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反了:五岁萌宝种田去养家>第29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
  来到了三姨奶家,三姨奶和大堂伯娘正坐在炕上编草鞋。

  三姨奶看到林立来了,非常高兴,连连对大堂伯娘说:“去,快去把刚炒的毛磕拿来,再把老大带回来的苹果端来。”又招手叫林立和哥哥“快,脱鞋上炕,暖和暖和。”

  林立脱掉鞋子爬上炕,凑到三姨奶身边:“三姨奶,我都想你了。”

  三姨奶笑眯了眼:“哎哟,想三姨奶了,三姨奶也想你了。”

  大堂伯娘端着两个盘子进来了:“来,尝尝我炒的毛磕,老香了。”

  林立抓了把瓜子,磕着,是挺香的,瓜子仁也大。

  “大伯娘,给我留点籽,过年我也种。”

  “好,给你留。”

  林立一边嗑瓜子一边看三姨奶编草鞋,三姨奶那双粗糙变形的双手此刻灵活无比,一边和林立说着话,一边上下翻飞,一会儿一双草鞋底就编好了。

  大堂伯娘接过去,安上鞋楦头后接着编。大伯娘旁边放着一只已经编好的小孩草鞋,圆圆胖胖的,好像一只鲶鱼头。

  三姨奶起身从红木箱子盖上拿下一双小草鞋,边往林立脚上套边说:“试试看合不合脚,合脚一会就穿着走。”

  穿上草鞋,林立站起来在炕上走走,鞋底暄软,还挺舒服。哥哥也穿上了一双草鞋,在炕上走来走去。

  “怎么样?”三姨奶问。

  林立走过去搂着三姨奶的脖子,亲昵地说:“很舒服,真软和,谢谢三姨奶,我还是第一次穿草鞋呢。”

  大堂伯娘在一旁笑着道:“三姨奶每年都给你们编一双草鞋穿,小没良心的,都忘记了,还第一次穿呢。”

  林立看哥哥,哥哥点头,林立嘿嘿笑。他还真不记得这茬。

  林立和哥哥穿着草鞋走在雪地上,一点也不滑。三姨奶在草鞋底上缝了一层皮子,雪水也不会透过鞋底。林立不禁感叹古人真是聪明,河边长着的没什么用的蒲草竟能编成草鞋穿。

  出了村子,快走到家时,眼尖的林立就看到不远处的雪窠子里滚动着一个球,便停下来看。

  不一会儿,一个毛茸茸的的头抬了起来,是狼,林立心一惊,拉着哥哥就跑,忽听有声音喊:“别跑,快来救救我。”

  林立停下来,回身仔细看去,看到两只胳膊正用力挥着,一只手里还拿着根棍子。

  路上都这么深的雪,田里的更深,这咋救?

  林立还在犹豫呢,哥哥却飞跑回家,叫来了娘,还牵着小毛驴。

  娘牵着小毛驴趟着雪走过去,好不容易把人弄上了毛驴背上,驮了出来。

  林立只听着哭爹喊妈的声音一路过来了,近前了,才看清是个七八岁的孩子,胖得跟个球,还穿着狼皮大衣,戴着狼皮帽子,活脱脱一只小胖狼。

  小胖狼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滴在衣服上冻成了冰,看得林立直恶心。

  娘一边扶着他,一边安慰:“好了,孩子别哭了,到婶子家暖和暖和,再去找你爹娘。”

  回到家,娘费力地把小胖狼弄回了屋子,打来水给他清理干净了,他还在抽泣。

  林立没办法,去厨房端来了炸好的大肉丸子和小麻花,小胖子看到了吃的,哭声戛然而止,抓起小麻花就吃,眼泪还挂在脸上呢,吃得太用力,“噗”鼻子里冒出一个大大的鼻涕泡。

  林立都要笑抽了,娘也忍不住捂嘴笑,哥哥文明,转身跑出去了。

  娘忍着笑,给他擦了眼泪和鼻涕。

  小胖子还挺有礼貌,含糊地说:“谢谢婶婶。”

  两个大肉丸子,一碟小麻花,顷刻间就进了小胖子的肚子。

  林立忍不住问:“你是多久没有吃饭了?”

  小胖子用袖子一抹嘴,在身上擦了两下手,得——,好好的绸缎衣服上全抹上了油,这把娘心疼得,赶紧去给他擦。

  小胖子咽下嘴里的吃食,回到:“我早上还吃肉包子了,你家的点心真好吃,还有吗?”

  林立张大嘴巴,这是个大肚汉哪。

  看到林立没动,小胖子也就算了,左右打量着屋子:“你家还挺漂亮,我决定在你家住了。”

  啊——,这谁家的傻儿子?

  哥哥又跑了村里一趟,很快就有人来认傻儿子了。

  原来小胖子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林立才知道,小黄村有一大半的地都是刘地主家的。蜀南文学

  挨着镇子边的麦田,几乎都是刘地主一家的,还有蚂蚁河东岸的水田也都是他家的。

  刘地主家原来也在小黄村里住,连生了五个女儿后,才有了小胖子,这才搬到县上去住了,指望着唯一的儿子将来好读书科举,出人头地。

  刘地主来小黄村是收租子来了,没有想到遇上了突然而至的大雪,把他们隔在了小黄村。

  今天,刘地主正组织人清扫到镇子上的路,把小胖子留在老宅子里,没有想到小胖子趁人不注意,一个人溜了出来。仆人们在村里都找疯了,谁也没想到他一个人跑到野地里去了。

  刘地主又干又瘦,像根细竹竿子,而这个儿子却白白胖胖,像个发面大包子。

  刘地主问起原委,这个小胖子在大门口玩,听到佃农家的孩子在说这里的山上有野鸡,下雪天时,野鸡找不到吃的就会飞进村里找吃的,有的野鸡会扎到雪窠子出不来。于是,小胖子就心血来潮地拎着根木棍去打野鸡了。

  林立无语望天,可真正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啊!

  这个傻儿子,爹来接了,说什么也不走,说林立家房子好,上厕所在屋子里,不冻屁服。又说林立家有好吃的,不回去了,就在这里住。

  刘地主无可奈何,舔着老脸,请求娘帮着照顾一下他儿子,等路清通了,再来接他。

  娘能说什么,只好一口应承下来,一定会好好照看他的,请刘地主放心。

  刘地主走了,林立就悄悄找到张爷爷,让他把通往河滩的大门锁上,可别一个不注意让这个胖小子钻了进去。

  张爷爷点头去了。

  转回大院,林立看到小胖子在院子里,正不怕死地要去拽小白的尾巴,被娘拦住了。

  林立就不明白了,这些熊孩子,为什么都爱去拽狗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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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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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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