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歌迷>第54章 酒香也怕巷子深,但如果酒很多呢?
  星期一中午,杨谦在荷城机场接到了推了两个大箱子过来的戴羽妮,结果一见面,她就先气呼呼地跟杨谦告起状来:

  “气死我了!”

  “怎么了?谁气你了?”

  杨谦笑着伸出手,想接过来两个行李箱。

  但戴羽妮只给了他一个,另一个自己推着。

  妮爷自忖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再怎么说也是能一个人偷偷吃掉一整只脆皮炸鸡的女汉子,也便没有让男生给自己拎包、提水的矫情。

  她背了一个书包,再推着一个行李箱,大长腿风风火火地迈着,走得飞快,还气都不带喘地跟杨谦吐槽:

  “我平时也没怎么看短视频,江燊睿他们不在群里说我都不知道!”

  “很多人翻唱你的歌,然后大家都是看短视频知道你那首《再见》,但根本不知道原唱是谁!”

  “原唱不火,反而翻唱火了。你说要是唱得好火我没话说吧,但明明唱得跟……都不知道唱的是什么!”

  戴羽妮都快爆出粗口了,忽然意识到杨谦在身边,她赶紧来了个急刹车。

  杨谦明白她说的是什么。

  其实类似的话题,妹妹也跟他讨论过。

  而杨谦自己也去听了那些翻唱,听完他的感觉跟戴羽妮说的差不多——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其实不用太在意,你都说了他们唱得不好,那自然会有很多像你这样喜欢听正常唱法、听好的声音的人,选择去听我唱的版本,而不是他们的。”蜀南文学

  杨谦心平气和的语气,让戴羽妮炸开的毛慢慢地顺了下来。

  “我知道,但酒香也怕巷子深。你不宣传一下,别人都不知道《再见》是你唱的!”

  戴羽妮还是有点耿耿于怀。

  “酒香确实是怕巷子深,但如果是堆满了全部巷子的好多缸陈年好酒呢?”

  杨谦和戴羽妮走出机场,中午的阳光照在了他的身上,戴羽妮刚好看了过来,这一刻杨谦身上展现出来的强烈自信,仿佛化作了耀眼的光芒,让她都不由地看呆了。

  这样的杨谦可不常见,仿佛是他平时内敛到极致的优秀一下子得到了绽放,戴羽妮也情不自禁地觉得,似乎本就该如此,这才是他最吸引人的时刻!

  只是可惜,可能是觉得自己有点过于骄傲自大了,杨谦散发出来的气场很快又收了回来。

  “也不是说不宣传,我们也要跟随时代的脚步去发展,遵循市场规律去改变。”

  杨谦不是在跟戴羽妮背新闻报道,他是从这几个月和老师深入农村基层的采访中,看到了这个问题,也深有体会!

  “就好像荷城很多水果一样,虽然不包装、不宣传,它也一样好吃,但走不出去,它得销量就很少,农民种植的积极性也不高。但经过宣传推广,跟多个平台合作销售后,它不仅销量涨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地方的品牌形象也树立了起来!”

  戴羽妮好笑地看着这个家伙。

  听他唱的那些歌,《又见炊烟》、《往事只能回味》、《晚风》,真的是仙气飘飘、才华都要溢出了。

  但有时候听他说话又觉得特别接地气,比自己老爸还能侃,一套接着一套的,跟老干部一样!

  当然,在戴羽妮看来,接地气一点也挺好的,至少不会过于理想化,真的仙气飘飘起来,拿风筝的绳拴着,拉都拉不回来!

  “所以你是同意宣传的咯?”

  戴羽妮把他的长篇大论总结成四个字。

  “同意,肯定同意,合理、适度的宣传是好事,当然,关键还是要作品好,咱们唱得要好,不然宣传就成了诈骗,不会长久。所以你也别着急说我出不出名,我们先把作品打磨好,唱到至少自己觉得满意,同时也准备足够多的作品,时机成熟了,再宣传也不时!”

