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这一个小成就之后,李申之迫不及待地向自己二哥提出了制造一个摆钟的设想。
所谓擒纵器,其最核心的本质,是把变速运动的计时工具限定成间歇运动。
最常见的擒纵器,也是最容易理解,最容易制造的擒纵器,就是钟摆。
伟大的九年义务教育告诉我们,一个物体做钟摆运动时,它的钟摆周期只受到其摆臂的长度和当地重力常数的影响。
而当地的重力又只受到当地纬度和海拔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微乎其微,当计算答案不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时候,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于是可以假设,在某一个固定的地点,以及一个固定臂长的钟摆,其摆动往复周期是固定的。
对于宋人常用的计时器来说,不管沙漏也好,水漏也罢,其运行的速度都是不均匀的,那么便可以通过一个类似于钟摆的结构,结合齿轮的运动,来将其运动速度限制在固定的周期之内。
李申之向李宗之描述着自己所理解的摆钟原理:“二哥你看,这个摆钟是这样的,通过一个重物向下拖拽,拉动指针后面的圆盘转动,圆盘再带动表盘上的指针转动。指针转动一圈表示一天,如同日晷一般。”
李宗之点了点头,经过了水运仪象台的洗礼,这种简单的机械结构对他来说很容易理解。
李申之继续说道:“可是重物下坠之时,其速度会越来越快,指针转动速度也会越来越快。”
李宗之用自己的理解附和道:“其高愈上,其势愈猛,正是此理。”
李申之说道:“若是在其上加上一个钟摆擒纵器,每当钟摆摆至一侧最高点时,便能卡住齿轮让其停滞一瞬,从而止住重物下坠的势头,让重物重新从静止开始下坠。”
李宗之一拍大腿,恍然大悟道:“这样一来,钟摆每摆动一次,齿轮只能转动一格,进而指针在转盘之上也就只能转动一格。只需要设定好齿轮的大小以及钟摆的长度,再通过齿轮的比数调节,那么就可以用此物来计量时间,不论是阴天还是晚上,表盘上的指针便与日晷无异。”
李申之拍手叫好:“正是此理!”
可以想见,为了能够制造出合适的摆钟,李宗之一定能够发现钟摆的运动规律,进而发现李宗之钟摆定理。
兄弟二人设想的摆钟,其原理很简单,制造也不会太难,就是使用起来有些麻烦。
这种摆钟的运行,需要有专人操作,时不时地拨动力道衰竭的钟摆以避免其静止不懂,还得时不时地把重物重新复归高位,避免摆钟停滞不动。
然而在大户人家眼中,最不缺的就是人工。
家中奴仆丫鬟无数,就算专门安排一个人值守摆钟都没问题。
当李宗之还在醉心于摆钟设计的时候,李申之的思绪早已飘到了万里之外。
通过时间确定经度,再通过观星术确定纬度,这样经纬度的定位法,在陆地上用处或许不大。
华夏大地上经过祖先们上千年的活动,各地山川地貌早已繁现于典籍,各处界碑林立,只要愿意稍微下点功夫,至少在中原地区很难迷路。
这种定位法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海上。
当身处茫茫大海,展目四望不见任何参照物的时候,经纬度定位法可以准确地指示当前位置。
当然了,摆钟并不适合航海,波浪的摇摆会极大地削弱钟摆的准确性。
想要制造出适用于航海的钟表,还需要更稳定的擒纵器,比如弹簧游丝擒纵器。
这种发明制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先提出一个设想,让那帮有钱有闲的宗室子弟们慢慢研究去吧。
没过多久,李宗之便按照两人的设想带回来一个摆钟,虽然已经很努力地进行了小型化处理,但最终成品依然有一人高。hΤTpS://WWω.sndswx.com/
还以为李申之会一路带去陕州,然后带去应天府,没想到李申之只是记录了一下钟摆的长度,以及内部的齿轮比,便将这个摆钟留在了临安城的李府。
制造摆钟的原理很简单,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数据,很多细节需要通过不断地实验来确定。
