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反了:五岁萌宝种田去养家>416 你就是个活招牌
  史家堡子虽然是个镇子,可是热闹的程度不次于新立县,富足程度可比新立县高多了。乐州府有不少官宦人家,为了到大车店吃一口御厨做的菜,在这里置了宅子。更有南来北往的商人,长期租住在这大车店里。所以史家堡子即使是在晚上也很热闹,街面上有不少推着小车或者挑着担子做小买卖的人。

  “哥,吃得太饱了,咱俩出去逛逛去。”林立对站在地上一直抚着肚子的林东说道。

  “我也要去,带我一个啊。”正在大炕上跑来跑去的金子听到了,立刻叫道。

  “晚上外面太冷,金子咱们不去凑热闹。”于氏温柔地哄着小金子。

  “穿上它就不冷。”金子拖过来林立从北地给他带回来的貂皮大衣,是带着风帽那种的大衣,前襟一排小扣子都是用珍珠做的。

  “小祖宗,这么好的大衣,你就这样子拖来拖去的,没穿坏让你弄坏了。”于氏看着金子在蔑席炕上拖着如此精贵的大衣,心疼的不得了。

  “二哥再给做。”金子句句有理。

  “你二哥有多少也不够你这么败活的。”于氏抢过貂皮大衣抱在怀里,细心地查看着。

  “娘给我穿上。”金子急得不行,怕林立他们走了不带他。

  “哥,你背着他。”林立推推林东。

  林东点头答应:“行,我背着他,一会儿他要什么东西你付钱。”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你出力我出钱是吗?”林立看着林东,发现他越来越精明了。

  “那当然了,谁叫咱家你最有钱呢。”林东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这次从北地回来,林立可是带回来几大箱子金块,当箱子打开的那个瞬间,差点闪瞎了林东的眼睛,没想到在北地那么多天,林立瞒得密不透风,一个字都没有和他说过。

  史家堡子四面环山,把冷硬的西北风挡在了外面,走在街道上并没有感觉有多冷。冬天只要不刮风,就不会感觉到有多冷的。

  出了大车店的胡同,就是一条主街,主街上灯火通明,有不少行人在街上悠闲地逛着。

  “豆浆,热乎的豆浆。”一个挑着担子的老人,看到林立一行人过来,立刻高声喊了起来,眼睛也紧紧盯着他们。

  “二哥,我要喝豆浆。”林东背上的金子叫道。

  “你肚子还有地方装豆浆吗?”林立问他。

  金子用力吸了一口气,然后对林立说:“你看我肚子还瘪着呢。”

  林立乐了起来,他趴在林东身上,谁能看到他的肚子啊。

  “好吧,给你买豆浆喝。”林立走上前问道,“老伯,豆浆咋卖的呀?”

  老人眯着眼睛笑:“二文钱一杯。”他掀开木桶边挂着的篮子,里面是一摞小竹筒。

  “老伯你数数几个人就来几杯。”林立对他说道。

  “哎哎,这就给你们装豆浆。”听了林立的话,老人高兴了,这呼啦啦有七八个人呢,一下子卖出去了这么多,快有二十文钱了,能买一斤猪肉吃了。

  林立把金子从林东背上抱下来,放在自己身前:“小弟老实站着,一会儿二哥给你变戏法。”

  “什么戏法呀?”金子好奇地想扭头看。

  “不许回头看啊。”林立把他的脑袋拧过去。从怀里掏出一个奶瓶子,接过老人递过来的豆浆,倒进奶瓶子里,拧好盖子递给金子,“当当当,竹筒变奶瓶。”

  “太好了!二哥真厉害啊!”金子看到奶瓶子可高兴了,接过去咕咚咕咚喝起豆浆来。

  老人看到奶瓶子万分新奇:“公子的瓶子可真奇特,还是透明的,这是琉璃吧?”

  “哎呦,老伯挺有见识的呢,这个和琉璃差不多,不过不是琉璃,是玻璃。”林立解释道。

  “肯定很贵的,还有个奶嘴,小孩子用起来可真方便。”老人一边装着豆浆一边眼角扫着金子手里的奶瓶子。

  “外面没有卖的,是我师父做的。”林立告诉他,心里猜想他家应该有小婴儿,“你也可以用竹子做啊,就像做茶叶筒一样,上面钻个小眼,插上一个芦苇管就行的。”

  “公子说的是,老汉愚钝咋就没想到呢。”老人高兴起来。

  几人喝了豆浆之后,感觉肚子里的东西消化了许多,看来豆浆是有助于消化的。

  “卤鸡杂啦!”几人刚走出不远,有一个小贩喊道。

  “卤鸡杂?我去看看都有什么?”林立听了有几分好奇,说着就快步走过去看看。

  一个独轮车支在街道边上,上面有一口冒着热气的小铁锅。林立凑到铁锅前看去,只见铁锅里有鸡骨架、鸡脚、鸡头、鸡脖、鸡心肝以及鸡翅膀尖,甚至还有鸡肠,还真是鸡杂呢。

  林立前世就喜欢吃鸡翅膀尖和鸡爪子,因为前世的老爸喜欢吃这些东西,小时候总爱带着她去买来吃。所以即使到了现在林立也是百吃不厌。

  记得是谁说过,人的口味不会因为年龄的增长有所改变。觉得最好吃的食物,依然是童年记忆里的食物。

  “小哥,你哪来的这些鸡杂呀?”林立好奇地问起来。“一样都给我来一些。”

  “公子,我大伯是酒楼里的大厨,这些鸡杂酒楼里都不用,扔了怪可惜的,我大伯就便宜买回家,教了我卤出来买点小钱花。”卖鸡杂的小伙子够实诚的了,一股脑地和林立说了起来。

  在这古代,有钱的人确实都不吃鸡身上的这些东西,鸡身上只留下鸡大腿和鸡胸肉,还有鸡翅膀,就连鸡皮都要剃下去的。

  “有鸡皮吗?”林立想到这里问道。

  “有的,公子也要吗?”小伙子回道。

  “要的,我来尝尝味道如何?”林立捏起一个鸡心扔进嘴里,“味道还真挺好的,多来点。”

  “小宝,咱们不是出来溜达溜达消化食吗?你怎么见什么都买呀?”林东走过来看到他买了一堆鸡杂,忍不住说道。

  “哥,等咱们消化完了,回去当做夜宵吃,再说了带回去可以给爷爷和咱爹当下酒菜的。”林立回答道。

  “小公子还真说对了,用这个下酒还真好呢。”小伙子赞同道。

  一旁溜达的人看到林立买了这么多鸡杂,还在摊子前一边装一边吃的,一个穿戴不俗的公子哥吃的那么香,便有人忍不住围了上来。卖鸡杂的小伙子也是机灵人,用小刀切了鸡心和鸡肝给这些人尝尝。

  于是尝过的人都你一样我一样地买了起来。

  林东在一旁吃吃笑:“小宝,你就是个活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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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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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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