  杨谦带戴羽妮出来后,直奔停车场而去。

  戴羽妮光顾着听他说话和转头看他了,都没有注意到他没有伸手去叫出租车。

  直到杨谦在一辆SUV前面停下脚步,还开后备箱准备把她的行李箱搬上去,戴羽妮才反应过来。

  “咦,你不是没有车吗?”

  戴羽妮惊奇地问完,赶紧丢下手中的行李箱,过去搭把手。

  戴羽妮的行李箱并不重,只是装了她的衣服和化妆品。但问题是很大,几乎是最大号的行李箱了,这样才能装得下她每天都要换的不同样的衣服……

  所以,杨谦发现竖着放不了,只能打横了放,两个行李箱叠在一块。

  “书包有电脑吧?书包放后座上。”

  “你坐后面还是前面?前面可能会很晒。”

  “好吧……”

  荷城的中午太阳特别炽烈,坐前面几乎会被前挡风玻璃透下来的阳光照满全身。

  杨谦本来是想让戴羽妮坐到后面的,但她把书包丢到后座上后,就直接坐到了副驾驶座上,一点也不在意的样子!

  “我没买车,这车是我爸的,平时他会开去上班。”

  “今天不是你来吗?还带很多行李,我就让他借我开一下。”

  “也幸好是开了车,你这么大的行李箱,出租车肯定塞不下。”

  杨谦启动车了,才跟她解释起来。

  “出租车不行,可以叫网约车啊!额,等等,忘记了,你也在,那可能是坐不下……”

  戴羽妮不好意思地跟杨谦笑了笑。她想起来了,早上叫网约车去机场,也是后备箱塞不下,然后把后排给塞满了,她坐的前面。

  让戴羽妮有些料想不到的是,杨谦开着车,居然把她带到了荷城电视台。

  这儿她印象太深刻了!

  虽然妮爷不记仇,但当她看到门口之前无情地拒绝了她的那个老大爷,看见降下车窗打招呼的杨谦就笑眯眯地跟他点头回应,她就忍不住了!

  “不对啊,这个大叔,第一次我来荷城找你的时候,他就跟我说不认识你,不知道你是谁!”

  戴羽妮瞪圆了眼睛。

  现在怎么就认识了?

  “之前他是不认识我,后来跟了两次孙主任的车去荷阳,他就认识我了。不过可能只是认识我的脸,不一定认识杨谦是谁。”

  杨谦对这些俗事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只是带着歉意跟戴羽妮笑了笑——让她吃了闭门羹,这锅应该算在自己的头上。

  他把戴羽妮带回荷城电视台,当然不是让她陪自己工作的。

  “之前单位给我分了宿舍,每一个未婚、而且入职不超过五年的员工都有的。只是我平时基本上都是住家里,除非是有工作要加班,晚上才在这里过夜。所以宿舍经常是空在了这里。”

  杨谦抢了电脑包、拎着大行李箱,带着同样拎着另一个大行李箱戴羽妮,沿着步梯上了三楼。

  “你不是过来吗?住这么久,老是住酒店也不是事,很浪费钱。然后这里位置还不错,离我家不算远,然后离杜哥的录音棚也不会太远,去哪儿都方便。所以我昨天就过来收拾一下,不过也不知道你住不住得惯……”

  很老旧的房子,连电梯都没有,幸好只是在三楼,戴羽妮跟在杨谦身后,一边听着他絮絮叨叨,一边凝视着正在被杨谦打开的铁门。

  铁门是很老旧的样式,就跟这栋宿舍楼一样,显然也是见证了荷城电视台很多年的风风雨雨。

  住在这里,真的方便吗?

  戴羽妮有些迟疑,她肯定是想住酒店的,环境干净、舒服,还有人打扫卫生。但她又有些顾虑,担心直说了会让杨谦觉得自己很矫情、很爱乱花钱,也担心会辜负他的一片心意。

  戴羽妮也不知道为什么平时啥也不在乎的她,在杨谦面前为什么有点拘谨,都不太像她的本性了!

  不过,跟着杨谦走进来之后,戴羽妮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这里真的是老旧楼房里面的员工宿舍?

  怎么感觉是误入了谁家的网红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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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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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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