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真的有这么一笔生意。
这也是她前世看小说知道的。
发现情节太过离谱,特意上网查,竟然是真人真事!
明年确实有一起五百火车皮物资换飞机的大生意。
那位牛气轰轰的商人,仅凭这一单生意,就赚了上亿元。
既然别人做得,她为什么做不得?
距离过年还有两个多月,这以长时间余乐阳可闲不住。
她一边盯卖场的装修,一边为倒腾飞机做准备。
她先搞到毛熊准备出售客机的详细资料。
随后她拿着这份资料,去找买家谈生意。
这家航空公司的总部,刚好在老家省会,金铃和柳勤都在那边生活。
她到之后,金铃亲自来接的机。
一见面金铃就一把抱住她。
两人一起在外面吃好饭,金铃邀请她去金家住。
“算了吧,你爸妈看见我还不得把我给咔嚓了。”余乐阳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金铃就没强求,但余乐阳下榻的酒店还是她亲自安排的。
次日,余乐阳和助理就直奔航空公司总部。
表明来意之后,没一会儿前台就把她们领入一间办公室。
一位穿着白衬衣,黑西裤的男子接待了他们。
对方正是此次客机采购的主要负责人。
余乐阳也没客套,见面之后就直奔主题。
对方一听她手上有飞机,顿时来了精神,但是在得知他卖的是毛熊的飞机,而不是脚盆鸡的,就有些小小失望,“我们看中的是波波机……”
余乐阳就笑了。
“波波机一架就要三仇,我手上同类型的,一架只要五六千万。你买一驾波波机,都够买五架毛熊机了。”
当余乐阳报出价格后,采购员狠狠的心动了。
质量不相上下,谁会挑贵的买?
但这种涉及到上亿的生意,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决定的。
余乐阳留下客机的详细资料,和联系电话,就先行离开了。
这么重大的决定,他们一时半会儿讨论不出结果。
余乐阳就顺道回了老家一趟,看看李福苗的兔毛线纺织厂,筹备得怎么样了。
她还没从老家回来,就接到助理打电话来通知她,航空公司那边联系了。
余乐阳火速回到省城,次日就去见那位采购员。
但对方要求要先见到飞机。
对方的反应,跟她前世查到的信息一模一样。
余乐阳答应下来,赶在过年之前,签订了采购意向合同。
眼看过年,余乐阳就没再回首都,干脆回老家等着他们回来一起过年。
助理这边提前放了假。
春节过得顺顺利利,假期一结束,余乐阳就出发去毛熊国。
余乐宾人脉广,帮忙找到一位长期往返于毛熊国的倒爷。
这位倒爷在那边生意做得挺大,正发认识客机卖方的负责人。
他们搭上每周一趟的火车,前往目的地。
他们这次搭剩的卧铺,一路上倒爷不是吃就是睡,整个人像是睡不醒那般。
然而当火车到达毛熊国第一个火车站时,那位永远睡不醒的倒爷,突然睁开了眼睛。
他翻身从床上一跃而去,从床铺下面拉出一只大包。
从中扒拉出两件厚棉衣,两件皮夹克,就离开了包厢。
余乐阳好奇他要干嘛,便跟了出去。
于是她见到了前世只能在电视中,才能看见的场景。
只见火车刚刚停稳,许多毛熊国的大哥大姐就像看见猎物的猫似的,蜂拥至火车两旁。
他们举着手里的钱,不停朝车内挥舞。
而倒爷也在此时推开车窗,半个身子探出车窗外,他把一件衣服举得高高的,用毛熊语说说了一串话。
国外的大哥大姐连款式、材质、尺码都不看,使劲把钱往倒爷手里塞。
倒爷随便抓了一把钱,就把衣服塞对方手里。
对方拿到衣服,脸上终于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余乐阳往前走了走,就看见火车两边的车窗,都被倒爷占满。
他们把货物放在车内,卖一件拿一件。
有的卖衣服,有的卖裤子,有的卖泡面罐头,余乐阳甚至还看见卖挂面的。
余乐阳叹为观止。
她只逛了一节车厢,就回到了自己的卧铺。
半个小时后,火车启动。
没一会儿,倒爷兴高彩列的数着钱回来。
“你们干这一行,还不错吧。”
倒爷知道余乐阳不缺这点钱,不会来跟他抢生意,便同她说了一些其中内幕。
他们干这一行简直暴利。
一件普通衣服拿到这边来卖,价格比国内翻了十几二十倍。
那些小打小闹的,抗上两包货走一趟,就能赚够普通工人一年半载的工资。
尝过一次甜头之后,根本停不下来。
“辛苦一两年,下半辈子就不用奋斗了。”
倒爷感叹的说道。
他也是从倒腾衣服罐头米粉起家的。
不过他有想法,敢闯。
现在已经成立了贸易公司,有固定的摊位。
算是这些倒爷当中最顶尖的那一波了。
否则,他也不可能接触到毛熊卖飞机的消息。
倒爷多看他们几眼,随后话风一转:“钱虽然好赚,风险也却很大。”
他们这班列车,每周固定发车一次,经常遇上劫道的。
一般都在回程的火车上,蒙面人拿着枪,直接抢钱。
男人幸运些,在抢钱后顶多挨一顿打。
若是女人就惨了,特别是漂亮女人。
不仅钱没了,人还要吃亏。
所以干他们这一行的女人非常少。
倒爷说到这里,意有所指的看了余乐阳一眼,那意思再明显不过。
回来的时候他不会同行。
她们俩个女人,年轻漂亮细皮嫩肉穿得又好,这不就是在身上贴着‘香饽饽’三个字大,让犯罪分子快来打劫自己么!
她的助理吓得脸都白了,抱着她的胳膊直往后缩。
余乐阳心里也是一惊,但她没表现出来,冲倒爷感激一笑:“多谢大哥指点。”
倒爷不在意的挥挥手:“客气啥,你是乐宾的亲妹子,我当然得照顾一二。”
一周之后,他们终于到达目的地。
下车时,助理拿出她最朴实无华的衣服换上,脸上的淡妆也卸了,还用粉底和眉笔,把自己弄黑一点。
余乐阳知她是被倒爷说的‘劫车’吓着了,就没多说什么。
他们歇息两天,等倒爷把手里的生意处理一番后。
他就带着一位翻译,来找余乐阳,随后就带她去见客机销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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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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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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