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三国:汉中祖>第二百六十章盟约尾声
  对此,刘禅也就是浅浅一笑,说道:“若需良医,可命使者入汉,朕届时派遣医师相助。”

  “自是当然!”孙权应道。

  说话间,孙权与刘禅对视一眼,两人神情皆有微妙。

  孙权此时早已明白刘禅只不过是用孙夫人之事,借题发挥反击自己欲以辈分压他之举。好一个年轻气盛之主,端不是吃亏之人。

  孙权沉吟半响,放下酒樽,决定还是要杀杀刘禅的威风,说道:“从吴汉盟约以来,两国砥砺同行,行中分天下之盟,共伐逆魏。吴有石亭之胜,汉夺陇凉之地,此二者皆赖吴汉同盟之功。”

  孙权的言语间,充满着冷意,说道:“但不知为何今岁春季之时,贵国江州都督邓伯苗无故领兵入我大吴荆州边境,掠我百姓,伏杀我大吴甲士,不知此为何理,莫非大汉欲毁盟约?”

  刘禅也不畏惧,毕竟孙权主动提出会盟见面不就是谈此事,深化汉吴盟约。

  刘禅不慌不忙着将筷子放下,正色说道:“吴主何出此言?大汉与吴交好之心不变,邓都督入武陵其中还有内幕,望吴主待朕说来。”

  孙权握着酒樽,看着刘禅怎么编谎话。

  刘禅拱了拱手,缓缓道来,说道:“武陵大山中,山匪众多,常下山袭击我大汉涪陵郡。此郡乃江州都督管辖,故伯苗常率军征讨武陵山匪。春季之时,山匪大部被击溃,小部逃窜入武陵郡内。”

  “时邓都督担忧此部山匪会与武陵蛮勾结,祸乱荆州。故邓都督来不及通知步骠骑率军先入武陵内平定山匪,此时恰逢酉溪蛮精夫与伯苗有故,欲投奔我大汉,邓都督不得已将其迁入境。此事纯属巧合,非我大汉有意为之。”

  说着,刘禅朝着坐在身旁的邓芝呵斥一声,说道:“无端入吴境,还不向吴主敬酒,以示告罪。”

  孙权脸色依然是不好看,莫非刘禅把自己当傻子,让人告罪敬酒就可以将此事,轻描淡写地揭过去了吗?

  刘禅察觉到孙权愈发冷峻的脸色,笑着说道:“朕远道而来赴宴,特为吴主送上一份薄礼,将解吴主燃眉之急。”

  “哦!”孙权好奇问道:“解朕燃眉之急?”

  刘禅拍了拍手,会意的费祎从袖口中掏出一份礼单,献了过去。

  刘禅见孙权打开礼单,嘴角微扬,说道:“朕听闻吴主组建马军久矣!此次夺取凉州,我大汉所获良马颇多,朕名手下特挑选千匹精壮秦马为礼送与吴主。”

  此言一出,孙权的瞳孔放大,身旁的东吴将领面露喜色。

  秦马(河曲马)顾名思义乃是秦人饲养之马,此马发源于青藏高原寒山地草原马,产地在黄河上游,大量饲养在河西走廊附近。后秦人以养此马发家,故名为秦马。

  北伐匈奴之际,大汉便以此马组建骑兵,随霍去病、卫青征战漠北。后武帝为改良中原地区的马种,曾引西域的优良马种汗血马与秦马配种交合,秦马愈发矫健。

  刘禅说话之间,傅肜将一匹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的银白色的骏马迁入亭中。

  孙权抬眼望去,再也离不开了,呼吸不由急促,他从未见过有如此俊美之马。此马高约七尺(1.5米),体型饱满优美、身形纤细优美,颈部高昂,偶尔间打着喷鼻。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刘禅在孙权羡慕的眼神中,牵过缰绳,轻抚洁白的马鬓,问道:“不知吴王可知此为何马乎?”

  孙权站起身子,盯着骏马修长的四肢,不敢相信地说道:“莫非此乃天马!”

  “正是天马,吴主为何不凑近一观!”

  孙权从刘禅手上接过缰绳,靠近汗血宝马,抬起手颤颤悠悠地抚摸着洁白的马鬓,又用粗糙地手掌磨蹭着汗血宝马的马颈,好似在观察其皮肤。

  步骘脸色一黑,他可了解自己小舅子的为人,喜爱骑射,对马亦是钟情,现在见到天马,估计此时已经将汉人入境迁民一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然他心中也颇有几分羡慕之意,毕竟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拒绝汗血宝马,就如现代男孩没人可以拒绝超跑一样。按他猜测不差,这匹汗血马肯定是献给他小舅子了。

  半响后,孙权摸着汗血宝马的颈部,抬头看着刘禅,说道:“朕闻天马,会于其肩、颈二处流汗血,不知是真是假?”

  刘禅一脸笑意地说道:“吴主为何不试上一试?”

  “汉主可愿同往,朕于前方相等。”

  孙权不等刘禅回话,便直接原地上马,调转马头,朝着外疾驰而去。

  “哈哈,取朕马来。”

  刘禅脱下外袍,扔给侍从,大步出亭,从李轨手上牵过枣红色的汗血马缰绳。以一個漂亮的翻身上马,刘禅紧勒缰绳,轻扬马鞭,追赶孙权而去。

  亭中众人面面相觑,两个老大直接把小弟扔下独自骑马去。

  孙权初次骑汗血马,只感觉胯下的汗血马步伐轻盈,劲力十足、马速奇快无比,山道草木从耳畔呼啸而过。

  未过许久,孙权便驰骋至长江边上,微微放慢马速,眺望长江北岸风光。

  随着一阵马蹄声传来,刘禅追赶而至,呼喊道:“仲谋兄,感觉如何?”

  孙权闻声望去,嘴角抽搐几下。我妹嫁给你爹当老婆,我是和你爹一辈,你居然唤我为兄,这辈分端是混乱了。

  不过孙权心爱地看了眼胯下的汗血马,将此念头抛之脑后,伸手在马颈上摩擦一圈,手上布满他鲜红的汗水,果如‘汗血之名’。

  孙权看着手上的汗血,难以遏制心中的激动,唱道:“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跇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

  刘禅挽住缰绳,马蹄渐渐放缓,听其歌唱,拍掌应和。

  唱完之后,孙权脸色微红,说道:“见丑了!”

  “吴主所歌豪迈,歌中尽展爱马之心。吴主若不弃,此马便送于吴主,以供吴主骑乘。”刘禅笑着说道。

  “此言当真?”孙权激动地反问道。

  刘禅手拿马鞭,自豪地说道:“当然不假。骏马虽难得,天马大汉亦不过二匹。但朕以为伯乐更是难得。天马佩天子,正当合适。”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孙权与刘禅二人牵着汗血马,漫步于江边,相谈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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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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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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