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他在灵州做的这些事情,有许多逾越的地方。
于公于私,都得给李世民一个交代。
要想让李世民接受,就得证明他走的这条路是对的。
怎么证明呢?
唯有一点,他所行之法,可富民强国。
家天下时代,皇帝最渴望的一件事情是什么?那就是享国万世。
皇帝为什么都喜欢吃丹药,那就是为了长生不死。
之所以想要长生不死,怕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他们想要一直执掌天下。
特别是像李世民这种有雄才大略之人,在他看来,只要他能一直坐在那个位置上,那大唐就不会亡。
这天下,便会永远姓李。
而长生不死,这事太虚无缥缈了,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享国万世,这事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但最基本的一个要求,那就是必先安万民。
安民心无非就三点,有食、有衣、有钱,做到这三点之后才可谈其他。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让李世民看到如今灵州的富庶。
只要让他看到如今老百姓过得不错,那对于李承乾的所作所为,李世民自然有自己的一番考量。
这便是给予他一个希望,李渊正是看到了这种希望,所以对于李承乾得一些无礼做法,除了耍耍小性子之外,没有任何反应。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他要用钱,闪瞎李世民的眼睛。
所以一大早,灵州城到处都是施工的工人。
城中没有铺水泥路的各个小巷,现在全都要铺水泥路,一些临街的墙面,现在全都要刷白漆写标语。
进城的主道两旁,还要立起昂贵的路灯。
这路灯是在李承乾得要求下,数月前就研发出来的,经过几次改进,现在已经可以实用。
所谓的路灯,其实就是个大号的油灯,一共分为两部分。
四米高的底座,是用水泥加上钢片所铸,犹如后世电线杆一般。
立于底座之上的油灯,外罩是由双层玻璃所制,里面还有一层内罩,是用特殊打磨的镜片所制,有着很好的散光效果。
油灯外形呈椭圆形,高半米,可容纳二十升的灯油,灯捻高十五公分,差不多有三个手指粗。
点着之后,虽然比不上后世的路灯,但也差不离多少了。
这等稀罕物还是第一次露面,看着路旁立起了一个又一个的大石柱子,许多百姓都好奇的围了过去。
“干什么干什么,不准碰,这一盏灯造价三十银元,碰坏了你赔的起吗?”
从三里营调来的制灯工人一声训斥,罗三郎立马收回了自己的手。
乖乖哦,三十银元,渍渍渍!
众人一听这么贵,别说碰了,吓的直接纷纷后退了两步。
罗三郎更是在心里算了起来,他的蔬菜大棚,现在一个月能赚一银元多,这一个灯,居然顶的上他两年的血汗钱。
乖乖哦,这要是有人偷一两个卖了,那不就发了。
围观的人群中,有罗三郎这种想法的,不在少数,甚至有一些胆子大的,已经开始怎么琢磨偷了。
专门负责巡视保护路灯的捕头赵云龙,一看这些人的神情,当下就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冷笑一声后,大声道:hΤTpS://WWω.sndswx.com/
“都听好了,府衙有令,偷盗路灯者囚二十年,故意毁坏者囚十年,谁要是有什么坏心思,称早给我收起来,要不然,嘿嘿……”
赵云龙也不再说什么,直接拔出了腰刀,寒冷的刀光,冰冷的眼神,吓得众人纷纷散去。
罗三郎的家离大道不远,回去之后,他还能看到高高立起的路灯。
看着那光滑的玻璃,以及满满当当的灯油,罗三郎十分好奇,这所谓的路灯,点着之后到底有多亮。
“看什么呢,赶紧走吧,今天大棚好多活呢。”罗氏一边收拾农具,一边不满的嘟囔着。
罗三郎也是个惧内的人,一听老婆不满了,当下也不敢发呆了,连忙就帮着收拾起了农具。
夫妻二人收拾一番后,带上孩子,就赶往了城外的大棚。
罗三郎一家,原本是住在市坊周边的,当初市坊扩建他们的房子就被拆了。
然后他们就暂时被安置在了城外一村子里,在搞出来玻璃之后,李承乾就有了搞蔬菜大棚的心思。
之前在长安,一到冬天,一日三餐不是肉就是腌菜,吃的李承乾感觉胆固醇都要超标了。
所以,在入冬之前,他便令人在城外找个蔬菜大棚试点。
寻来寻去,最适合的地方,就是安置罗三郎他们的那个村子周围了。
于是,李承乾便出钱搞了一些玻璃大棚,也是花了不少的钱,不过没办法,谁让他搞的出玻璃,搞不出塑料布呢。
在大棚建成之后,罗三郎等人便被雇佣负责种菜种水果。
就这样,随着罗三郎等人逐渐掌握大棚种植技术之后,李承乾便将大棚卖给了他们。
一来一回,李承乾也没亏什么钱,罗三郎等人也凭借大棚,收入比以前翻了数倍,这便算是双赢了吧。
像这种小事,李承乾干了不少,比如令郭二以西部公司的名义,成立一个清洁分公司。
专门雇佣一些无依无靠或者身有残疾的人,让他们在街上打扫打扫卫生,算是有个活计。
这些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算低,搞的现在有许多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托各种关系想要进清洁公司。
进不去清洁公司的,又想进交通公司。
因为灵州城有许多人在三里营上班,所以李承乾便令人特制了一批加长型的马车,就跟后世公交车一般,专门在三里营和灵州城之间折返,坐一趟一文钱,自动投币不找零。
等到来年,李承乾还准备在灵州大范围的修路,用水泥路将各个府县连接起来,然后搞长途客运。
短短一年时间,李承乾带给灵州城的变化很多,当他把自己做出来的事情列出来之后,才发现不知不觉间竟然做了这么多的事。
“看来,这西部公司是该拆分了,要不然,郭二的权力就太大了。”
李承乾将西部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列出来后,才猛然发现,现在的西部公司,太过庞大了啊。
下属的各厂就不说了,单单就是各个分公司现在就十来个,这摊子铺的太大了。
李承乾咬着毛笔,开始琢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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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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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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