李申之想要的,其实只是这些实验数据而已。只要有数据在,去了应天府以后这样的摆钟想造多少造多少。
额外叮嘱了李二哥,让科学院把擒纵器的小型化,去重力化当成首要研发题目,并且想李宗之透露了飞轮、弹簧、陀螺仪的基本理念之后,李申之暂时也无法教给他们太多的知识了。
剩下的东西已经超出了原理的范畴,而是技术的范畴。
从理论发现到产品制造,除了科学家的灵光一现的科学发现之外,还需要一代又一代聪明绝顶的工程师们,不断地去构建,去转化这些科学理论,甚至提出颠覆性的架构。
想要搞出工业革命,科学家和工程师缺一不可,这也是我国两院院士分为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的原因。
……
熟悉的生活总是戛然而止,新的机遇总是不期而至。
不知不觉中,李申之该西行了。
在一个漆黑的黎明,李申之带领着自己的队伍,踏上了西去陕州的宣诏之旅。
出门之前看了一下时间,凌晨四点。
这样的时间看起来舒服多了,不用每次都掐着指头从“子鼠丑牛”开始数时辰。
一行人轻装简行,没有通知任何人,城门刚刚打开,悄默声地出了临安城。
走了半个多时辰,到了城北李氏庄园的时候,与岳银瓶的嫁妆汇合:五十名背嵬军。
背嵬军化妆成仆役的模样,押着伪装成货物的新式军粮,重新整队出发。
还是自己最熟悉的班底,李申之带着贴身丫鬟金儿,小和尚李修缘,新科进士陆游,以及自己的发妻岳银瓶。
童瑜的肚子越来越大,留在临安城中养胎,没有带着北上。
张葱儿很想跟着一起北上,终究没有勇气将话说出口,只是默默地为李申之张罗好了一切后勤物资。
李申之虽然走得悄无声息,却牵动着临安城中几位重量级人物的心。
张浚早早地起床,乘着夜色在院中踱步。他距离启程还有些日子,筹备应天府的事情非同小可,没有急着动身。
思虑再三,张浚回到书房写了几封书信,选了几个靠谱的家丁快马加鞭地送去了陕州。
川陕防线是他一手缔造起来的,虽然张浚这个人军事能力渣了些,但是搞内政建设是一把好手,川陕的高级将官多为他所提拔。这些书信,便是送给那些他曾经拔擢过的官员。
当初让李申之去川陕宣诏,也是存有赌气的成分在里面。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张浚重新认识了李申之,最终这位正任君子还是放下了成见,打算依靠自己的影响力,帮李申之把这个坑儿填上。
赵官家站在寝殿门口,略有失神地遥望着北方。
或许在望应天府,在望开封府,在望二圣,亦或是望着李申之。
李申之走了,仿佛他的豪气也被带走了似的,怅然若失。
吴瑜从梦中醒来,不见了枕边人。披上衣服起床,她从身后给赵官家披上了一件狐裘。两人之间早已没有了夫妻生活,更像是人生道路上互助的伴侣。
却说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几个别有用心之人,也在关注着李申之的动向。
他们便是秦家的人。
自从秦桧在六部桥被斩首之后,秦家人仿佛被人遗忘了一般。
李申之对秦家的人只字不提,赵官家似乎也没有追究秦家人的意思。
一切的一切,都在暗示着这件事将被冷处理。
在赵官家心目中,秦桧曾经给他带来了和议的希望,给他带来了安全感,他始终念着这份好。
虽然说到了后来秦桧逐渐显露出了自己的勃勃野心,但总的来说赵官家感觉自己得到的更多。是以李申之替代了秦桧之后,他并没有为了拔高李申之而刻意地贬低秦桧,更没有对秦氏族人赶尽杀绝的意思。
要知道,当年岳飞冤死之后,岳家人可是被全部发配到了福建,直到赵构死了,孝宗皇帝赵昚掌权之后,才给岳飞平反,将岳氏族人召回。
赵官家能够如此对秦家的人冷处理,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林一飞依然每日上朝,只不过官员们都有些躲着他。
秦熺等几个人今年的科举算是黄了,纷纷落选。没了秦桧的密码加成,他们做的那些狗屁文章连解试都过不了,给个举人身份都是高抬了他们。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赵官家和李申之不追究他们,不代表他们没有自己的想法。
