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毁了末世的我带着异能去种田>第29章 兄友弟恭,姐妹情深
  林晓云站在了林晓秋的面前,挡住吴氏的视线:“二婶,我和晓禾能去县城,晓秋不能去,这几个钱给她买东西,这样合适,对不对,晓禾?”

  林晓禾点了点头。

  “不买绢花了,你们买什么就给我买什么吧。”林晓秋闷闷的,对绢花也生不出心思了。

  “那怎么行呢?二姐喜欢什么,我们就买什么。”林晓禾亲亲热热地拉住林晓秋的手,“铜板用完也没事,下次你再让大姐选就行了。”

  林晓云也说:“对啊,晓秋。咱喜欢的东西,买得起就买。别听你哥的,他想买本书的时候,还不是跟大哥和三弟要银两。”

  “我那是买书。”林世义辩驳着,声音小了几分,但却不想低头。

  “你喜欢书,我们喜欢绢花,有什么不一样。”林晓云搂着林晓秋的肩膀,“这是奶奶给我们的铜板,我们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林世义愤愤地一甩袖子:“我刚才可是替你们出头,不领情就作罢!”

  林晓云脸上闪过尴尬。

  林世义确实是为了她和晓禾出头,才斥责林晓秋的,饶是林世礼和林世仁都做不出来这么正义的事,因为一点小事,为了堂姐妹斥责嫡亲的妹妹。

  “我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晓云想不出怎么解释。

  “二哥,下次你给我带关于风土人情的手抄本吧,你以前给我的手抄本,看完了还能给你拿去卖吗?”林晓云可不觉得这种事能讨论出个对错来,转移了话题。

  三个堂哥平日里赚钱就是靠抄书、写信。

  林晓禾对书本很珍惜,她也不会拿着一本书翻好几遍,林世义给她的手抄本都保存得很好,完全不像看过的样子。

  “……可以。”林世义愣了下回道。

  “那我去拿出来。”林晓禾雀跃地跑回房间。

  林世义去县城读书已经四年,每次回来都会给林晓禾带一本或者两本手抄本,这几年下来,林晓禾手里也有了二十来本书。

  “这书保存得好,能卖,一本能卖五六文呢。”林世义欣喜。

  抄一本书换五六文,并不觉得多。

  现在一下子二十本书,转手就是一百多文,突然就觉得挺多钱,馒头都能买几十个。

  “真要卖了?”

  林晓禾认真地点点头:“对,我都看过,不需要再看了。”

  不得不说,原主的记忆力就非常好,可以说是过目不忘,大概因为自闭症的原因,她沉迷在自己的世界,只关心自己的事,只要她想记的事,记忆力就特别好。

  但因为对别人的事情不关心,所以又不记得不相关的人。

  林世义给她的手抄本,她每一本内容都记得。

  大部分都是有关林世义学习的内容,林晓禾都没有兴趣留着回味。

  “这都是你的东西,卖的钱都归你。”林世义不会占妹妹的便宜,这些书都是他送给林晓禾的,那就是林晓禾的了。

  “行啊。”林晓禾笑着说,“二哥帮我卖,我们三七分,不让你白跑。”

  平白无故得了笔钱,林世义和林晓禾都高兴。

  林晓禾抱着徐氏的手臂,眨巴眨巴眼,冲徐氏笑:“奶奶,你看,我有钱,等二哥下次回来,让他把钱给你,这次你多给我一些。”

  “那要我给你多少?七十文我可没有。”徐氏把钱抠得紧紧的。

  “不用不用,二哥得三,你也得三,给我四十文就够啦。”林晓禾很有眼色的分给徐氏一份。

  徐氏被逗乐了,回房间取了四十文给林晓禾。

  林晓禾冲林晓秋扬扬手:“我们都能买绢花了。”

  林晓秋抿了抿嘴,垂下眼眸,没有了生气的意思。

  姐姐和妹妹都对她好,林世义又是为了她们俩出头,这么想想她也不亏,林晓秋释然了。

  吃过午饭。

  徐氏就给他们装好的东西,除了衣物、冬被,还有纸墨和一些食物。

  三个人的东西在驴车上堆成了小山。

  林晓禾和林晓云坐在前头,林世礼三人坐在后面。

  林济福严肃,林晓云都怕她爹,一路上都不敢说话,后面的几个人似乎也是如此,几个人安安静静的到了县城。

  “大伯,你送哥哥们去学堂吧,我和姐姐两个人去逛。”林晓禾可能是几个人里面唯一一个敢和林济福提要求的。

  林济福板着脸,点了下头。

  林晓云已经十三岁了,这在有些人家,她这年龄都开始议亲了,林济福并不担心她一个人出门。

  等林济福带着他们走远了,林晓云垮下肩,松了口气。

  “我爹很可怕吧。”

  “没有啊,大伯挺好的,好好跟他说话他都会听。”

  虽然林济福看着严厉,但是个讲道理的人,只要讲道理,就好说话。

  “我爹一看着我,我就连话都不敢说。”林晓云哭丧着脸,“他会揍人的,特别凶。”

  林晓禾能理解,多半是林晓云小时候被管教的时候,被她爹揍过,在心里对她爹只有惧怕,现在长大了,即便不会挨揍了,也会怕。

  当父辈们推崇“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理念,这种事就无法避免。

  “走吧,我们去选绢花。”林晓禾知道现在说再多鼓励的话,对林晓云也没有用,只能慢慢来,一步步让她尝试,说出想说的话。

  绢花虽是用布做的,但是在首饰店才有卖。

  首饰店有各种翡翠珍珠,也有银首饰,还有木簪。

  只雕刻花纹的木簪是最便宜的,之后便是镶有绢花的木簪。

  林晓禾看着琳琅满目的绢花,不得不惊叹工艺匠人的奇思和妙手,这绢花的手艺不仅栩栩如生,而且造型巨美。

  只有一朵绢花的木簪有的色彩绚丽,有的还是含苞待放。

  那些有着多朵绢花的木簪,更是各具特色。

  雍容华贵的牡丹,清新可人的并蒂莲,枝头繁茂的一簇梅,还有薄如蝉翼的桃花,花蕊逼真的菊花……

  这完全颠覆了林晓禾想象中的绢花的样子。

  她之前以为,绢花就是一朵像真花的假花……

  当然,那些繁复华美的绢花木簪,价格要比一朵的贵上很多倍,有的还超过了银簪的价格。

  加上后面拿的四十文,她们身上的钱,只够给每个人买一款两朵花的。んτΤΡS://Www.sndswx.com/

  “小妹,我们买一朵花的就行。”林晓云看到林晓禾拿起了一支并蒂莲,轻声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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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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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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