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超级房客俏房东>第二百三十六章怎么有个脚丫子
  没有什么是一壶茶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

  那就多来几壶。

  楚君都要疯了,感觉自己的脸上无光。

  这都是什么家庭啊?

  喊人家登门来泡茶的吗?

  一壶一壶又一壶,哪怕是再好的茶,喝多了,也……尿急啊。

  你能想象两父子轮流上厕所的画面吗?

  还是当着毛脚女婿登门的第一天。

  她老娘梅以竹又是惊叹又是欣慰。

  果然,公公独断专行,连蒙带骗找来的这个女婿,有点门道啊。

  唯一的遗憾,就是这小子有点渣。

  不,是太渣。

  换成普通家庭,要是自家女儿和这样一个男人纠缠不清,早就是大棒子加身了。

  但是楚家,大概也就楚英韶是一开始就反对的。

  小庄是个宝藏小伙子,越挖越是让人震撼。

  楚英韶还会在意所谓的名声和面子,但是,当母亲的,永远只会考虑女儿到底是不是幸福,是不是开心快乐。

  自家女儿是个什么性格,当妈的怎么会不清楚?

  再加上和慕家的关系,慕青瑜甚至很多时候,都喊她一声妈妈,等于是三代人的交情。

  慕青瑜不但不反对,还在一边怂恿,梅以竹一开始也有点傻眼,但是随着接触到庄毕,她似乎也明白了。

  因为,慕青瑜在担心,她根本驾驭不住庄毕。

  是的。

  驾驭不住。

  所以,需要有人帮她。

  一个男人,强大到了这种程度,也算是人生巅峰了。

  楚老爷子可是从一开始,就在胡搅蛮缠的凑合,现在得偿心愿,高兴得就像是个小孩子,就差手舞足蹈了。

  楚英韶总算还矜持,一副学究模样,只是喝茶的速度有点快。

  半两茶叶也不经泡啊,庄毕愣是变成了茶道小妹,就差穿一身旗袍了。

  楚英韶到底没忍住,在庄毕最后一遍的时候,直接掏出了手机。

  他要把庄毕泡茶的过程拍摄下来,说是自己留着欣赏,其实,这是想要拿出去炫耀。

  饭没吃茶喝了个饱,接下里,就是母女俩进厨房去准备午饭,楚斯文背着手进了书房,留下儿子和庄扯淡。

  接下来,就是翁婿交锋时间。

  出身。

  家庭状况。

  学历。

  收入。

  感情经历。

  除了刨根问底,就是穷追不舍。

  庄毕当然明白便宜老丈杆子的意思,心说我是撒点谎呢还是撒点谎呢?

  父母双亡,从小孤儿这个没跑了,不能扯淡,要不然,以后万一来个父母见面,自己还得去认爹。

  感情经历也不能说,说了容易挨揍。

  至于说收入嘛。

  岳父,我怕吓着你啊。

  还有学历,更不敢说啊。

  我能说我身上有十多个博士加身吗?

  其实楚英韶对庄毕的情况怎么可能不了解?

  楚斯文没少因为庄毕,把他喊道书房去,两爷子每次进去都是一谈大半夜,出来还得长吁短叹。

  先是因为庄毕的医术。

  再是因为培元丹。

  然后是神仙水。

  这小子,太泥煤神奇了。

  培元丹这东西太高端,太珍贵,楚英韶是不可能得到的,楚斯文会当宝贝留着以后给他们续命。

  但是神仙水这玩意儿,楚英韶和梅以竹都喝过。

  真是好东西啊。

  甚至让楚英韶动了给楚君生个弟弟妹妹的想法。

  而起十分强烈。

  一番交谈之后,楚英韶看着庄毕那张脸,心头叹息一声。

  认了吧,没啥挣扎的了。

  自家宝贝女儿,虽然没被这小子霍霍,但是,距离被霍霍,大概也就只差一层膜了。

  他端起最后一杯茶,看着金黄色的茶汤,想要喝吧,肚子又实在太涨,不喝吧,冷了就可惜了。

  恋恋不舍的放下,他这才一脸严肃的说道:

  “小庄啊,原本你们年轻人的事情,我们不该过问,但是,我就这一个宝贝女儿,你要明白,一个老父亲对孩子的爱,所以,千万不要让她受委屈。”

  庄毕正要拍着胸脯发表一番慷慨激昂,楚君拴着围裙走了出来。

  “爸爸,你们聊什么呢这么严肃?别喝茶了,吃饭吧,喝什么酒?”

  楚英韶连忙起身,笑眯眯的说道:

  “小君啊,把老爸我珍藏的女儿红搬一坛出来,让你妈妈温一下。”

  楚君脸上微微一红,眼睑微微一垂,轻轻嗯了一声,袅袅转身走了。

  西都这边一直有个千年传统。

  家里有人怀孕之后,就会选酒数坛,用泥封好坛口,然后埋于地下或藏于地窖内,如果是男孩,等到高中功名或者结婚的时候,挖出来招待客人,称之为状元红。

  如果是女儿,那么就会在出嫁的时候,取出招待亲朋客人,由此得名女儿红!

  至于说还有一种称之为花雕的,很多讹传是因为女儿夭折,叫做花凋,谐音而来。

  其实这是花雕的称呼来自于有钱人家藏酒的时候,会用极为精美的坛子,这种坛子上面的花纹图案,全部是手工雕刻,色彩鲜艳,用来显示身份。

  所以,说是女儿夭折叫花雕的,那不是花凋,那特么是傻凋。

  楚斯文当年在梅以竹怀孕的时候,就动用了很多心思,寻找了世面上少有的极品黄酒,然后足足买了两吨。

  这一批酒窖藏了二十六十年了,楚君嫁不嫁不知道,但是这酒再不喝,恐怕全都得挥发掉了。

  所以这几年,楚英韶和楚斯文没事也自己喝一点,反正两吨呢,等楚君出嫁的时候,怎么也够喝。

  况且看这个样子,将来自家女儿能不能捞着在家办婚礼,都特么是个未知数啊。

  庄毕起身跟着楚英韶来到出价餐厅,见到眼前满满的一桌子饭菜,不由得一阵心虚。

  自己这假女婿,受之有愧啊。

  楚斯文从书房出来的师傅,楚君双手吃力的捧着一个三十多公分高的精美瓷坛走了出来。

  庄毕连忙走上去,从她手上接了过去。

  酒坛用黄泥封口,封口上,居然还有一个五六公分的小小脚丫印子。

  庄毕不由得暗暗好笑,装着不懂问道:

  “君姐,这是什么?怎么还有一个脚丫子啊?”

  楚君原本略带羞涩的脸上顿时绯红,狠狠瞪了他一眼,转身朝着厨房跑了过去。

  楚斯文没好气的骂道:

  “臭小子,不要当着老子的面调戏我孙女,把就送到厨房去,让你伯母收拾温一下。”

  庄毕讪讪一笑,屁颠颠的追着楚君背影跑了过去。

  楚英韶无语的看着老爹,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

  “老爷子,你真看好这小子?”

  楚斯文看了儿子一眼:

  “一会儿,让这小子给你写几幅字,怎么样?”

  楚英韶顿时双眼放光:

  “那感情好啊,太好了。”

  楚斯文看着儿子,那眼神的意思很明白。

  自己慢慢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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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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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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