这世上最惨的事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曾经什么都有,一夜之间又全都没了。
且说那林一飞便是如此,一再地被李申之打脸,还策反了他们家的走狗范同,从秦桧身死的那一天开始,他便恨不能生啖李申之。
只可惜临安城中戒备森严,李申之也一直出入朝廷大员的府邸,让他苦苦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再加之秦桧死后临安城中的官员们纷纷见风使舵,不再买他小林相公的账,让林一飞想要刺杀李申之,也找不到个帮手。
曾经在临安城中叱咤风云的小林相公,现在连临安府中的一个小小皂吏都指使不动。
而现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李申之终于走出了临安城。
荒郊野外不太平,发生个什么意外实属正常。更让林一飞高兴的是,李申之竟然还乔装成商队出发,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
林一飞很感谢赵官家,没有对秦氏后人清算,当年秦桧积攒下的巨额财富悉数俱在,足够秦家人好几辈子过上富家翁的日子。
如此巨额的财富,足够雇几个山贼土匪来在路上劫掠一番。
反观秦熺这个姓秦的假儿子,反倒每日里在家中吃香喝辣,借用酒精来麻痹自己,想要尽快适应秦桧不在的日子。
秦桧的原配王氏,曾经远近闻名的母老虎,竟然也像是蔫了一般,躲在家中瑟瑟发抖。
好在王氏原本的家族是北宋的大族,跟着南下之后还有不小的势力,倒是可以照拂他一二。只是他们母子二人不为秦桧发声的态度,未免让人有些心寒。
……
临安城北一百里地的一处荒地,按说这里不应该出现土匪,这里早被各家军们扫荡过好几遍,大股流寇被悉数剿灭,偶尔残留的响马也被乡勇们驱赶得无处躲藏,纷纷远走。
而此时,就有一股土匪,埋伏在路边。
林一飞担心李申之不走寻常路,为了能在距离临安城最近的一条必经之路上埋伏,专门从淮北找来了一股土匪,就是想打李申之一个措手不及。
据前方哨探来报,李申之一行人距离这里还有不到十里地,按照脚程半个时辰便到。
“大哥,我咋感觉心里有点不踏实呢。”
“有啥不踏实的,抢劫来往客商,咱们又不是头一次干,不就那么回事么?这次不过是替王公子杀个仇人而已,不会有多麻烦。”
王公子就是林一飞,这家伙到底还有些智商,用化名请的杀手。
“大哥,俺这次感觉不一样。你说那姓王的公子为什么给了这么多钱?要是这人好杀,他至于给这么多钱吗?”
“你他娘的就爱疑神疑鬼的,你当是咱们那地方人命还没馒头值钱吗?王公子可是临安城中的贵人。老子告诉你,那临安城里可富着呢,据说有钱人家都把金子和银子铸成大圆蛋蛋,两个人都抬不动。我还听说了,那银蛋蛋叫没奈何,金蛋蛋叫鬼见愁。咱们觉得钱给得多,是因为咱们没见过钱。这点钱财对于临安城中的富家公子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嘿,大哥,那咱们不如去临安城中干一票,抢他几个鬼见愁的金蛋蛋,总好过在淮北每天吃泥啃沙,也抢不上几个馍馍。”
“你脑子被鳖吃了么?那临安城中几十万的禁军你当是摆设吗?”
“哦,那算了。哎,大哥,咱们去了临安城中不用抢,咱们去偷啊。”
“嘘……他们来了。兄弟们,打起精神来,这一票干成了,给你们每人娶一个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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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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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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