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后,宫里的御医拎着小医箱匆匆赶来为武顺娘号脉。
“恭喜殿下,夫人确实已有身孕。”
李恪闻言大喜,武顺娘确确实实是怀孕,换句话说,他要当爹了。
“呵呵!本王还有当种马的潜质,这武顺娘才生下儿子多久啊?现在既然又有了…”
李恪打赏了御医,又吩咐下人好好照看顺娘。
李恪来到书房,看到长子李仁和次子李玮在房间里面嬉戏,脸色不由得露出慈爱的微笑。
“父王…父王…”两兄弟看到了李恪,笑着跑了过来。
“嗯,练字了吗?”李恪蹲下搂住了李仁和一起跑过来的李玮。
“父王,孩儿练了会,也看了会书,但是很多字不认识!”李仁看着李恪笑着说道。
“嗯,走,父王教你们认字去!”李恪说着就站了起来,摸着他们的脑袋说道。
很快,李恪就坐在厢房里面,教着两个儿子认字,慢慢的他发现,两个臭小子把很多字都认错了…
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毕竟还小,再加上中国汉字,博大精深,很多字看着很相似,难免他们会认错。
李恪纠正了他们的错误,便让他们继续练字,李恪随手抽了一本《三国志》看了起来。
在前世,《三国志》这本书李恪并不是很熟悉,自从看了百家讲坛,李恪才对这本书有所了解。
因为在《易中天品三国》中,多次提到这本书。
《三国志》的作者名叫陈寿,巴西安汉人,也就是现在的四川南充人。
《三国志》记载了中国三国时期的曹魏、蜀汉、东吴纪传体断代史,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
当时魏、吴两国已有史书,如官修的王沈《魏书》、私撰的鱼豢《魏略》、官修的韦昭《吴书》,此三书当是陈寿依据的基本材料,自行采集,仅得十五卷。
陈寿前半生是在蜀汉度过,入仕后,受宦官黄皓排挤而不得志。
蜀汉灭亡后,陈寿历任著作郎,晚年多次被贬,屡次受人非议,历经十年艰辛,完成了纪传体史学巨著《三国志》。
《三国志》善于叙事,文笔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
后人更是对《三国志》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此书可以同《史记》、《汉书》相媲美。
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一直流传到现在。
而后世的著名忽悠大师罗贯中就是从《三国志》中提取了大量的素材之后进行了加工,成书为四大著中成书最早的一本《三国演义》。
李恪还记得前世上中学的时候,最喜欢两本小说,一本是《西游记》,另一本就是《三国演义》,再长大一些,还是觉得《三国演义》百看不厌,认为这本书是描写东汉末年,乱世中群雄逐鹿的奇书。
如果要评选中国历史上最具有代表性,影响力最深远的文学作品,李恪认为非《三国演义》莫属了。
虽然《红楼梦》文学价值更高,但他晦涩难懂,因此它在民间的影响力并没有半文半白的《三国演义》…
东汉末年: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三国鼎立:一段扑朔迷离的历史,蜀汉五虎:一些引人入胜的故事,火烧赤壁: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
且不说《三国演义》在文学、史学、军事方面的重要价值,仅仅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诸葛孔明草船借箭,赵子龙七入曹营,张翼德喝断长板桥等这些烩灸人口的故事,一闭上眼,一位位英雄活灵活现地在我的脑海之中闪现。
反正闲来无事,要不把这本书抄下来。
心动不如行动,李恪没有多犹豫,提笔便写。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好词,王爷这首临江仙,当真是慷慨悲壮,荡气回肠…”
杨宝山不知时候走进书房,看见李恪所做的《临江仙》,忍不住夸赞道。
李恪没有理会杨宝山,书写完《临江仙》,笔锋流畅,倏而,临江仙书就之后,就开始写“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纷争,并入于秦......一统天下,后来光武中兴,传至献帝,遂分为三国.....”
李恪一直写了一回目,洋洋洒洒几千字,耗费一个多时辰,足足写了十几张。
“好一个桃园三结义!风云际会,君臣知遇,让人悠然神往。”杨宝山激动道。
“杨叔你能不能不要一惊一乍的,你这样把孤的思路完全打乱了,孤还如何继续下去…”李恪蹙眉道。
杨宝山闻言有些脸红道:“殿下恕罪,主要是殿下的文章太精彩了,老奴看着忍不住叫出声来…”
“这不是什么文章,而是孤看了《三国志》,写出来的小说…”李恪纠正道。
“那王爷继续,老奴保证不在出声…”
杨宝山急忙催促,好像害怕李恪不写似的。
“第二回:张翼德怒鞭督邮,何国舅谋诛宦竖。
…且说董卓字仲颖,陇西临洮人也,官拜河东太守,自来骄傲。当日怠慢了玄德,张飞性发,便欲杀之。玄德与关公急止之曰;“他是朝廷命官,岂可擅杀?”……
李恪写完第二回手腕好似疆了一般,李恪郁闷的甩了甩手。
这样下去不行,这毛笔写字既慢又手疼…
“要是有支钢笔就好了…”
“没有钢笔,有支鹅毛笔也不错…”
李恪突然想到了简单又实用的鹅毛笔。
“杨叔替孤抓只鹅来。”
“老奴遵...呃...王爷是要吃烤鹅?”杨宝山看着李恪一脸疑惑!
“不是,一时半会解释不清楚,你先吩咐下人抓一只鹅,拿到房里来,本王有大用...”李恪道。
“鹅不是用来吃,还能有什么用处...”杨宝山明显不相信,欲言又止,顾虑重重道:“王爷,书房里...烤鹅不合适吧...”
“啊?书房烤鹅?...”这老头在胡乱猜测什么?难道孤还会用这满屋子的书来当柴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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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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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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