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带着空间回到1980>第270章 马应龙
  红日社团这些年在香江可谓是日益强大,虽然它不是香江最大最强的社团,可人数绝对是排在前五的。

  毕竟这是由普通工人成立的,社团大哥曾经是靠开出租车起家的。

  现在的成员涵盖着出租车司机,码头的搬运工,以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

  红日社团的地盘不大,也就一个机场的拉客权,其他人想去机场那里拉客必须要交钱。

  当然,社团里的司机也要交,只是很少而已。

  还有一块地盘是个小码头,这里才是最大的油水。

  不少走私要在这个码头交易的人都要分出一块蛋糕才行。

  马应龙因为懂得孝顺上头的人,几年下来在红日社团也算混出了名堂,成为了一个堂主,手底下管着几十号开出租车的兄弟。

  他每天都要往广发大厦那边跑一趟,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之前在那里挨了大陆仔的一顿打,让他记仇到现在。

  今天也不例外,他调转车头,往广发大厦开去。

  刚刚拉完了最后一个客,肚子也饿了,正好可以去广发大厦旁边那里吃个牛杂面。

  马应龙抬了抬屁股,最近长了个痔疮令他十分难受,有时间得去做个小手术才行。

  忍着疼痛,目光仔细地观察着左右两边的人流。

  “该死的大陆仔,等我把你逮到了,非得把你沉到海里喂鲨鱼。”马应龙摸了摸腰间的一把左轮手枪。

  自从被打后,他花高价买来一把枪。

  通过他的老大介绍买的,带50发子弹,一共花了5000港币,直接白干好几个月。

  他满脸失望地把车停在一旁,走着古怪的步伐来到不远的牛杂面馆。

  “老板,一碗牛杂汤,再来个叉烧饭。”

  说完自顾自找了个空位,不过他却不敢直接坐。

  他把两张凳子拼在一起,中间隔开十公分的样子,然后坐在中间。

  马应龙暗暗有些得意,一个小小的痔疮就想难住我?

  不一会,一碗牛杂汤和一个叉烧饭就端了上来。

  马应龙先是喝了一口汤,然后才开始吃叉烧饭,中间时不时来上一口牛杂。

  “媳妇,尝尝这牛杂,正宗的很。”

  单婷婷摇摇头,以前家里没条件,吃不是猪肉和牛肉,可猪下水和牛下水便宜的很,家里太久没油水也会买上一副回来,可那味道实在难以下咽。

  这时候普通人家的调味品只有油盐酱醋,讲究一些的人家多个八角桂皮香叶。

  就算全下这些料也掩盖不了下水的那股味道。

  吕树见怎么哄都不成功,只能放弃,他把一碗的牛杂全部倒进自己碗里。

  马应龙听到这声音顿时精神一震,他缓缓转过头,看到了那个令他日思夜想的人。

  手下意识摸到腰上的左轮手枪,可看了看周围全是人,只能作罢。

  他可不愿意当众行凶,到时候进了监狱可就亏大了。

  马应龙拿出一张港币朝着老板挥了挥,然后放在桌子上。

  他侧过身子绕开吕树的视角离开了牛杂馆,回到车上用无线电呼叫他的手下。

  做完这些后他的目光紧紧盯着牛杂馆门口。

  ……

  杨国欢睁开眼,太阳已经照到了他的身上,他的上衣都被汗湿了。

  他急忙把铺在甲板上的军大衣揭开,然后把鱼仓的木板移开,看到那个黑色的袋子才松了一口气。

  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居然已经下午两点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这一觉睡了快十个小时,他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大腿。

  这渔船很小,船舱就更小,他睡觉的时候都得蜷着腿,所以起来后腿发麻。

  这里距离广发大厦那边还有三十多公里,他得找个车先到九龙,然后找人把这些钱换成港币才能去广发大厦进货。

  杨国欢活动好身体后,把上衣脱下来用力拧了一下,汗水直接哗啦啦像水一样流。

  他把枪背在身上,左手拿着衣服右手拎着袋子跳上岸。

  把衣服搭在一株矮的植物上,这天气要不了多久就能把衣服晒干。

  找了一个树荫处坐下,从袋子里拿出便携茶壶咕咚咕咚喝了半壶水,又取出一个硬的像石头一样的馒头啃了起来。

  吃饱喝足后摸了摸衣服,发现已经干了。

  他把钱袋子的拉链拉上,然后扛在身上往山上的公路上走。

  这条环山公路比较偏僻,路过的车不多。

  不过杨国欢的运气不错,走了20分钟就碰到一辆摩托车,而且成功坐上了。

  花了80港币的代价才谈成,目的地是九龙地铁口的天桥下,那里就有很多换港币的人。

  十八弯的环山路摩托车不敢骑太快,等到了九龙差不多到了三点钟。

  杨国欢把24500块钱全部兑换成港币,到手只有19000多港币。

  不过面额大,所以体积变小了很多,就身上都可以放下。

  把车费付完后,直接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广发大厦。

  杨国欢想了想,还是决定先买个小推车。

  广发大厦附近不少个体户都找到了商机,都在卖小推车和板车之类的。

  杨国欢花了50港币买了一架小推车,有两个轮子,非常省力,就是装的货物比不上板车。

  不过他成本不大,全部买录音机和磁带,小推车也够用了。

  付完钱后杨国欢把小推车折叠起来,直接提着上了广发大厦。

  熟门熟路地来到录音机专卖区,杨国欢指着一款非常大的录音机,“这款录音机多少钱?”

  售货员瞄了一眼,开口道:“380港币。”

  杨国欢皱了皱眉,怎么翻了一倍还要多的价格?

  之前他进货都是180港币。

  他一路看过去,发现了以前的款式,“这一款多少钱?”

  售货员扫了一眼,“140港币。”

  嘶!

  杨国欢震惊的倒吸一口气,国内这款都卖到了400多块钱,还有价无市,没想到这里都降价了那么多。

  这要是弄回去,直接赚到笑啊!

  多跑几场,赚20万并不难。

  杨国欢兴奋地搓了搓手,拉开折叠起来的小推车,“给我120台这样的录音机,然后再来400盒最新的磁带。”

  售货员眼睛一亮,没想到还是个大客户。

  态度立马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她指着那台大的录音机热情地介绍道:“这位先生,您肯定是做大生意的老板,要不要卖这款最新的录音机?相信您也知道最近流行跳霹雳舞,扛着这么个录音机多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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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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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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