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以后再说吧。

  他们水部落种植大麦还没几年,只知道煮糊糊而不知道揉成面粉煎饼、烤饼、蒸包子馒头、做各种面条......

  等都知道了,才知道大麦是好东西呢。

  能变出花样来增添食物的种类。

  不过,水部落未必像他们朝阳部落一样会榨油、还能猎到那么多的猎物,可以炼荤油,面粉做各种煎饼烧饼,那都少不了用油的。

  至于蔬菜肉类调料类,当然更加不会有他们部落那么多,做包子饺子煎饼也没有那么多馅料,做面条也没有那么多浇头。

  有了大麦,也等于有了面粉,做起各种酱来不但更加方便、滋味儿也会更足。

  林琅心里还是暗暗的存了点儿小算盘的。若是水部落肯交换,林琅便将各种面食的做法至少教一半给他们,若是水部落的巫和大首领是不好说话的,那她肯定一个字也不会多说。

  他们水部落几年前既然能够从野外弄到大麦的种子、并且发现了其好处开始种植,他们朝阳部落也一样能够找得到。

  就在这方圆百里,一处一处的去找,就不信找不着。

  反正她有啾啾,出行非常方便。

  林琅没有贡献多余的调料,只出了一些盐,盛在食材天然新鲜,并且足够,大家吃的还算不错。

  虽然有点儿寡淡了,可水部落人烹饪鱼的技艺很是高超,鱼肉炖煮得又鲜又细嫩,一点儿腥味也没有。

  不要说青狸他们了,就连林琅、厉弦都很意外,如果没有各种调味料,他们是根本做不出来这么好吃的鱼的。

  青狸他们第一次尝到了莲藕,那炖煮的粉粉糯糯的口感实在令人惊艳,几个人称赞不已,相互交换着眼神,从彼此眼中看到火热的决心:挖、使劲挖!这么好的东西一定要多多的挖回去!

  而水部落众人吃上了山鸡肉、獐子肉也特别开心,这个时节还有新鲜的竹笋和鲜美的山菌搭配就更绝了,大锅里咕噜噜的炖煮着,香味诱人,吃到嘴里更是无比满足。

  众人对朝阳部落人大生好感。

  能一起分享食物的都是朋友,更别说还是这么美味稀罕的食物。

  第二天早上,水部落准备返程。

  他们挖的莲藕分别装在五艘船中,一筐筐的堆放着,看着就叫人心生满足欢喜。

  收获,总是让人发自内心的喜悦。

  尤其是这种不需要耕耘的直接收获,除了丰收的喜悦、还有一种占到大便宜的喜悦,双倍的快乐!

  水部落人热情洋溢的邀请所有朝阳部落人上他们那儿去做客,今天的天气很好,下午太阳刚刚开始偏西的时候应该就能回到部落里,很快的。

  但是青狸等脸都白了,齐齐摇头摆手、婉言拒绝。

  不行啊!

  太阳落山才到?那岂不是意味着乘船要乘一整天?对他们来说这会要命的啊!

  他们又不是大首领和巫,可受不了这种折腾。

  水部落人见他们坚决不肯,心下也明白原因,无不大笑。这种笑自然没有什么恶意。

  青狸他们不想浪费留在这里的时间,便问水部落人,他们能不能在这儿挖采水里的莲藕?

  水部落人很痛快的点头答应了。

  青狸等大喜,摩拳擦掌暗暗决定要大干一场,一定要多挖点!这么好吃的东西,谁家部落会嫌多啊?

  林琅便给他们留了好些日用品,尤其姜块和蜂蜜,反复叮嘱姜汤在下水前在炭火炉子上小火一直煨着,一从水里上来就要喝一碗。

  还有,天气寒凉,绝对不可一次性在水里待的时间太长,否则受寒生病,有可能会要命的......

  部落战士的身体素质虽然比普通人强很多,但风寒来了可不会给面子的。

  这年头风寒能不能治好,谁也说不准。

  林琅的话在部落里很管用,青狸等正色答应了。

  看着他们的船在水部落人欢快悠扬的歌声中晃晃悠悠的离开。青狸等情不自禁觉得头晕,挥手道别,等他们远去了,他们这才斗志昂扬的下水挖藕。

  大约下午四点左右,水部落众人便回到了部落。

  船还在远远的地方,就有人热情的将自己部落指给林琅、厉弦看了。

  远远的,林琅、厉弦看到了三个相互独立的岛屿。

  中间一个显得更大,好几座山峰,很有重峦叠嶂的感觉,面积几乎等于另外两个加起来。

  而另两个其实也不小,一个较为平缓,另一个有山峦,但不算多高。

  远远的看不见人,但是可以看到时而飞掠而过的水鸟。

  林琅顺口笑道:“你们部落里可养了鸭子和鹅?每天赶到湖里放养,多方便,鸭子、鹅都长得很快,一只比山鸡要大一些,也很好吃啊!”

  水部落人叹气:“养过,好不容易捉了他们的幼崽回来养,可一长大它们便飞走了。关起来养总不是那回事,长得慢不说,还容易死,有的时候甚至死光。后来我们便不养了!”

  养了全死了,那还养了干什么?

  林琅便不假思索的笑着接话道:“这倒也是,野鸭、野鹅都有翅膀,长大了可不就飞走了。我们朝阳部落有不会飞的鸭子和鹅,特别好养,白天放出去,晚上一召唤便会上岸回部落,长得还特别快,特别肥大,肉质也特别鲜美!”

  水部落人眼睛一亮,大感兴趣:“真的?你们这鸭和鹅是从哪儿抓到的?”

  他们水部落就在岛上,出门就是广泽,养鸭养鹅最合适不过,听了这话岂有不心动的?

  如果真如林琅说的那样,大大的养上一群,以后不愁没有禽肉吃了。

  虽说鱼虾味道也好,可是,谁还会嫌弃食物的种类多啊?

  林琅笑道:“这我就不是太清楚了,是我们部落的一支狩猎队伍出去狩猎的时候无意中捉了一群水禽幼崽回去,谁知道养大了那么乖,也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等我回去了问问他们。”

  水部落人眉开眼笑,连连说好。

  如果还有,那不如跟他们交换交换,水部落捕获的鱼虾特别多,可以用来交换的。这话他们不好提,还是让清木哥告诉大首领和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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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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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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