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夹袄林济为穿不了了,原本是打算留给林世智以后穿的。
夹袄改成了两个披风,给林晓禾的那一件领口缝着狐狸毛,给林世智的那一件做了个小帽子。
“晓禾,这颜色你可能不喜欢,不过这是夹袄,很暖和,你试试?”李氏担心林晓禾不喜欢灰扑扑的颜色,在她的披风上还用各色丝线,绣了一朵很大海棠花。
要不是为了绣这朵花,李氏不需要两天。
“娘,很漂亮。”林晓禾从来没有见过别人亲手绣这么大的东西,以前知道刺绣,也只是屏幕上看过,李氏绣的香囊和帕子都是小小的图案。
远没有这一朵海棠花来的震撼。
“娘,你的绣工这么厉害啊。这么大的花怎么绣出来的啊?”林晓禾惊叹不已。
如果是她,绣着绣着可能就头都对不到尾了。
“我不爱念书,你外祖教了我很久,也只能看个书信。我就喜欢拿针线,这都是试着绣的,其实这里的针脚没对,我想了法子才遮掩过去。”李氏指着角落里的一条花枝。
林晓禾佩服不已。
她一点都没有看出来这有什么问题。
哪怕指给她看,也没有瞧出来。
“那香囊上的图案,怎么都……”林晓禾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些也绣得很好,可是图案很常规,不是竹,就是兰。
“你是说普通?”李氏笑了,“那些普通常见的花样,能接受的人多,绣别的花样,我怕卖不出去。”
林晓禾:……
李氏这性格呀。
前怕狼后怕虎的,小心翼翼,唯恐出错。
“那这次咱就试试别的花样,娘给我绣一个好看的。”林晓禾爱不释手地摸着披风上的那一株海棠,这手艺,真是绝啊。
林晓禾是个外行,看不懂针脚,也不知道哪里有错,只觉得好看。
“好,我试试。”李氏点了点林晓禾的鼻尖,宠溺地道。
林晓禾把裹在身上的被子给放回去,披上了李氏给她新做的披风,长度刚好到脚踝,把她整个人都罩住了。
柔软的狐狸毛正好护着脖子,很快就感觉一股暖意冒出来。
“暖和吗?”李氏浅笑低头问。
林晓禾用力地点点头,把披风搂得更紧:“暖和,太暖和啦。”
最重要的是,这披风超级漂亮啊。
这些日子都没出门的林晓禾,终于走出了家门,去田里瞅一眼。
寒风肆虐,林晓禾耸肩,低下头,把脸埋在狐狸毛里。
这么张扬的披风,林晓禾只在家门口走了一下,就被村里的人看见了,一个个都夸赞她的披风漂亮,知道她脖子上那一圈是狐狸毛后,一个个都惊叹不已。
“这家人对晓禾可是真的好,以前病了这么多年照顾着,现在狐狸毛都给她用上了。”
“我没有看见他家别人有,就单单给晓禾,要是个男孩子倒能理解。”
“对啊,要论长幼,不是还有弟弟吗?”
“想不通啊,怎么就光宠着她呢?偏偏其他娃都没有意见,另外两房也能接受。”
“命好啊,现在病也好了,可真让人羡慕。”
林晓禾的身上,是一块灰色的狐狸毛,颜色有深有浅,是杂色,没有纯白色的贵重,也没有红色的亮眼,可不管怎么说,那是狐狸毛啊。
这么难得的狐狸毛,就给林晓禾用了。
背着木柴的林雪梅远远的看见,也听到旁边的议论。
狐狸毛。
短短几天,林雪梅就像变了一个样,身上穿着她以前最看不上的粗布衣衫,手上起了冻疮,偶尔露出来的部分还有青青紫紫的痕迹。
听到家里要把她送到丁家。
林雪梅就吓坏了,在家里大吵大闹,结果却得了一阵狠揍,揍得她不敢摇头。
可她真的不想去啊。
娘说,只要她能把家里的事都做了,她就能留在家里做事,不必去别的地方。
林雪梅信了。
砍柴、洗衣服、挑水……
林雪梅想不通,她也是她娘的女儿啊,为什么会这样对她?
以前虽然她也会挨揍,但她做不来的事,不会逼着她去做,现在不管做不做得来,都要做。
为什么林晓禾就会被家里人宠着?
哪怕以前林晓禾病得像个傻子,李氏也会好好照顾她,什么活都不让做,还天天哄着。
她为什么要好起来,如果她还是个傻子。
那她就不会变的这么可怜,成了村里最让人同情的可怜虫,林晓禾才该是最可怜的。
“多得意啊,连狐狸毛都用上了。”
林晓禾发现林雪梅站在离她不远处。
脸瘦了一圈的林雪梅,看上去沧桑了几岁。
林晓禾不太明白林雪梅对她的敌意,她也懒得去了解,转身往回走。
“你毁了我一辈子,你知道吗?本来应该我跟着林宝妆走的,只要跟着她,我就什么事都没有!”林雪梅气急败坏,追了上来,嘴里吼着。
林晓禾听着这话可就不乐意了:“是林宝妆认为你不合适,不是我让她不要你,找麻烦也得找对人吧。”
“要不是你说了什么,她怎么可能说我不合适?明明在那之前,她都看中我。”林雪梅气得想抓狂,她差一点点就抓着新生活的尾巴,全被林晓禾毁了。
让她陷入这么无望的境地。
“你当谁傻呢?你推我之前的事,我都不知道,林宝妆查出来的。我还得感谢她呢,不然我都不明不白,你为什么要推我。”林晓禾跟她说话时,仍不忘记往家里赶。
林雪梅不是个会打架的人。
林晓禾自认为不会被她压制着挨打。
所以嘴上也没闲着:“林宝妆说的没错啊,你就是控制不住情绪,不然你也不会现在还找上我了。她说不定是救了你呢,像你这样,跑到宫里去,能活过三天吗?”
林雪梅红着眼,咬牙切齿:“那也比去丁家好,生不如死,倒不如死了。”
林晓禾嗤之以鼻。
嘴上喊着要死要活的人,往往不会去做。
当然,林晓禾也不想刺激她,林雪梅的生死碍不到她身上。
林雪梅是找不到林竹玉出气,所以找上她。hΤTpS://WWω.sndswx.com/
“如果我跟你道歉,上次推你到水里的事,我真心实意的道歉,或者你把我推河里去,让你报复回来。”林雪梅猛地伸手拽住林晓禾的披风,“你能不能把林宝妆还给我?”
林晓禾:???
什么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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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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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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