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反了:五岁萌宝种田去养家>379“舒舒”是紫色的高粱
  林立赶回家,装了些卤味儿后,想了想又去装了些自己做的糕点,这才骑马去了朱大虎家。

  朱铁把舒舒带回家,依兰看到了狼狈的舒舒,拧紧了眉头问朱铁:“她这是被谁打成这样啊?”

  “讷,舒舒是被她太太打的······她跑到山上待了快一天了,都没有人去找她,太可恶了。讷,咱们家留下舒舒吧,让她做我的妹妹。”朱铁把舒舒的事一古脑讲给了依兰听。

  朱铁的娘依兰只生了两个儿子,一直想要个女儿,可是如今朱铁也马上十五岁了,却再没有怀孕过。

  有个现成的女儿摆在面前,依兰当然很高兴了。再听了朱铁的诉说,依兰把舒舒揽在怀里掉起了眼泪。

  “哎呦,真是个可怜的小姑娘啊,长生天啊,快去惩罚那些狠心的人吧。”依兰念叨起来。

  “用什么长生天,我就可以惩罚他们。”朱大虎听了儿子说的话,早已气得虎目圆睁,抬腿就走。

  朱铁当然要去看热闹了,他一出门就看到正要进门的林立。

  “林立,走,跟我去看热闹去,我阿玛要去惩罚舒舒家。”朱铁一把拉起林立就走。

  “你阿玛会怎样惩罚他们家?”林立连跑带颠地跟着朱铁,好奇地问道。

  “最少是抽一顿皮鞭。”朱铁看到林立手里还在拎着的篮子,才又想起了自己要的东西,停下脚步接过去小篮子,掀开上面的盖子,拿出一根鸭脖子就啃了起来。“恩,果然像阿玛说的那样辣丝丝地好吃。”

  “哎呀,我差点都都忘记了,还有带给你阿玛的糕点呢。”林立说道。

  “那我送回去,你在这儿等着。”朱铁回身就跑。

  林立站在原地等着,转眼功夫,朱铁就跑了回来。

  “朱铁,你简直是飞毛腿啊,跑得这么快。”林立是真的佩服朱铁的速度。

  “嘿嘿,部落里的人都叫我小猎豹。”朱铁嘴里还在吃着鸭脖子,这家伙吃鸭脖子连骨头都不吐,还真跟猎豹一样了。

  在森林中,猎豹是速度最快的动物,据说它的时速比汽车还快。

  林立和朱铁赶到舒舒的奶奶家里,只见他们一家三口跪在院子里,朱大虎挥着皮鞭,正在挨个地抽打着。

  “老婆子,皮鞭的滋味好受吗?我让你也尝尝被人抽皮鞭的滋味。”朱大虎毫不留情地用力抽着舒舒奶奶,老婆子匍匐在地上,不停地哀嚎着。

  “朱大叔,你打我吧,一切都怪我。”库勒爬过去,抱着朱大虎的腿叫道。

  “哼,你以为我会饶过你吗?你这么大的小子了,家里喂牲口的活计还需要一个小姑娘去干吗?一身的懒筋,今天我就给你抽开了。”朱铁又向库勒抽去,库勒咬着牙直挺挺地跪在那里,任由朱大虎用鞭子打。

  “我和你们说一声,从今天开始,舒舒就到我家去了,依兰要她做女儿。”朱大虎抽完了鞭子,才对着一家三口宣布道。

  林立以为舒舒的爷奶一定会大闹一场的,没想到一声都没有吭。

  “朱铁,你爹就这样把舒舒要去了,他们屁都不放一个?”林立奇怪地问。

  朱铁仰着脖子,骄傲地对林立说道:“我爹是首领,他有这个权利。”

  经过朱铁的解释,林立才知道,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是有权利支配部落里所有人的,要是看中了谁家的东西,部落里的人都要乖乖上交的。也就是朱大虎比较正直善良,从不以权谋私,随意驱使族人为他干活,更不会去谋夺部落里人的财物,所以追随他的人很多。其他部落的首领可就不是这个样子的,别说是叫人白白干活了,就是看上哪家的姑娘了,只要说一声,当天姑娘的父母就会带着礼物把姑娘送到首领家里去。

  女真人也有三妻四妾的,只有正妻点头允许,男人才敢再娶一房或者两房妻子。像朱大虎这样只有一个妻子的首领,在他们这里就算是异类了。

  从此舒舒就成了部落首领朱大虎的女儿。这下子再也没有人欺负她、辱骂她是没有爹娘的野猴子了。

  依兰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每天用獾子油给她涂抹冻裂的手脚,说是等她的手好了以后,就让舒舒跟着朱小丫学刺绣。

  林立一直觉得獾子这种动物很奇特,它们分为狗獾、猪獾、狼獾等等。在北地,最常见的就是狗獾。

  獾子是杂食动物,它什么都吃,像花生、大豆、玉米、高粱、谷子、瓜干、各种薯类、瓜果、蔬菜等等。还有各种畜禽肉,包括虫子都吃。

  狗獾最可恶的是一直盯着田里的庄稼,等到麦子抽穗时,獾子就会在半夜潜进麦地,大把大把的把小麦穗吃下去。

  部落里的人对獾子是深恶痛绝的,他们好不容易种点庄稼,或者瓜果蔬菜的,几乎都进了獾子的肚子里。所以人们一到夏天就会藏在庄稼地里,捕抓这些祸害庄稼的獾子。

  獾子身上几乎没有什么肉,都是脂肪,人们都用它来熬制獾子油,獾子油治疗烫伤、烧伤效果最好了。部落里家家都备有獾子油,他们是用来治冻伤的,效果也很不错。

  獾子身上最值钱的是皮毛。它的皮毛是三色毛,两端白色中间黑棕,毛杆粗细适中,弹性好,非常耐磨。做成大衣非常漂亮,部落里的女人几乎人手一件。

  林立到朱铁家里玩,看到洗白白的舒舒,浓眉大眼,鼻梁高挺,虽不算太惊艳,但是也很打眼的,再被依兰一打扮,梳着满头的小辫子,穿着獾子皮大衣,也是妥妥的小美女一枚。蜀南文学

  “朱铁,舒舒还挺好看呢。”林立捅了一下身边的人小声说道。

  “那当然了,舒舒是紫色的高粱花,能不美吗?”朱铁得意道。

  “舒舒的意思是紫色的高粱?”林立问道。

  “对呀,我们的部落可是最爱紫色的高粱了。”朱铁答道。

  在林立还没有来北地的时候,这里只是种植一些高粱和谷子,种小麦的都很少。高粱是很皮实的农作物,打理简单,它非常耐旱,成熟期又早,所以在北地部落是很受欢迎的。

  “可是高粱不是红色的么,咋就成紫色的高粱了?”林立诧异。

  “你可真是少见识,高粱当然有紫色的了,难道你没看到我们部落里的紫高粱吗?”朱铁一副你见识真少的表情。

  林立哑口无言,他还真不知道高粱有紫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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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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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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