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么多年,她算是明白了,自己是个穿越的,本质上来说也是个事故体,别人跟她做朋友,说不好是吃亏多一些,还是占便宜多一些。
所以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
她不缺钱,不缺食材,又舍得花钱,刚开始的时候,闻着每日里从她家里飘出来的香味,左邻右舍还在背地里说说酸话。
但随着大家的日子越来越好过,吃鱼吃肉,穿新衣服都不再是一种奢望,渐渐的也就没人关注她了。
三年时间一晃而过,大学毕业丁小慧被分回了原籍。
只不过丁小慧并不想回去,那里有原主的家人,丁小慧不想跟他们打交道。
自从下乡之后,与他们就再没有联系了,想来他们也是不愿意与自己有联系的吧,毕竟丁小芳也在那里下乡,她考上大学的事根本瞒不住。
只要随便一查,就能查出她考上的是哪所大学,但是在她上学的这三年期间,家人一直没有与她联系过。
可能是互相嫌弃吧。
这样挺好,相忘于江湖,各过各的日子。
但是如果丁小慧回了原籍工作,双方遇到的几率就比较高了。
更何况她买的房产都在京市,回到原籍工作,管理这些房产就不太方便了。
而且身边没有亲人朋友,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没人逼婚。
没错,丁小慧现在已经28了,但仍旧是单身狗一只。
上学期间有人追她,都被她以自己早有男朋友为由拒绝了。
就是她现在所住的这栋房子周围的邻居,也都以为她早已结婚了,只不过是夫妻两人分居两地。
这三年间,她陆陆续续又买了两座小院子,三套门面房,还在一家新开的市场里买了十几个摊位用来出租。
她买的这些房产,任何一个拿出来都没有那么显眼,但是加在一起,却是一笔巨额财富。
再说了,就算她不工作,每天混吃等死,那些房租也足够她霍霍的,既然是这样,又为什么还要回原籍朝九晚五呢?
因此干脆来了个不服从分配,顺理成章地留在了京市。
其实,丁小慧不知道的是,丁家人并不是不想找她,而是觉得她现在的身份不过是个学生,又没有什么势力,除了学校的补助,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现在找上她,为了拉近关系,说不得还得往里搭钱。
倒不如等她毕业分配之后,那时再找上她,就凭着是她父母的身份,至少也得让她月月从工资里掏出一部分来做赡养费!
他们也打听过了,毕业的大学生除非是特别出色的,会留校,或被其他大城市抢走,其他的都会分回原籍。
自家的女儿自家知道,从小就不是个多聪明的,恐怕就算考上大学,也是个吊车尾的,所以将来分配回原籍那是板上钉钉的事。
然而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丁小慧确实是被分配回原籍了,但是却来了个不服从分配!
而且此后竟然没在任何一个单位挂职。
这让杨玉香对她有些恨铁不成钢,大学毕了业,连个工作都没有,这个没出息的,这几年的大学都白上了。
丁小慧原本就是个宅的,再加上这些年因为保养得宜,又经过水异能的滋养,容貌上有了许多改变,真要贸然见面,还不一定能马上就认出来。
所以哪怕是杨玉香一家,在京市里逛了几天,也连丁小慧的影子都没有摸到。
丁小慧躺在沙发上,嘴里含着一块水果糖,猫咪黑豆就窝在她怀里,一边打着呼噜,一边陪着主人看电视,丝毫不知因为懒惰而躲过了一场麻烦。
黑豆因为经常被自家主人用异能梳理身体,所以丝毫不显老态,动作还是那么敏捷。
就是最近有点懒,几乎是丁小慧一坐下或躺下,黑豆立刻就会趴到她怀里,身子一团,眼一闭,就开始打起了呼噜。
与丁小慧的惬意生活相比,杨玉香和丁志山的日子是越过越差。
大女儿丁梦昭自从结婚之后,就只顾她自己那个小家了,平日里都难得回来一趟,每次回来也都是来去匆匆,有时候手里连点东西都不提,甩着10根胡萝卜就回来了,临走的时候还得再从家里搜刮点。
三个儿子中,大儿子丁世东已经结婚,但大儿媳妇却不是个省心的,整日里吵吵嚷嚷,更是不将他们这对公公婆婆放在眼里。
丁世东嫌烦,改革开放后,小夫妻俩利用业余时间做点小生意,赚了笔小钱之后就出去买了个房子搬走了。蜀南文学
虽说还在同一座城市里,但小两口除了重大节日几乎不见人影,气的杨玉香天天在家变着花样大骂他没有良心,这个儿子白养了。
又骂大儿媳妇不要脸,整天勾着她大儿子。
然而平日里难得见面,就算她能骂破了天,人家那边也是不痛不痒的,小日子照旧过得和和美美。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丁世东在每月发了工资之后还会去看看老两口,虽然并不是每一次去都会买东西,但总归是人到位了。
只是在杨玉香的持续谩骂和丁志山黑沉的脸色中,渐渐的也就不上门了,只在中秋,春节这样的大日子去送个节礼。
二儿子丁世海后来也没有摆脱去下乡的命运,他吃不了苦,就在乡下娶妻生子了。
知青返城的时候,两人的孩子才只有两岁多点,丁世海犹豫再三,最终还是选择了留下,后来小两口就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小餐馆,日子倒是过得不错,也小有积蓄,只是离着家有点远,再加上多年不见,父子母子之间的关系有些淡漠,平日里也只是书信联系。
好好的儿子儿媳,走成了普通的亲戚关系。
最后只有小儿子丁世进留在了身边。
不过丁世进最近谈了个女朋友,正是最热乎的时候,虽然是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也经常不见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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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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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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