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空间的大床上,迟迟没有睡着,“阿花叔,你说那个人会不会跟我的遭遇相同,来自同一个地方。”
阿花正趴在沙发上打着呼噜,“不一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奇遇,小主人还是当心点,小心驶得万年船,毕竟这空间并不被大众所接受。”
林汐赞同的点点头,还是小心点,少说话,只交易。
最近因为早起,每晚林汐早早的在空间里睡下,睡醒之后绕着小院跑上几圈,生怕这六岁的小身板不长个子,没事还是要运动运动的。
翌日,天气有些阴沉,看样子是要下雨。林家人起来以后,钱氏和林永富在做猪下水,李氏已经做好了早饭摆在桌子上。
林明远趁着这个间隙,还习了两三个字。正拿着木棍在院里的地上练习写字。纸是奢侈品,就算是粗糙的纸,他也不舍得用,总是在地上写会了再去纸上写。蜀南文学
李氏招呼着大家吃饭,那边卤味已经熄火,盖上锅盖焖一刻钟,这个时间吃早饭时间正好。
“汐儿,今天再去一天,明日就别去了,女孩子家天天风吹日晒的,在家还能多睡会儿。”钱氏找出几套蓑衣放在牛车上,心疼孙女在下雨天还要出去卖猪下水。
林汐乖巧的点点头,虽然她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不过来到这个时代,女孩子确实不适合天天在外面晃悠,家里既然有爷爷和哥哥在忙,那她还是少出去的好。
其实林汐最想做的是在空间里多做一些吃食,那个人要是再上线购买粮食,又能狠狠地赚一笔了。
第二天做买卖,林家几个人已经变得熟练起来。来到集市上刚交了摊位费,一个系着头巾的妇人就从筐里拿出大碗,“大叔,我买两碗,给我装到一起,再添两勺汤。”
那妇人数出九文钱放在林明远手里,满意的走了。还没等桌子碗筷摆好,周围又聚满了人,都在念叨着这味道真是太好,什么酒楼饭馆,都不想去了,只想吃这一口。
“哟,卖得不错啊。”收摊位费的男子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两个狗腿子。
“大人,自家做的,您要不要尝尝?”林永富很识趣的盛了三大碗递了过去,并冲林明远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收钱。
三人刚开始还有点不屑的闻了闻,真是不理解味道这么大的东西怎么会抢着买。
直到不自觉地吃了第一口,然后第二口,第三口…
这男人叫郑大毛,跟官府的师爷有些亲戚。所以也捞到了一些好处,集市这一片,都是他说了算。
郑大毛敢肯定,这是他在青山镇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在旁边的馒头摊拿了两个馒头,一口馒头,一口肉,简直是人生圆满。
围观的人看见他的吃法,也连忙去旁边的馒头摊买上两个馒头,依样吃了起来。
“大叔,这味道可以。”郑大毛朝着林永富点点头,从口袋里摸出了十多个铜板。
“大人,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当小人请您吃一碗,可不能收钱。”
“大叔,收着。你们赚钱也不容易。快点拿着,还有大婶的馒头钱。”郑大毛带着狗腿子继续往前走,一边走还一边摸着肚皮。
林汐从周围人的议论声里,了解到郑大毛为人很仗义,每天都在集市上吃吃喝喝的,却一粒米都不白拿大伙的。
有时候谁家遇到了难事儿,他会只收一个铜板作为摊位费,并且每天去那家吃东西。
听说一个老妇人,死了丈夫和孩子,带着小孙子在集市卖菜,郑大毛便让着手下连着买了一个月的菜。
“人不可貌相,想不到长得凶巴巴的人,竟然如此善良。”林汐小声对着林明远说着,他也赞同的点点头,“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又过了一刻钟,木桶就见了底。几个妇人拿着瓷碗,连桶里最后的汤汁也没有放过。
林永富把空桶抬到了车上,又去街角取了五副猪下水,“汐儿,想吃什么,爷爷给你买。”
今天总算没忘记给孩子们买吃的,林永富心里一直记着,生怕忘记又被钱氏念叨一通。
“爷爷,汐儿想吃馄饨。”林汐早就看到了街边有家馄饨摊,煮出来的馄饨皮薄馅大,十分馋人。
“好,那咱们吃完馄饨,再回家。”
鲜美多汁的馄饨,加上烙的焦香的馅饼。一个平凡的小摊子上,竟也有如此的美味。
又在集市上买了十几个肉包子,林永富赶着牛车慢悠悠地回去。
在快要到家的时候,天空飘起小雨,雅河村就安静地坐落在烟雨中,多了一份神秘的美丽。
钱氏撑着油纸伞现在门口,“汐儿,淋湿了吗?你娘烧好了热水,快洗洗换身衣裳。”
牛车还没停稳,钱氏抱着林汐就往屋里走,这女孩子风里来雨里去的,实在是不像话。明天就算是她去,也不能让汐儿再去受苦。
“刚下雨的时候,就披上了蓑衣,一点都没湿呢。”林汐还是听话地洗了澡,换上衣服坐在床上。
堂屋里林明远正在数着铜板,五副猪下水买了460多个铜板,扣除成本,还剩390个。
林汐一文钱也不肯要,李氏生怕让自己管钱。钱氏拿着钱袋笑了笑,别人家都是为了银子能打起来,自家人是给哪个哪个都不要。
罢了罢了,趁着还能动弹,替他们攒着也好。
本来以为一天就这样安静地过去,直到林家的院门被赵氏敲响。
“爹,娘,我可是听说你们做起生意了,是什么方子?没分家的时候怎么不拿出来,你们是故意的?”
之前的赵氏还能装装样子,现在听见有赚钱的生意她不知道,直接变了脸,狰狞起来。
“没有什么方子,就是做点猪下水出去卖,赚几个铜板而已。”钱氏上前也没有什么好脸色,心里想着她再撒泼就给打出去。
没想到心里的想法在下一刻就实现了。只见赵氏躺在屋门口,“今天不给我方子,我就不走了,有能耐就打死我。”
钱氏再也控制不住,拎起屋门口的扫帚一下一下招呼在赵氏身上。
“大家快来看啊,打死人啦。有能耐就打死我吧,我死也得死在林家。”赵氏拍着大腿哭得很大声,眼泪一滴都没有。
一天的安宁被打破,赵氏就像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美味的粥。
“这就是个无赖啊!”钱氏扔了手中的扫帚,瘫在椅子上,只希望此刻老天降个雷把赵氏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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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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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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