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我本一心向学习>第145章 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其实江亦枫从小就不喜欢在身上带乱七八糟的东西,江爷爷江奶奶在他小时候买的黄金、银饰大多都在江亦枫书柜中的盒子里,几乎没有见过光。

  收到快递的是江妈妈,但是看到寄信人是林可,心照不宣的喊来江亦枫拿自己的快递。

  快递是12月19日,江亦枫生日的前一天到的,江亦枫看着林可寄来的快递,自己都不知道嘴角都弯起来了,江妈妈看着自己儿子这个样子,也是当做没看见的暗笑。

  其实要说不理解江妈妈为什么想让江亦枫谈恋爱,倒是可以这么想。

  每天都在外面跑着不回家的孩子,家长的想法就是有朝一日这些孩子能够不出家门的学习;而对于常年宅在家里几乎没有人际交往的孩子,家长的想法就是有朝一日自己的孩子能够别一心沉迷于学习中去,能够像个普通孩子一样,有正常的人际交往。

  江妈妈就是后面这一种,从小看着江亦枫总是一个人的身影,做母亲的想的并不是江亦枫每次考满分的成绩,而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在学习之余享受生活的乐趣。

  这也是江家安排江亦枫转学去s市的根本原因,因为s市有白玉琪,而恰好白玉琪在小学一二年级,就是那种在班里考第一,但是又不爱学习的那种学生,因为小学一二年级的知识对于白玉琪来说就跟闹着玩一样,让白玉琪有了一种就算不学习也能考年级第一的感觉。

  最后两家一合计,行,就让江亦枫转学到市一小,和白玉琪一个学校,白玉琪不是说不学习也能考年级第一吗?

  这回有江亦枫这个竞争对手,看他还“大放厥词”不!

  结果证明,两家人的目的都达到了。

  江亦枫身边有了白玉琪,白玉琪也从年级第一变成了年级第二,前所未有的体会到了学习的压力,也从江亦枫身上“传染”了学习的意识。

  不过让江妈妈还是放心不下的是,要不是白玉琪的“紧跟其后”,江亦枫还是形单影只的在新的学校。

  所以在江亦枫靠着“自己的能力”交到林可这个朋友时,江妈妈心里只有欣喜,完全没有其他家长觉得自己孩子是不是早恋的担忧。

  像江亦枫这样的,跟江爸爸简直是一个模子出来的,别说谈对象影响学习了,江妈妈甚至都有理由怀疑,要是真有那一天,江亦枫没准会分手搞学习。

  事实证明,江妈妈把自己儿子看的也太“低能儿”了,要是让她知道江亦枫跟林可的那些对话,简直能把江妈妈的下巴掉下来。

  江爸爸的木讷恰好遇见了江妈妈的理解,而林可的退缩恰好遇见了这么一个认定她的江亦枫,这是完全不一样的父子。

  本来在收到礼物那一天,江亦枫已经表达了感谢。

  但是和林可谈论到哪个问题后,江亦枫又想表达自己对生日礼物的喜欢,所以林可听到江亦枫又重提那份生日礼物,才会觉得脸红。

  “小枫你手腕上戴的是手链吗?”江妈妈假装不知道的问自己的儿子。

  “嗯。”

  “谁送的啊,你平时不是不爱戴首饰吗?”

  抱歉,不是她刨根问底,实在是看着自己儿子与平时冰块脸不一样的样子,实在是太有意思了!hΤTpS://WWω.sndswx.com/

  “是一个朋友送的。”

  “哦~那肯定是很重要的朋友了,竟然让平时不爱戴首饰的你都戴上了。”

  江妈妈心里的笑意都要控制不住了,怎么办呢,看着自己儿子“陷入爱河”的样子,竟然感觉还挺开心的!

  “嗯。”

  其实要是江亦枫像平时一样的冷静的话,肯定能够听出来自己妈妈其实一切了如指掌,但是现在沉浸在收到自己喜欢的人送的生日礼物,而且!!手链还是她亲手编的!

  真是让人愉快啊!简直能够多出一碗饭的愉快。

  ......

  “你喜欢就好。”林可低声说道。

  “嗯。只要你送的我都喜欢。”

  咱就是说,开了窍的男生在追女生这一方面简直就是大刀阔斧的直抒胸臆,要是普通的小男生可能还会害羞的表达不出来这种直球式的话语,但是对于江亦枫这个有什么说什么的人来说,可能他都感觉不到的情话反倒能够张口就说出来,还一点都不觉得别扭。

  林可简直太吃这种类型的男生了。

  喜欢就大大方方的表达出来,而不是通过一些暧昧的行为让女生猜测这个男生对我好、对我特殊是不是喜欢我。

  很多时候说出来我喜欢你,比平时多少关心的话语,都让人心动。

  林可感觉自己不受控制的开始享受自己重生的生活了。

  真好啊,年轻的世界,年轻的社会,年轻的人,一切都是年轻充满活力的,一切都是年轻充满未知的,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沉浸进去,想要享受这年轻带来的活力和快感。

  ......

  今年的过年,林可一家又踏上了回老家的路程。

  和往年不一样的是,可能以前林可一家在林爷爷林奶奶三个孩子中,可能是家里比较困难的一个,但是经过林爸爸林妈妈的共同努力,终于能够挺起腰板,接受村里各种艳羡的目光了。

  不管是林可一家穿着整齐、时尚的衣服(一家人穿的都是在年后上市的新款式,别说村里人没见过,就连s市都还没有人见过呢!)

  林可穿着米白色的羊毛衣,下衣穿着一个红色格子的小长裙,外套是和裙子一个色系的红色格子的短款小外套,因为考虑到村里可能取暖没有市里好,林妈妈还专门在去别的城市“学习”的时候,给她还有家里几个适龄的孩子,一人买了一条羊毛围巾。

  林妈妈则是穿着一个厚厚的驼色羊毛外套,里面穿着和林可同款的白色毛衣,下面为了方便穿的是一条贴身的羊毛裤,配上毛靴,整个人又保暖又时尚。

  林爸爸穿的看上去就平常了不少,但是要是看细节的话,普通的黑色皮衣里面是厚厚的兔毛,这可是林妈妈“斥巨资”从京都买回来的。

  因为一家人都在攒钱去京都买房,所以回老家还是林爸爸骑着摩托车回去的。

  不过可能是生活过于温暖、安逸,不仅林可,林爸爸林妈妈都决定不管怎么样,一定要买一辆小汽车开,就算是面包车也比摩托车要方便很多,至少能够避风挡雨!

  一家人回到村里,简直成为了村里的亮点,不管是通身的穿着,还有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感觉,都让村里的人羡慕不已。

  原来去城里真的是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别说大人了,就说林可,去了城里之后这成绩可蹭蹭的往上涨,听说都在s市最好的初中上学呢,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这更加激发了x村的人们要跳出农村的想法。

  不过这也让林家的年假,过的是那叫一个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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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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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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