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
那就多来几壶。
楚君都要疯了,感觉自己的脸上无光。
这都是什么家庭啊?
喊人家登门来泡茶的吗?
一壶一壶又一壶,哪怕是再好的茶,喝多了,也……尿急啊。
你能想象两父子轮流上厕所的画面吗?
还是当着毛脚女婿登门的第一天。
她老娘梅以竹又是惊叹又是欣慰。
果然,公公独断专行,连蒙带骗找来的这个女婿,有点门道啊。
唯一的遗憾,就是这小子有点渣。
不,是太渣。
换成普通家庭,要是自家女儿和这样一个男人纠缠不清,早就是大棒子加身了。
但是楚家,大概也就楚英韶是一开始就反对的。
小庄是个宝藏小伙子,越挖越是让人震撼。
楚英韶还会在意所谓的名声和面子,但是,当母亲的,永远只会考虑女儿到底是不是幸福,是不是开心快乐。
自家女儿是个什么性格,当妈的怎么会不清楚?
再加上和慕家的关系,慕青瑜甚至很多时候,都喊她一声妈妈,等于是三代人的交情。
慕青瑜不但不反对,还在一边怂恿,梅以竹一开始也有点傻眼,但是随着接触到庄毕,她似乎也明白了。
因为,慕青瑜在担心,她根本驾驭不住庄毕。
是的。
驾驭不住。
所以,需要有人帮她。
一个男人,强大到了这种程度,也算是人生巅峰了。
楚老爷子可是从一开始,就在胡搅蛮缠的凑合,现在得偿心愿,高兴得就像是个小孩子,就差手舞足蹈了。
楚英韶总算还矜持,一副学究模样,只是喝茶的速度有点快。
半两茶叶也不经泡啊,庄毕愣是变成了茶道小妹,就差穿一身旗袍了。
楚英韶到底没忍住,在庄毕最后一遍的时候,直接掏出了手机。
他要把庄毕泡茶的过程拍摄下来,说是自己留着欣赏,其实,这是想要拿出去炫耀。
饭没吃茶喝了个饱,接下里,就是母女俩进厨房去准备午饭,楚斯文背着手进了书房,留下儿子和庄扯淡。
接下来,就是翁婿交锋时间。
出身。
家庭状况。
学历。
收入。
感情经历。
除了刨根问底,就是穷追不舍。
庄毕当然明白便宜老丈杆子的意思,心说我是撒点谎呢还是撒点谎呢?
父母双亡,从小孤儿这个没跑了,不能扯淡,要不然,以后万一来个父母见面,自己还得去认爹。
感情经历也不能说,说了容易挨揍。
至于说收入嘛。
岳父,我怕吓着你啊。
还有学历,更不敢说啊。
我能说我身上有十多个博士加身吗?
其实楚英韶对庄毕的情况怎么可能不了解?
楚斯文没少因为庄毕,把他喊道书房去,两爷子每次进去都是一谈大半夜,出来还得长吁短叹。
先是因为庄毕的医术。
再是因为培元丹。
然后是神仙水。
这小子,太泥煤神奇了。
培元丹这东西太高端,太珍贵,楚英韶是不可能得到的,楚斯文会当宝贝留着以后给他们续命。
但是神仙水这玩意儿,楚英韶和梅以竹都喝过。
真是好东西啊。
甚至让楚英韶动了给楚君生个弟弟妹妹的想法。
而起十分强烈。
一番交谈之后,楚英韶看着庄毕那张脸,心头叹息一声。
认了吧,没啥挣扎的了。
自家宝贝女儿,虽然没被这小子霍霍,但是,距离被霍霍,大概也就只差一层膜了。
他端起最后一杯茶,看着金黄色的茶汤,想要喝吧,肚子又实在太涨,不喝吧,冷了就可惜了。
恋恋不舍的放下,他这才一脸严肃的说道:
“小庄啊,原本你们年轻人的事情,我们不该过问,但是,我就这一个宝贝女儿,你要明白,一个老父亲对孩子的爱,所以,千万不要让她受委屈。”
庄毕正要拍着胸脯发表一番慷慨激昂,楚君拴着围裙走了出来。
“爸爸,你们聊什么呢这么严肃?别喝茶了,吃饭吧,喝什么酒?”
楚英韶连忙起身,笑眯眯的说道:
“小君啊,把老爸我珍藏的女儿红搬一坛出来,让你妈妈温一下。”
楚君脸上微微一红,眼睑微微一垂,轻轻嗯了一声,袅袅转身走了。
西都这边一直有个千年传统。
家里有人怀孕之后,就会选酒数坛,用泥封好坛口,然后埋于地下或藏于地窖内,如果是男孩,等到高中功名或者结婚的时候,挖出来招待客人,称之为状元红。
如果是女儿,那么就会在出嫁的时候,取出招待亲朋客人,由此得名女儿红!
至于说还有一种称之为花雕的,很多讹传是因为女儿夭折,叫做花凋,谐音而来。
其实这是花雕的称呼来自于有钱人家藏酒的时候,会用极为精美的坛子,这种坛子上面的花纹图案,全部是手工雕刻,色彩鲜艳,用来显示身份。
所以,说是女儿夭折叫花雕的,那不是花凋,那特么是傻凋。
楚斯文当年在梅以竹怀孕的时候,就动用了很多心思,寻找了世面上少有的极品黄酒,然后足足买了两吨。
这一批酒窖藏了二十六十年了,楚君嫁不嫁不知道,但是这酒再不喝,恐怕全都得挥发掉了。
所以这几年,楚英韶和楚斯文没事也自己喝一点,反正两吨呢,等楚君出嫁的时候,怎么也够喝。
况且看这个样子,将来自家女儿能不能捞着在家办婚礼,都特么是个未知数啊。
庄毕起身跟着楚英韶来到出价餐厅,见到眼前满满的一桌子饭菜,不由得一阵心虚。
自己这假女婿,受之有愧啊。
楚斯文从书房出来的师傅,楚君双手吃力的捧着一个三十多公分高的精美瓷坛走了出来。
庄毕连忙走上去,从她手上接了过去。
酒坛用黄泥封口,封口上,居然还有一个五六公分的小小脚丫印子。
庄毕不由得暗暗好笑,装着不懂问道:
“君姐,这是什么?怎么还有一个脚丫子啊?”
楚君原本略带羞涩的脸上顿时绯红,狠狠瞪了他一眼,转身朝着厨房跑了过去。
楚斯文没好气的骂道:
“臭小子,不要当着老子的面调戏我孙女,把就送到厨房去,让你伯母收拾温一下。”
庄毕讪讪一笑,屁颠颠的追着楚君背影跑了过去。
楚英韶无语的看着老爹,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
“老爷子,你真看好这小子?”
楚斯文看了儿子一眼:
“一会儿,让这小子给你写几幅字,怎么样?”
楚英韶顿时双眼放光:
“那感情好啊,太好了。”
楚斯文看着儿子,那眼神的意思很明白。
自己慢慢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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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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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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