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毁了末世的我带着异能去种田>第94章 晓禾的家庭地位定了
  时隔半个月未回,家里就好像变了个样,仔细看没什么变化,但就觉得看起来要比以前明亮了不少,窗明几净,有一种生气。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连徐氏的暴躁脾气都变少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今日算是一家团圆,年前我们老两口带着孩子先去舅公家和姑姑家,年后就都各自回外祖家吧。”

  徐氏特意让李氏做了一大桌丰盛的菜。

  三个儿媳妇都露出笑容,以前想回都不好意思回去,两手空空让人感觉是回去讨个饭吃。

  “以前家里穷,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你们手里都不能留钱。现在家里有点余钱,你们在外身上也得有钱傍身。咱家得重新立个规矩,每个月娘给你们发钱,一个月一两银。”

  “奶奶,我们也有吗?”林晓秋陡然瞪大了眼睛,“这比在外面做事还好啊。”

  “除了小智,其他人都有,你们爷爷也有。一旦让我发现有人有了钱就挥霍,我就全收回。”徐氏正色道,“咱家的钱,可都是靠晓禾,以后她的话,咱们都得听。土里种什么,也让晓禾安排。”

  只是换了一个人听安排,这种事,他们做起来熟练,完全不用磨合。

  徐氏看向林老二和吴氏:“你们俩在外面管着榨油坊,千万别给晓禾添麻烦,和气生财,实在决定不了的,一定先问过晓禾。”

  “好的,娘。”林老二笑得露出几颗大牙。

  一家人在一起做事,矛盾会多,但徐氏不太担心这点,这些年她都管过来了,以后也能管过来。

  几个儿子和儿媳的性子都定了,不会为了私利,想着占家里人的便宜。

  这一下,林晓禾在家里的地位,算是过了明路。

  徐氏拿出三个香囊,分别递给了三个儿子:“每个人三两银子,过年期间,你们带媳妇回娘家,家中会准备一份礼,其他的你们自己看需要买什么。”

  徐氏扫了三个媳妇一眼,怕林老大想不到,又多嘴提点了一句:“自个儿媳妇自己照看,衣服旧了就要换换。”

  陈氏、吴氏、李氏都看向徐氏,眼神里满是惊喜。

  徐氏是个好婆婆,她再辛苦,也没有磋磨过媳妇,虽然嘴巴上不饶人,可真没有让媳妇忙得没日没夜。

  林晓禾生病那些年,徐氏也知道李氏照顾林晓禾辛苦,把林世智抱了去。

  但凡能做到,徐氏会去做,实在做不到的,徐氏只能先顾着男丁。

  徐氏起先没想过准备三两银子,只打算给了几百文钱,可又得了一百两银,看着三个媳妇尽心尽力在家里忙,想想以前自己回娘家的窘迫,徐氏就想让媳妇儿直起腰杆来。

  媳妇儿在娘家脸上有光,自家儿子也有脸面。

  第二日,天气依旧好,洗完昨儿个带回来的被套,又忙完早饭,林家的三个兄弟就带着媳妇一起去县城。

  王氏看到,扬声问:“这是去哪呀?”心里直犯嘀咕,这整整齐齐的,莫名怪异,好像一起去做啥事一样,还得夫妻俩。

  “伯娘,我们去县城买点年货。”吴氏笑吟吟的,倒也没有多说。

  王氏一听,更觉得稀奇了,往年可都是徐氏一个人搞定,今年竟然让几个儿媳妇做主,也不怕把钱给糟践了。

  哪个媳妇不趁着买东西,私下薅下点钱来。

  竟然还敢让媳妇去买年货。

  家里的一堆大大小小的孩子就跟着徐氏做事。

  媳妇们走之前,把难做的事都做完了,水缸里的水都挑满了,需要烧的柴火也码在火房。

  留给他们的事不多,等太阳挂空,把棉被拿出来晒晒就行。

  林世礼晒好被子,又钻回了房间,念书的声音传了出来。

  徐氏都觉得林世礼十分用功,这般辛苦如果还考不上,只能说林世礼不适合走念书的路。

  “哥,你们还不知道咱家又多了一块山地吧?要不要我带你们去瞧瞧?”林晓秋除了做女红的时候有点耐心,其他时候都是坐不住的,就想往屋外跑。

  林世义一听也来了兴趣:“什么样的?有树吗?以后是不是只有我们能摘果子?”

  “哥,你也想得太好了,给咱家的地能那么好?那就一块荒地,奶奶说是小妹跟族长要的。”林晓秋好笑地瞅了亲哥一眼,这人就知道吃,就想到果子。

  “小妹要的?那她肯定有用处。”林世义对林晓禾十分信任。

  林晓禾听到他们要去,忙叮嘱道:“那你们带着锄头去啊,顺便把里面的杂草除了,有树也给砍了,来年我要种东西。”

  “好嘞,做事去了!”林世义去墙角扛了把锄头,冲房间里喊,“大哥,晓禾让你做事!”

  念书的声音停了,林世礼走出来。

  “小妹弄了一块地,要把地给松松。”林世义亮了亮肩膀上的锄头。

  林世礼二话没说,也去拿了铲子。

  林晓秋高兴地也去拿了个工具:“走走,一起去。”

  林世仁带着林世智,也跟着一道去了,林世智还拿了个篓子。

  “小妹,家里除了奶奶,也就你叫得动大哥。”林晓云捧了个笸箩,里面放着碎布和针线,她这是在练女红呢,以后得自己做嫁衣。

  过了年,林晓云也才十四岁,在这个朝代,就成了能相看人家的年龄了。

  要是很快就相中的好少年,这出嫁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不在乎出嫁女以后生活的人家,也可能早早就让女儿嫁出去了。

  “大姐,我上回得了一盒胭脂,悦颜坊的,给你留着了。”林晓禾让林晓云等她一下,她从房间中拿出来,递到林晓云的手中。

  林晓云愣住了。

  平日里,林晓秋对林晓禾最是好,林晓云的性子内向,不善言辞,和林晓禾并未多说几句话。

  如果有好东西,林晓云也觉得林晓禾会给林晓秋的。

  “小妹,是给我留的?”林晓云还有点不敢相信,是不是林晓禾给错人了?

  “对,我就这一个,二姐都没有,所以趁她不在给你。”林晓禾笑眯眯地打趣林晓云,“奶奶说,大姐要相看人家了,我寻思着,大姐肯定需要这个,让他们瞧瞧,咱家也是用得起胭脂的人家,可不能让你以后吃苦。”

  林晓云脸上红了一大片,她这妹妹说起这些事来,这般理所当然呢。

  “二姐现在用不上,等日子过好了,她想买再去买就行了。”林晓禾拿到胭脂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半点没有在是给林晓云还是给林晓秋的事上纠结。

  林晓云一愣,小妹和奶奶做起事来,特别像,不论关系亲疏,只论该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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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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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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