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重生大唐之五子夺嫡>0199 养猪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秋香,今晚我们吃什么呢?”李恪微笑道。

  “杨总管残忍的杀了一只狗,说今晚吃狗肉火锅!”秋香皱着琼鼻,煞是可爱。

  李恪忍不住上期刮了刮她的鼻子,笑到:“怎么?对杨总管有意见啊!”

  秋香躲过李恪那搞怪的手,眉头紧锁道:“那敢呢!但王爷以后能不能不要吃狗肉火锅,狗狗那么可爱,杀掉太可惜了,也太残忍了!”

  “哎!相比狗肉本王更愿意吃猪肉!”李恪怅然道。

  “王爷,猪肉不好吃!”秋香瞪大眼睛望着李恪。

  古人爱吃羊肉,爱吃狗肉,譬如人们常说的屠狗之辈,其实就和后世的杀猪匠差不多,虽说猪肉的食用也不是没有,不过历来不为古人所喜欢。

  究其原因,是因为古代的猪肉,味道……很酸爽。

  而且在这时代,猪肉的肉产是不高的,因为在于猪发情期比较长,一旦进入了发情期,猪便容易暴躁,肉也少。

  这大抵和人没有什么分别,青春期的少年,除了容易长雀斑,还容易暴躁,动不动来一句‘你瞅啥,你瞅啥’,还特喜欢多愁善感,动辄就犯相思,为伊消得人憔悴。

  可若是下头的玩意儿一割,世界就清净了,人生也没了啥盼头,无非是吃了睡,睡了吃,任世事风起云涌,我自波澜不惊,淡定从容。

  因而,阉了猪,不但猪肉去除了骚气,这猪肉容易得到人的喜爱,而不必像这个时代一样,为了掩去骚臭,不得不放入大量的作料,掩盖其味,制成东坡肉,才可食用。

  可即便如此,喜欢吃猪肉的人依旧不多,人们还是更喜欢羊肉多一些。可若是能去掉腥臭,则大大不同了,能接受猪肉的人,势必大大增加。

  除此之外,就是可以大量的提高肉产量了,没有阉割的猪,冲动易怒,而且极不安分,不安分就喜欢到处溜达,不容易长肉,可若是阉了,肉产则极高。

  阉猪,其实自东汉就出现了,可是并没有大规模的普及,究其原因,是对猪的阉割,不能及时做到消毒处理,很容易导致猪的死亡!

  想想看,你阉十头猪,死了七八头,即便剩余的猪长势更好,出肉更高,且肉质鲜美,甚至这猪只需放养,它也只是慢悠悠的只在附近溜达,不担心它会像未阉割的猪一般,四处狂冲乱撞,还得花费许多人力,专门让人去看着,你也未必肯愿意对猪阉割的。蜀南文学

  那么,要解决阉割的问题,首先要考虑到的,就是用低廉的成本做到消毒,保证阉猪的存活率。

  李恪还特意寻农户们了解过。

  许多农户宁愿养羊,一方面是羊肉卖价更好,另一方面,则是这时代的猪和羊其实都是耗费人力的,必须得有专门的猪倌和羊倌看着,否则很容易走失;再就是这个时代的猪出肉率,其实并不比羊要多多少,李恪在这里见过猪,确实并不肥,和羊一样,都是皮包骨一般,完全没有后世大肥猪的形象。

  猪倌这个职业消失,是在阉猪普及之后的事。

  总而言之,这时代,肉是奢侈品,想要将肉进入平民百姓家,就非要寻觅到一种高产的牲畜不可。

  猪……就成了李恪的首选目标,因为李恪知道猪浑身都是宝。

  猪头可以做猪头肉,猪耳朵和猪尾巴那是最佳的凉菜食材,猪心、猪肝、猪大肠、猪腰子、猪肚、猪肘子那一样不是美味佳肴,猪肉就更不用说了,猪油可以用来炒菜,猪毛可以做牙刷,猪皮可以做皮鞋…

  连最无用的猪屎都可以用来肥沃土地,增加粮食产量,一户人家只要养两头猪,一年的庄稼肥料都解决了。

  更妙的是,猪还比较好养活,不挑食,吃了就睡,也不需要人照顾。

  猪有这么多的优势,李恪有什么理由不推广呢?

  翌日,一大早,李恪便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一帮小喽啰直往骊山别院赶去。

  今日无风,气候已经回暖,李恪骑在马上,远观那长安城,心中更多的感觉还是一种恢弘大气的厚重与苍茫,及至过了灞桥,这一眼望不到边际的灰黑城墙以它的阔大与雄浑给了李恪一种沉甸甸的感觉。

  比后世之西安旧城还要广大十倍的雄城,正前方的明德门高约二十余丈,五个各容四辆马车并行的阔大门洞一排并立,各色人等自其中川流不息却又各行其道,说不尽的繁华之意。

  其时旭日初升,万道霞光披洒在那一望无际的城墙上,城门上那琉璃作顶的门楼反射出道道金辉,此时唐离眼中的长安,陡然幻化成为一座只应在仙山妙境中出现的恢恢黄金之城。

  虽然已不止一次由此城门出入,但抬首片刻,依然受不得那金光的逼射以及多朝古都自然生成的沧桑与厚重,至此他已无语去形容心中的感觉。凝望许久之后,方才喃喃自语一句:“长安,果然是长安……”

  正是在这座城中,他的父王李世民一手创立了贞观盛世,被天下万族共尊为“天可汗”;若干年后,这座城的主人换成一世风|流、将大唐带入极盛之世的李家三郎李隆基。

  多少次王朝兴替,长安见证了大汉的兴起与衰落;见证了强隋的迅速腾起与同样迅速的灭亡;如今,它正见证着李唐的崛起与步步极盛……

  天气回暖,城里车如流水马如龙,人们纷纷走上街道。

  有许多士子之类的人物,迈着八字步,端颜紧肃的走过;也有那鲜衣怒马的豪室子弟,带着大群的仆从呼啸而去,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人群中夹杂着身着轻皮裘,辫发,脚穿乌皮六合靴的突厥人;戴耳环,披肩布的五天竺人;以及身穿小袖袍、皮帽上绣着花纹镶上丝网的中亚胡人昂然而过,而行人毫无惊奇之色。

  李恪饶有兴致的欣赏着一副上辈子只能在画卷中看见的初唐气韵,心神欲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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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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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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