通知我们。”

  林寻白想了一下,这个法子既划出最大限度的搜救范围,也极大地确保了他们各自的人身安全,是个好办法。

  他勾手将定位器抛给陈恪。

  “你拿着,我和萧老板去找人。”

  萧侃最后调试了一次手台,确定连接通畅,她按了按胸口,匕首还在,“带上你的配枪。”她对林寻白说。

  “我的枪……什么枪?”他下意识装傻。

  萧侃没空和他演戏,“带上吧,林警官。”

  林寻白无计可施,拍了一把右侧的小腿,“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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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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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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