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瞧这日头,今年怕是要大旱啊。”林永富望向天空,淡蓝色的天上没有一片云彩,硕大的太阳正毒辣辣地烤着大地。

  田里的庄稼都低着头,翠绿的叶子已经蜷缩成一条,土地干得快要裂开,隔壁的田里还有村民挑水来灌溉。

  “这可是一个家一年到头的指望……”林永富再一次叹气,照这个架势,很多农户连上交朝廷的粮食都拿不出来,这可如何是好。hΤTpS://WWω.sndswx.com/

  他打算明日便来田里浇水,好好的庄稼,也不忍心看它们旱死。

  河里的很多地方露出河床,本是多雨涨水的时候,如今的雅河水量骤减,跟原先村里的支流差不多。

  各个村的村民除了每日下地浇水,其余的时间不是祈祷苍天就是敬拜龙王,就在刚刚,他们还看见村里的一户人家正跪在山脚下,双手合十。

  那家人顾不上额头上已经磕出的伤口,带着一大堆孩子虔诚地祈祷着,求老天保佑能下场大雨,一家人能吃上饭。

  林汐的心中有了不太好的预感,一个王朝的君王荒淫无度,不理朝政,现在全国大旱,这些贫苦百姓该怎样度过严寒漫长的冬天。

  “哎……照这个架势,他们还没到冬天就饿死了。”阿花在空间叹了口气,要变天了,他们再也不能悠闲度日咯。

  “是啊,朝廷的赋税都交不上去。”林汐的话说出了声,为这样的现状感到担忧。

  “天太热,回去吧。明日一早咱们就去镇上找位先生,把明远明杰都带去。”林永富拉着林汐的手,正是热的时候,他可害怕这太阳把林汐晒坏了。

  林汐想到以后他们去学堂,天天都要用到牛车,阿春他们每日还要租车用,干脆买一辆马车,下雨也淋不着,冬天也不会冷。

  “爷爷,家里买辆车吧,天天租用别家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两位哥哥都要上学了,阿春哥他们用着也方便。”

  林汐晃了晃爷爷的手,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

  “嗯,是该买辆车了。正好家里修房子,也顺便在菜地那边建个牲口棚子。”

  “那咱们买辆马车,刮风下雨天也都能去镇上了。”林汐详细地列举了马车的好处,反正都是要买的,还不如一步到位。

  林永富没有迟疑,直接答应下来,并表扬她的心思比大人还要细腻。

  林汐笑着说自己是女孩子,心思细些也是正常的,想必林家人也觉察出她的不同,这样遮遮掩掩的日子实在是辛苦。

  此行爷孙俩聊得很愉快,不知不觉,家里的大小事都变成林汐做主,林永富觉得这个小孙女比林大川夫妇强太多,想事情比他们还要周到。

  整个下午,林家人都在做料包,先把素色棉布缝成一掌大小的布包,然后放入林汐调配好的香料,再用针线缝好。

  在调配的时候,她偷偷将空间里的香料换出来,香料都磨成颗粒大小,因此无人察觉。

  后院的屋子还没有盘好火炕,这几日林汐的房里变得拥挤,跟林芳芳睡在一个床上,也不敢随意进空间。

  阿花刚刚醒来,售货箱那边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她有些着急,保险起见,只是让阿花帮忙照看空间,有什么消息通知她。

  空间里阿花不知在做些什么,上气不接下气地回复了一声好,惹得林汐更加好奇。

  这一觉醒来,阿花变得奇奇怪怪的。

  “什么奇奇怪怪的,还不是想空间早点升级,我抓鱼呢!!!”

  “我这是什么命啊,辛辛苦苦地抓鱼还要被怀疑,委屈地哭了出声。”

  林汐躺在床上,听着阿花的哀嚎声,像极了一个怨妇。

  最后的最后,五个肉罐头成功收买了阿花,脑海里终于恢复了安宁。

  第二天清晨,林永富带着三个孙儿搭上了阿春的马车,上一次已经跟一品居说好,阿春他们也可以在成本卖些卤鸡,卤鸭。只是数量不能太多。

  这对于阿春来说可是天大的好事,妹妹吃药要花钱,十个人的开销也是不小的数目,余下的银子攒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到了集市,孩子们继续做生意,林永富则是向最西边走去。集市的尽头是牲口买卖的地方,那里脏乱不堪,臭气熏天,很少有人到此处闲逛。

  林汐眨巴了下眼睛,这味道是真的辣眼睛。数量最多的还是耕牛,其次是马,还有些零零散散的,在卖几只猫儿狗儿。

  “阿花,你不是想找小母猫么,这有好多只,你挑挑。”看见猫咪的一瞬间她就想到了阿花,可别说她没给机会。

  “我可是灵兽,这些笨蛋我怎么会喜欢。”阿花哼了一声,心里想的却是,这几只长得这么丑,怎么能配上我这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猫呢。

  林汐没有再管他,跟着林永富穿梭在各个牲口中,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林永富也会看牲口的好坏。

  有病的牲口买回去就是浪费银子,这世道人吃药都是奢侈,更何况一个畜生。

  很多卖家都是因为家里的耕牛病了,牵出来卖掉总比死在家里好,大部分是来这里碰运气的。

  林永富的目光锁定在角落的一匹马上,那是一匹枣红色的成年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的十分得当,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

  马的旁边,站了一名小厮,有些不耐烦地朝地面啐了一口,倚靠在拴马的柱子上,跟这个热闹的集市有些格格不入。

  看着眼前的骏马,林汐感觉似曾相识,青山镇就这么大,也许是在哪里见过。

  “小主人,这匹马是姜家的,那个管家去村里买绣样时用的就是这匹马。”阿花的声音懒懒的,带着疲惫。

  “姜家那么富有,这是被朝廷的人盯上了?”最大的可能便是朝廷用抱走的孩子威胁姜家,那些孩子已被救走,朝廷这是想空手套白狼。

  “那就不知道了,不过这匹马可以买,不可多得的好马哦。”

  阿花说完再没了声响,林汐拉了拉林永富的衣袖,小声说道那匹马很好看。

  爷孙俩走到小厮面前,刚要开口询问,就听小厮不耐烦地开口,“二十两银子,不议价。”

  那位小厮的火气极大,凭什么让他来这又脏又臭的地方卖马,下人都快被遣散了,还要做这样的活计,真晦气。

  林永富掰开马嘴,看了看牙口。点头道,“确实值二十两银子,只是这么好的马为何要卖?”

  这是一匹四五岁的雄马,在这个小集市卖二十两银子,他怕来路不正,惹上官司。

  “你们不在镇上住吗?我是姜家的人,现在主家落魄,当然便宜卖了。”

  那小厮伸了个懒腰,瞧着林永富的穿着也不像是能买得起的人。就想随口说两句给打发掉。

  “这马我们要了,只是想向你打听一下你的主家出了什么变故?”林永富从怀里掏出两个银锭子,又额外拿出十多个铜板递给小厮,算是辛苦钱。

  看到银子的他瞬间笑开了花,在手里掂了掂就赶紧说出事情始末,前些年姜员外得罪了朝廷的一位官员,几年过去,那位官员做了大官,便开始找麻烦了。

  朝廷说国库空虚,需要各地的乡绅富户捐些银子,否则就要把姜家小少爷抱去祭天,最少三万两黄金。

  三万两,那就是三十万两白银。姜家就是再富有,也不过是小镇上的富户,一下子拿出三十万两就只能变卖些家当。

  那小厮说完就拿着银子回去交差,连马车也送给了林永富,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树倒猢狲散,姜家算是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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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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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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