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虽然表面上说得不屑一顾,但嘴角的笑容怎么也藏不住,对于李恪在诗词书画上面的造诣,李世民一直引以为傲。
欧阳询平复了一下心情,活了这么大岁数,啥没见过?虽然吃了点亏,也不当的什么大事,寻机找补回来就是了,不能再陛下面前怄气,凭白失了风度。
便附和道:“是呀,老夫居于家中,对汉王殿下的词作也有耳闻,尤其是那首《春晓》,看似平淡,实则字字珠玑、鞭辟入里,实是不可多得的佳品,足以传耀后世!”
李恪心里琢磨一下,便说道:“新作是真没有,最近忙着春耕呢,哪里有闲心填词作诗?不过前些时日看书,却得了一首古诗,颇有些感慨,便借花献佛,供陛下一娱如何?”
“那就写来看看。”李世民自胡凳上站起,将书案让给李恪。
便有侍女走过来,皓腕胜雪,素手研墨……
李恪拿起毛笔,饱蘸墨汁,柔软的笔锋游走于雪白的宣纸之上,却显得腾挪起伏曲折自如。
欧阳询当然是识货的,在旁边捻须观看,想要挑点毛病,却“咦”了一声,发现挑无可挑……
这倒不是说房俊的水平真就是达至宗室境界,已经浑然天成,只是这一手仿宋体字,才是欧阳询前所未见,你叫他怎么挑?
你都没见过奔驰宝马,焉知孰优孰劣?
仿宋体横竖笔画均匀,起笔和落笔成倾斜形,笔法锐利,结构紧密,清秀雅致。
这种字体笔画厚度均匀,峰值犀利,刚柔结合,结构严谨,颇具欧柳魅力。
李世民负手站立,轻轻点头。
如此年纪便能自成一家,开宗立派,确实难得。
一时来了兴致,便随口吟着李恪写下的诗词。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那股子浓浓哀怨与思念跃然纸上,令李世民一皱眉,问道:“这是何诗?”
欧阳询亦皱紧双眉,苦苦思索。不过很显然,这老家伙虽然为人没骨气,但学问真不是盖的,没过片刻,便展颜说道:“这首诗名为《黄鹄歌》,乃是西汉细君公主所作。”
“《黄鹄歌》?细君公主?”
李世民有些懵,这位公主的封号,他尚是首次听闻,一点印象都没有。不由斜眼看了看李恪,心中有些不爽。学问比不得欧阳询咱就认了,可比不过自己的儿子,李世民难免脸上无光?
欧阳询解说道:“汉武元封中,以江都王女细君为公主,嫁与乌孙昆弥。至国而自治宫室,岁时一再会,言语不通,公主悲愁,自作此《黄鹄歌》,每每思念家乡,便娓娓歌颂,以解思家之苦……”
细君公主远嫁乌孙,远离家乡,出嫁时珠泪成行。
更不幸的是,猎骄靡年事已高,不久病危。按乌孙父死子妻后母的习俗,猎骄靡辞世前令细君改嫁孙子军须靡,细君不从,上书汉武帝,汉武帝令其从俗,细君只得与军须靡成婚。后来其生下女儿,因产后失调,加上心情恶劣,不久就忧伤而死。
细君死时才二十五岁,只留下那首《黄鹄歌》供后人悼念。这首诗也被称为历史上的第一首边塞诗,并被班固收入《汉书》,后来又收入汉诗,称为“绝调”。
全诗弥漫着细君内心痛苦、思念故乡而又无力改变现状的复杂心情。此诗从乌孙传到长安,汉武帝为之动容。《汉书》载:“天子闻而怜之,间岁遣使者持帷帐锦绣给遗焉。”
李恪神色变幻,若有所思,捻须不语。
便是那研磨的小宫女,显然也被这首诗里那浓浓的思念、绝望、与悲伤所感染,轻垂螓首,秀眸微红。
欧阳询却道:“身在帝王之家,便应有舍身为国之责任。以一介女儿之身,担负起和亲之重担,乃是无上的荣光。否则,兵连祸结,多少男儿葬身沙场,又间接破坏了多少家庭,使得多少婴孩成为孤儿?”
李世民默默点头。
“噗!”李恪嗤笑一声,一脸不屑。
欧阳询愕然道:“汉王殿下以为如何?”
李恪笑眯眯说道:“若是这些沙场健儿都能学欧阳先辈一般,也不见得能死几个,无论匈奴亦或突厥,总是要抓俘虏的吧?”
欧阳询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这是再拿自己墙头草的人生说事儿啊!
差点没把老家伙气冒烟了,脸色铁青道:“汉王殿下,莫要太过分,微臣何曾招惹与你,几次三番讥讽于某?”
李世民也一脸不悦,打人不打脸,你这混小子怎么专门往脸上打呢?这话,说谁谁也顶不住啊!
不过他并未插言,看看李恪倒是要干什么,因为……李恪说得没错!
李恪收起笑容,看着欧阳询这张丑脸,淡定说道:“丑,与生俱来,既丑之,则安之,不管是丑得飞沙走石,还是鬼斧神工,都不能没有骨气和自信,丑就要丑的够潇洒,丑的有才气,丑的与众不同,丑的让人佩服。嗯,说到底,您还是丑……”
顿了一顿,见到无论欧阳询还是李二陛下,亦或那位站立一边的研墨侍女,全都一脸呆滞,似乎都被他的文采所慑服,便又添了一句:“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是,长得丑还要这么无耻,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李世民闻言险些笑出声来,好在他城府深,硬生生的憋了回去,同时也很诧异,这小子虽然有些恃才傲物,但平时都与人为善,从未见他与人红过脸,为什么对这欧阳询恶语相向呢?
欧阳询只觉得一股血气直冲头顶,差点一个趔趄晕过去,满脸血红道:“气煞我也!汉王殿下为何如此辱我?”
李恪正色道:“因为你无耻!”
“某如何无耻?”欧阳询快要气疯了,这人是疯狗吗,逮谁咬谁?简直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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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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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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