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三人割起河岸上的青草丢进筐里。

  躲在茅草丛中的萧明远急得皱紧了眉头。

  不过片刻,他眉头就舒展开了。

  他是趁着蓝皓龙跟楚珊珊不注意时,给河岸上的青草动了手脚。

  但是他洒在草上的东西不是毒药,而是番泻叶的汁。

  而且他用量很小,那块被他洒了番泻叶汁的草地几乎没有怪味儿。

  又经过了两三小时的风吹日晒,早上的药汁早就蒸发掉了。

  就算这三人将草割回去给大队长他们检查,大队长他们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施暮言,咱们割半筐草了,应该够了吧。”

  蓝皓龙割下一把草,正打算直起身放进竹筐里,忽然注意到脚边有东西。

  他不声不响地将东西捡了起来,不声不响地将东西揣进了裤兜里。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施暮言扭头朝箩筐里瞧了一眼。

  “应该是够了,咱们回去吧。”

  三人拎着竹筐,镰刀离开,身影前脚消失在拐弯处,萧明远后脚就从茅草丛里钻了出来。

  萧明远折回河岸找寻了一圈儿,没看见自己今儿下午掉的东西,脸上的表情有些凝重。

  难道是被施暮言蓝皓龙他们捡走了!

  萧明远眉头一皱,神色匆匆地赶回了知青大院。

  下午五点多,还不到下工的时间,知青大院内空无一人。

  眼看杨若若那屋房门紧闭。

  萧明远一咬牙,直接撬门而入......

  兽医点。

  施暮言将半筐子青草拎到楚云七夫妇俩跟前。

  “莫大哥嫂子,这筐子里的青草是我们仨在河岸上割的,今儿下午,蓝皓龙跟珊珊就是在那片区域放猪。”

  “嗯,辛苦暮言了。”

  楚云七弯腰从竹筐里抓起一把青草,将青草搁在鼻子处闻了闻。

  “这青草上面有番泻叶的味道,很淡。”

  楚云七说着,双眸微微眯了起来。

  若不是她得到过灵渠水的洗礼,五感比寻常人灵敏许多,还闻不出来。

  “番泻叶是一种能够导致人跟动物腹泻的植物,这种植物从来不长于河边,皓龙,看来有人在故意针对你。”

  楚云七抬起头来,目光落在蓝皓龙的身上。

  “这两天,你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杨若若。”

  蓝皓龙脱口而出杨若若的名字。

  楚云七立马摇头否定。

  “今儿下午,杨若若被朱大队长他们押着送去公安局了,她没时间做这些事儿。”

  最主要的是,杨若若那个女人喜欢巴结权势,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在权势面前将自己的姿态放低到尘埃里,蓝皓龙这种有身家背景的大少爷,正是杨若若想要巴结的对象,在没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前,杨若若绝对不会陷害蓝皓龙。

  “除了杨若若,你再仔细想想,你这两天还有没有得罪其他人。”

  蓝皓龙皱着眉头沉默片刻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双眼忽然发亮。

  “七七姐,我想起来了,除了杨若若,我还骂过萧明远。”

  “昨天,我跟施暮言刚去知青大院安顿,屋子还没收拾好呢,那个萧明远就跑来我们屋里叽叽哇哇地说不停,想要巴结我跟施暮言,我瞧他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一看就不是个好人,就骂了他两句。”

  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一看就不是好人!

  听到蓝皓龙这么形容萧明远,楚云七嘴角泛起了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

  这家伙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干啥啥不行,看人的眼光倒是挺准的。

  “你跟暮言先回知青大院休息片刻吧。”

  刚才在猪圈,蓝皓龙被一群村民一顿指责,神态看上去有些疲惫。

  “这件事,我会想办法调查清楚,还你一个公道。”

  “七七姐,我不累。”

  蓝皓龙将手伸进裤兜里,将刚才在河岸上捡到的金星钢笔取了出来。

  “这是我们刚才去河岸上割青草,我在草丛里捡到的。”

  蓝皓龙抓了抓脑袋,一脸不好意思地将钢笔递给楚云七。

  “七七姐,你这么帮我,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这支钢笔看上去材质挺好的,送给你写字吧。”

  楚云七垂下目光盯着蓝皓龙手里的钢笔,一阵瞳孔地震。

  这钢笔是她送给萧明远的。

  前世,在萧明远跟杨若若的帮助之下,她成功从莫家老宅搬回了知青大院,为了感谢杨若若跟萧明远的帮助,她拿着积攒了半年多的钱跑去供销社买了两支当时供销社卖得最贵的金星钢笔。

  一支送给了萧明远,一支送给了杨若若。

  买完两支钢笔回响水坳时,她一个不留神踩滑摔在了地上,两支钢笔从包里掉了出来磕在地上,送给萧明远的那支笔帽的顶端被磕掉了一点漆,送给杨若若的那支笔挂的位置被磕掉了一点漆,都是十分不起眼的位置,不仔细瞧,看不出来。

  “七七,怎么了?”

  发现楚云七情绪不对,莫青山伸手揽住她的肩膀,在她耳边温声细语地关怀着。

  “若是太累了,咱们先回去休息。”

  “那群猪崽子已经没事儿了,村民们不会再为难皓龙跟珊珊了。”

  “我认识这支钢笔。”

  楚云七破案心切,脱口而出。

  “这支钢笔是我买的,我当初买了两支这种钢笔,一支送给了萧明远,一支送给了杨若若。”

  “这支是萧明远的。”

  楚云七从蓝皓龙手里接过钢笔,指了指笔帽顶端掉漆的地方。

  “我去供销社买完钢笔后回家,不小心摔了一跤,两支钢笔从我包里掉出来磕在了地上,这是那时候磕出来的伤痕。”

  莫青山盯着小媳妇手里那价值不菲的钢笔,眉头皱成了一个明显地川字形。

  这是金星牌钢笔里最高端的一款,供销社卖五块钱一支,他们南华市特种作战队的司令都舍不得用。

  七七竟然花了五块钱给萧明远买礼物。

  他们结婚这么久了,七七还没给他送过如此贵重的东西呢。

  最可恨的是,为了给萧明远杨若若买礼物,七七还在路上摔了一跤。

  钢笔都从包里掉出来了,七七当时摔得有多重,得多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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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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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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