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反了:五岁萌宝种田去养家>425“竹笋炒肉”效果不错
  林立给金子来了一顿“竹笋炒肉”,效果非常明显。

  于氏给金子红肿的小屁屁抺上了林立偷偷拿来的药膏,流着眼泪对金子说:“金子啊,娘不指望你像你大哥一样考上举人,也不指望你像二哥一样考上秀才,但是你要会认字啊,不然长大了被人家卖了你都不知道,那可咋办啊?到时候就见不到娘了。”

  金子趴在炕上扭头问于氏:“二哥是秀才?”

  金子虽然才四岁,可是在小黄村待着的这一年,他总在村子里面跑,常常听一些小伙伴们说长大了要考秀才,考上秀才就可以随便吃糖了。就是秀才挺难考的,要背好多书,写好多字。金子可没有想着去考秀才,因为他不缺糖吃,家里花生糖、水果糖、还有牛奶糖随便他吃的。可是他还真不知道,自己的二哥是秀才。

  “是啊,你二哥是秀才呢,而且是在七岁时就考上了秀才的。他在县试时还是第一名呢,要不是府试的时候生了病,说不定还是第一名呢。”于氏一脸骄傲地说道。

  “哇,二哥好厉害啊。”金子小嘴张成了鸭蛋形,没想到那个教训自己的二哥这么厉害呢。

  “是啊,你二哥不但书读的好,而且种地也很厉害的,咱们家的稻田养鱼法可是你二哥想出来的。”

  于氏讲起林立的事儿来,那是滔滔不绝。她把林立用松脂做香皂、没钱吃肉卖猪下水做出来卤下水、用筛子抓鱼、甚至是人贩子要抓他反被他抓住的事儿,像讲故事一样讲给金子听。

  金子别的没太细听,只把抓人贩子那段听进去了。

  “二哥把人贩子射倒了?”金子可是总听着家里人反复告诉他,出门不要乱跑,被人贩子抓去了那可就生死不知了。在他心里,人贩子非常厉害非常可怕的。

  “那当然了,人贩子虎背熊腰的,要是你的话,估计只会哇哇大哭。”林立走进来接话道,“我可是读过书的,书里说遇到事情不要慌,先要······呃,先要冷静观察情况,趁其不备先下手为强。我就在那个大汉走近时射出了袖箭,把他迷晕了。”

  咳咳,差点说成了“先要发个朋友圈”了。

  “二哥,让我看看你的袖箭。”金子嚷道。

  林立撸起衣袖,给他看手腕上的袖箭:“告诉你臭小子,你要不是我弟弟,我早就射出去把你干翻了。”

  金子捂着屁股控诉:“你都把我的小屁屁打肿了,我都坐不了了。”

  “谁叫你不尊敬大哥,不知好歹了?再有下次我把你吊在房梁上,再给你吃一顿竹笋炒肉。”林立吓唬他。

  “竹笋炒肉?”金子不明白。

  “就是继续用小竹板揍你的屁股。”林立说道。

  从来没有挨过打的金子,被林立吓得一个激灵,爬到于氏身后藏起来。今天挨得“竹笋炒肉”就够他记一辈子了。

  “二哥,我听话,再也不淘气了。我不要吃竹笋炒肉了,我已经和大哥道歉了。”

  于氏瞪着林立,绷着脸也不说话。林立嘿嘿笑着冲于氏拱手作揖,无声认错。于氏终于被他的搞怪样子逗笑了,拉着林立的手让他坐在炕沿上。

  “小宝啊,你弟弟还小,你以后对他多点耐心,好好教导他,没事儿别老欠欺他。”于氏柔声说。

  “娘,”林立伏在于氏耳边轻声细语:“我不会那么手欠儿的,今天也是气急了,以后不会了。不过你可说出去,金子这小子不仅要给他胡萝卜吃,而且还要加上大棒子,不然后果很严重。”

  于氏听了之后脸色一变,她想起了金子双手的横纹,老人都说手有横纹之人,是六亲不认之主。金子从小就霸道,已经隐有痕迹,是该有个人好好管教他,自己一介内宅妇人是没有这个本事。ΗtτPS://Www.sndswx.com/

  “那好吧,你要好好引导他。”于氏点头应承,同时又细细嘱咐林立。

  林立答应着,奇怪金子咋没有动静了?抻头一看,金子趴在于氏身后睡着了。

  林立拿出来的药膏,是上善道长配制的,药效那是非常之好。等到第二天早上,金子就生龙活虎了。

  林立再给他上课,金子果然老实了,稳稳当当地坐了两刻钟。五个字加上一首诗也都记了下来,林立顺势在黑板旁边墙上画的大树上,贴上了一个红苹果。

  “金子,看到没有,树上已经有了一个大苹果,等到集齐十个红苹果,二哥可是有奖励的哦。”林立指着墙面对金子说。

  金子双眼亮晶晶,奶声奶气地问:“每天都有吗?”

  “那要看你一天的表现了,表现好的话就会天天都有的。”林立诱哄道。

  金子伸出两只小胖手扒拉起来,可惜十认识他,他不认识十,扒拉半天也没有扒拉明白,两道浓黑的眉毛拧在一起,鼻子也皱出了几道纹儿。

  “行了,别扒拉了,下节课哥哥教你数数,现在出去玩儿吧。”林立的眉头也拧成了㾑瘩,都四岁的孩子了,连十个数都数不明白,比猪都笨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还是耐心点儿慢慢来吧。

  金子一听可以出去玩儿,再不纠结,欢呼一声,迈着小短腿跑出去了。

  “呵呵,一说到玩儿就乐得不知道北了。”坐在一边的林东呵呵笑着看着跑出去的小金子。

  “走吧,哥,出去透透气,顺便看孩子。唉,我现在成了哄孩子的保姆了。”林立迈步向门外走去。

  “你也是个孩子呢,别老充作大人。”林东在后面跟着。

  “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个孩子。”林立回道。

  “是啊,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谁叫咱家当初那么穷,咱爹又不在家呢。”林东又感叹起来。

  金子欢快的笑声传出去好远,林立和林东站在台阶上,看着院子里正追着大公鸡跑的小金子,心里同时升起一个念头:还是让他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吧,管他今后成不成材呢,反正金子的身后有两个哥哥呢,总不会饿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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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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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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