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钱老太现在的事业做得有声有色,不缺钱,多安排一两个人的工作不在话下。
但他们跟余乐阳生活在一起这么多年,早就形成一个整体,有什么事都要征求所有人的意见。
但凡有一个人不同意,这件事就会作罢。
钱老太说:“李俊人笨笨的,也没什么坏心眼,我心里是想帮他一把的。不过帮他们的办法有很多种,让他们来首都,也是防止老大媳妇骚扰他们。”
钱老太什么都想好了,她解释这么多,也是不想让余乐阳能由心做决定,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
“如果来首都,外婆你打算怎么安排他们?”
钱老太道:“李俊脑子慢,我想让他去服装厂里做个保安,至于他的那个媳妇秋英,我看她挺机灵的,我就想让她在服装厂里踩缝纫机。”
余乐阳想了想,便道:“让他们来首都我没意见,但是我不建议他去服装厂工作。”
升米恩,斗米仇。
越是靠近权利核心,就越容易忘记初心。
小舅妈担忧道:“那让他来首都干什么?”
余乐阳道:“外婆不是说秋英挺聪明的吗?那就让他们摆摊吧。先借一批货给他们起家,挣多挣少全看他们自己的本事。”
小舅妈听完点了点头:“这个可以。去厂里工作拿提死工资,时间一长,难免心里不舒服。让他们做生意,赚多赚少全凭他们自己的本事。冬冬一个孩子都能靠摆摊在首都立足,他们一家三品难道还不行?”
“既然大家都选做生意,那我现在就打电话回去,让他们自己拿主意要不要来。”
钱老太把电话到大队部,正好是李胜利接的电话。
钱老太就让李胜利转述。
李胜利挂了电话就去找李俊夫妻。
李俊挠了挠脑袋,看向秋英。
秋英神情激动。
他们一家三口被婆婆逼得走投无路,无奈之下,找钱老太求助。
原本以为钱老太只会像上次那样,给他们一点钱了事。
她也打算拿着钱老太支援的钱,带着李俊女儿换个地方生活。
她和李俊都是能吃苦的人,就算是下苦力,日子也能比现在过得好。
没想到奶奶竟给了她意外之喜,不仅让他们去首都,还借本钱给他们自己做生意。
秋英激动得嘴唇都在颤抖,连连答应:“去,我们去。”
李胜利看他们有了出路,也跟着松了口气:“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当然是越快越好。”秋英一刻都不想在村里多待。
他们一家三口,小的小,呆的呆,出远门全靠秋英拉拔,也是不容易。
李胜利想了想,便道:“这样吧,后天大队有一趟货车去省城,顺道捎你们一程,早上四点出发,你们记得按时过去。”
他又额外借了十块钱,给他们路上应急。
秋英对李胜利一通感谢,将他送出了门。
马上就要走了。
秋英是高兴,又难过。
这一走,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家,她要很长时间见不到儿子。
她想回去见儿子一面,又怕发生意外,还是克制住了。
几天后,钱老太和柳叶就在火车站接到了李俊一家三口。
李俊和秋英比起过年时,又瘦了一圈。
他们提着一只化肥口袋,里面是他们的全部家当。
衣服补丁摞补丁,要不是收拾得整整齐齐,就跟逃荒乞丐没什么区别。
秋英穿着一双露脚趾的旧布鞋,李俊穿的还还是草鞋。只有他们的女儿穿得整整齐齐。
碎花衬衣黑裤子,一双塑料凉鞋。
柳叶看着他们的形象,心里就不落忍。
钱老太忍不住咒骂付春梅不当人,这么虐待自己的儿子媳妇。
钱老太已经帮他们租好房子。
大杂院中的一间,有十二三平米,一个月八块租金,钱老太给他们一次性付了三个月租金。
离余乐阳他们不远,走路二三十分钟能到。蜀南文学
秋英眼眶红红的,感激之下溢于言表,但她没有说感谢的话。
钱老太对她们一家的帮助,是活命再造之恩,再多感谢的话都轻飘飘的,只有把日子过得红火滋润,才是最好的报答。
晚上去余家吃饭。
香香和梁娇带着四个弟弟妹妹,张罗了一桌饭菜给他们接见洗尘。
余乐阳把江冬冬也叫了过来。
主要是让他带一带秋英夫妻,怎么摆地摊赚钱。
江冬冬自然是满口答应。
晚饭后,小舅妈抱出一大堆旧衣服,放在沙发上让秋英挑:“都是我的旧衣服,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穿。”
秋英拿起一件确良的衬衣,眼神里全是喜欢和羡慕。
衣服八九成新,她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摸,生怕手上的老茧把衣服摸勾丝了。
上一次穿这么好的衣服,还是她前夫没死的时候。
但她还是克制住了心底的欲望:“这么好的衣服,小婶你留着自己穿吧。”
柳叶摆摆手:“这些都是不我不穿的,你不要也是放在箱子里长虫。”
见柳叶是真心给她,秋英这才收下。
随后,他们又找了小舅舅和魏柏的衣服给李俊。
什么季节都有,东一点西一点,装了两大包。
鞋码对不上,就没有给他们。
眼看天黑了。
秋英就跟着江冬冬去出摊。
钱老太给秋英塞了十块钱,让他们夫妻俩各买一双鞋。
秋英拿着那十块钱,就心手里拿了一只热水袋,一直暖到心底。
秋英悄悄掏出小账本,把借的钱一笔一笔记下来,等将来挣到钱了,一定要连本带利的还给奶奶。
江冬冬现在十七八岁,长到一米七七的个子,放在现在,已经属于高个子。
他的五官也长开了,虽然不是扎眼的帅哥,胜在耐看。
他在老家时,和李俊打过几次交道。
出门时,他哥俩好的揽住李俊的肩膀:“李俊哥,钱外婆心好,只要你踏实做事,将来有你的好日子。”
他这话,是故意说给这对夫妻听的。
李俊憨厚老实,连连点头说一定会好好表现。
秋英没做什么口头保证,她会拿出实际行动来证明,奶奶没有白提拔他们。
江冬冬带了他们两个晚上,秋英就能帮着江冬冬卖衣服了。
江冬冬来跟他们汇报完情况,就和几个小伙伴,到书房找余乐阳。
开口就是:“大姐,我们几个想做一个生意,希望你能支持我们。”
然后一个个小家伙,目光炯炯的看着她。
余乐阳从电脑文件里回头看着他们:“说吧,你们这回又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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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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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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