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清穿:四爷的娇妾有喜了>第27章 不是礼品,是思念
  钱嘉美得知兄长高中状元,十分开心,满院子送礼,每个下人也有礼钱。

  大部分人都说她好话,说钱格格真有福气,有这么一个有本事的哥哥。她又聪明又大方,怪不得四爷宠爱。

  也有人说她坏话,说钱格格肯定让四爷帮忙了,才把她哥哥放到状元郎的位置上。否则就他那小地方来的,怎么可能考得上?

  “格格,公子高中状元,以后就能当大官,以后格格也有靠山了。”春妮开心地说道。

  钱嘉美回道:“其实做官是风险最大的职业,我倒不希望他做多大的官,做一个翰林院的学士足矣。这样安稳。只愿他这一生平平安安的。”

  “你真是这么想的?”传来四爷的声音。

  他一回雍王府,就着急来看她。

  钱嘉美赶紧行礼:“爷,这是妾的真心话。”

  四爷扶起她,眼里带着笑意,把她搂进怀里,挺会撩人的:“这一个月没来看你,想不想我?”

  “妾不想,但是孩子想。”她隔靴搔痒地反逗他。

  四爷哈哈大笑,蹲下来摸摸她的肚子,感觉又大了一点点,还硬鼓鼓的。

  钱嘉美说道:“这个时候它基本上已经成型了。眼、耳、鼻已完全形成了。”

  “难道你看得见?”

  “妾是医者。当然知道。”

  四爷对着她的肚子说道:“你的名字阿玛已经想好了,就叫元寿。喜不喜欢,元寿?”

  “你希望他长寿?”

  “对呀,希望他是最长寿的孩子。”

  钱嘉美笑:“好,元寿也盼望他的阿玛是世界上最长寿的阿玛。”

  俩人你一句我一句,就像世界上最彼此真心对待的那种夫妻,很快乐,也很依恋。

  钱嘉美接着给四爷泡脚,按摩,让他好好地休息。

  四爷舒舒坦坦地躺在炕上,很是放松,说道:“知不知道,嘉美,我每天最盼望的,就是春闱快点结束,可以早点见到你。”

  钱嘉美也躺下来,头枕在他的肩上,说道:“爷,没有比见到你的那一瞬间更开心的了。”

  四爷低头看着她秀美的脸:“我也是。”

  来她这里,养眼、养身也养心。

  所以他只愿意来她这里,如果可以的话。

  不过,他知道,后院不止一个钱嘉美,他不能单独眷顾这里。

  歇够了,他起身。

  钱嘉美没有说要留他,尽管舍不得,尽管只想独霸他。

  她不想做一个缠绵的女人,知道这不现实。

  就算在崇尚一对一的现代,一个人都没有理由禁锢另外一个人的自由。

  更何况这是一妻多妾的古代。

  她也不想做心机女,嘴巴里说一堆虚伪的话来表现自己的贤惠,什么爷,你不要光来我这里,要雨露均沾之类的话。

  爷来了,自己高兴。

  爷要走,就让他走,也没啥不高兴的。

  反正自己有的是事情做,干嘛非他陪着不可?

  四爷喜欢的就是她这种拿得起放得下又不做作的性格,跟他挥挥手说再见。

  “拜拜。”她挥手。

  “你会讲外语?”四爷感觉意外。

  他曾经陪同康熙接待过西方来的客人,他们嘴巴里就喜欢说拜拜。

  “妾会的多着呢,爷慢慢发掘吧。”她回道。

  四爷忍不住笑。这位钱嘉美总是给自己新奇,感觉深不可测。

  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格外地吸引人啊。

  回到自己的寝院,他凳子还没坐热,苏德培禀报说嫡福晋娘娘求见。

  “让她进来。”四爷知道自己一个月没去后院,很多人都有意见,乌拉那拉氏应该是来反映这个情况的。

  果然不出他所料,她叽里咕噜谈的无非是耿娘娘、年侧福晋、李侧福晋、宋格格还有阿哥弘时如何如何地挂念爷。

  唯独没说她自己。

  四爷心想,她作为后院的主母,还是相当合格的,也相当地隐忍。

  这些人都得靠她来安抚,所以自己应该尊重她,提高她的威信。

  “今晚,我去你那里用晚膳。”他说道。

  乌拉那拉氏那恋恋不舍的眼神里透出快乐,但控制得很到位,语气缓缓地说道:“那不打搅爷了,妾这就回去准备。”

  她离开的时候,看见李侧福晋的丫鬟刚离开,而苏德培手里捧着个大礼盒,心想,这个李氏还不死心呢!

  苏德培把礼物摆到四爷面前,打开盖子:“这是李娘娘送的,专为四爷缝制的靴子,用黄牛皮做的。”

  四爷瞄了一眼,绣工不错,难得她如此上心,便说:“转送一盒鹿茸给她。就说晚上我去她那里检查弘时的功课。”

  “喳。”

  苏德培拿了鹿茸礼盒刚出门,看见年钰莹的丫鬟小莲守在那里,也捧着礼盒。

  “公公,年娘娘祝四爷春闱主考顺利。”

  “那你候着。”

  苏德培接过她的礼物,进来摆在四爷的桌上,诡笑着说道:“四爷,这些哪是礼物,是思念呢。年娘娘祝四爷春闱主考顺利。”

  那礼物是全套纯天然的各种花卉的精油。

  上面留了一张纸条,写道:爷沐浴之时,滴入几滴,胜过放满一盆的鲜花。妾钰莹。

  “听说年侧福晋也开了一家养身店?”四爷问。

  “对,这些礼品都是她店里的精品,真花钱去买的话,贵着呢。四爷的娘娘都会做生意的话,四爷能省不少钱。”

  四爷的脸虎下来:“我虽然钱不多,但是过平常日子总够花了,她们嫌钱不够用吗?”

  苏德培吓得赶紧打自己的嘴:“是奴才乱说话,该死!钱格格开店,是爷不想浪费她的创作发明;年娘娘开店,是羡慕钱格格开店,想跟她竞争,都不是为了钱。”

  四爷不再吭声。她们想做点事,只要不违法,也并非不可。

  “爷,年娘娘是否要还礼?”苏德培问。

  “也送她一盒鹿茸。”

  “喳。”

  李侧福晋收到回礼,赶紧安排儿子弘时坐在桌前背书,等着四爷来检查。

  弘时已经七岁,读了两年书,但是他压根儿不是读书的料,特贪玩,喜欢玩蟋蟀。

  李侧福晋为了让这个儿子给四爷的印象好一点,强行收缴了他的蟋蟀。

  他虎着一张脸,偏就不看书。

  “四爷来了!”丫鬟进来通报。

  李侧福晋赶紧出去迎接。

  弘时眼睛咕噜噜一转,赶紧从窗户爬出去找他的蟋蟀去了。

  等李侧福晋领着四爷进来,看见弘时不见了,赶紧让人把他揪回来。

  逼着他在四爷面前背书。

  他背得结结巴巴的,李侧福晋尴尬地跟四爷解释:“他就是太小了,心还没收拢呢。”

  四爷听着不高兴:“我也是五岁便读书,七岁已经能将论语背得滚瓜烂熟。”

  “弘时哪能跟爷比呢?”

  “他是我儿子,为何不能跟我比,按道理一代更比一代强,他应该比我强才对!”

  李氏哭起来:“爷,都怪妾,他的两个哥哥都去世了,姐姐也出嫁了,爷又忙,不能来看妾,妾心里头郁闷,没心思盯着弘时读书。”

  “读书还要人时刻盯着吗?!”四爷听出她有埋怨自己的意思,心里头发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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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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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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