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秦阳很不是滋味,心里暗暗告诫自己,这就是反面教材,自己这辈子就算死了也不当骆佳明!
不过虽然不够男人,但骆佳明心地还是蛮善良的,一家人里面,可能就要数他对朱锁锁最真心了。
“舅舅,舅妈,这些都是我朋友,他们帮我来搬家的。”
朱锁锁从小寄人篱下,要看舅舅舅妈脸色生活,但对这舅舅舅妈其实也没什么怨和恨,毕竟她又不是亲闺女。
就算是亲闺女如蒋南孙,也一样要看她奶奶的脸色,就连名字都是“男孙”的谐音。
可想而知…
舅舅比较少言,舅妈笑着道了几声欢迎后,拉着朱锁锁问道:“你那房子已经确定了吗?”
朱锁锁下意识的望一眼秦阳,“确定了,舅妈,那房子里什么都有,我东西搬过去,晚上就可以住的。”
“是嘛…”舅妈犹犹豫豫不知道想些什么。
“舅舅,舅妈,我先搬家了,我这些朋友明天都还要上班呢,得赶紧搬完让他们回去休息,过些天假期我再回来看你们。”
朱锁锁也不想多说,招呼着秦阳几人进了她房间。
“就这几个箱子,可能有点重,咱们抬一抬吧。”朱锁锁指了指房间里打包好的箱子。
“章安仁,你搬这个大的吧,毕竟这里只有你一个男人!”蒋南孙嘴里喊着章安仁,眼睛却盯着秦阳,刻意把男人咬的特别重。
秦阳正愁怎么气蒋南孙呢,这下送上门来,秦阳自然不会客气。
“蒋阿姨,无论我是不是男人,你都肯定没有机会了,别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就算没有,我都嫌你老!”
蒋南孙瞬间脸黑,这小屁孩又嫌弃她。
啊啊啊!气死人了,她是女神还不好,追她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
小屁孩没眼光,不是男人!
秦阳说完也不管蒋南孙气的冒火的模样,径自走到那些箱子旁,一手一个,轻飘飘的抱起两个最大的箱子,转身就走,路过蒋南孙身边的时候,轻飘飘的说了一句。
“蒋阿姨,你年纪真的大了,过时了,我们这个年纪的,都很注意锻炼的。”
“秦阳!”
蒋南孙气的直跺脚,同时心里也为秦阳的力气惊讶,这还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吗?
能不能纨绔点?
温迪捂嘴笑了笑,“南孙,你怕是没见过我们老板的身材吧,别看我们老板皮肤白嫩,他可是有八块腹肌的男人,你想在体力上气他,那就真就是拿石头砸自己脚了呢!”
蒋南孙无语,一个小屁孩没事练什么肌肉,“有肌肉了不起啊,才华和人品才是最重要的,就他那样的,空有皮囊,千篇一律,最是无趣!”
“不!有野心有才华再加上好看的皮囊,这样的男人才是最好的!”温迪美眸放光,脑中闪过群里的那段视频,心里的那只兔子好似忍不住要蹦出来。
蒋南孙心脏狠狠一抖,不会吧,温迪说的不会是小屁孩吧?那小屁孩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才华吗?
钱多的才华?
“好了好了,剩下几个,我们一起搬下去吧,明天锁锁还要上班呢,第一天可不能迟到。”伍十一止住她们的话题,上前抱起两个箱子往外走。
温迪回神,踩着高跟鞋走到一个箱子前,抱起道:“剩下的交给你们啦。”
“章安仁,你先把这些搬下去吧。”朱锁锁指着剩下的箱子。
“好的!”因为朱锁锁是蒋南孙最好的闺蜜,章安仁对朱锁锁的话,绝大部分也是唯命是从的。
章安仁走后,房间只剩下一个行李箱,朱锁锁拉着行李箱走到蒋南孙面前,讨好的望着蒋南孙。
“南孙,你看到了,我的对手很强大的,你能不能先别跟他生气啊。”
蒋南孙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朱锁锁,你是打算重色轻友了吗?”
“哪能呢,你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的!”朱锁锁卖好,“不过,你都有章安仁了,也可怜可怜我呗。”
“再说,你们昨天也没吵啊,怎么就突然不对眼了呢?”朱锁锁很郁闷,也想不通。
蒋南孙烦躁的跺脚,“他神经病呗,喊人家阿姨,刚刚还说我老,过时了,我呸!”
朱锁锁一脸无奈,只得搂着蒋南孙哄,“南孙,不气了好不好,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以后我帮你报仇嘛。”
“好了,走吧,别气了,他们肯定都等着了。”
蒋南孙深吸口气,“给你个面子。”
两人拖着行李箱出门,和朱锁锁舅舅一家简单告别后下了楼。
朱锁锁舅舅舅妈骆佳明跟着下楼,看着朱锁锁上了秦阳的豪车,驶离弄堂。
心思各不相同,很是复杂!
又花费近两个小时,朱锁锁的新家终于收拾好了。
三室两厅的房子不大不小,但只住朱锁锁一个人却是已经很大了。
房子装修也不老旧,年限最多超不过三年,整体都很不错。
秦阳私下里对温迪竖了个大拇指,温迪心花怒放,脸上的笑容持续了好久。
之后,六人就在朱锁锁新家楼下找了家餐厅,点了桌菜。
“这第一杯,我敬秦阳,多谢你帮我在精言找了工作,又帮我脱离寄人篱下的生活。以后,有什么需要我朱锁锁的,你尽管说,我朱锁锁舍命相报,干!”
秦阳站起身举起杯子和朱锁锁碰了一下,“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干!”
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好!”朱锁锁见此,同样爽快的一口闷了。
喝完后,朱锁锁又倒了一杯,“这第二杯我敬大家,谢谢大家热情的帮忙,干!”
“干!”
伍十一、温迪、蒋南孙、章安仁,就连秦阳也跟着又倒了一杯陪着一起干了。
一顿饭吃的热热闹闹,除了伍十一以茶代酒外,都过了头。
哦对,还有个章安仁没喝酒。
尤其蒋南孙,这女人拼着两败俱伤,死劲的劝秦阳酒,结果自己喝躺了。
如果就这,秦阳也没事,但温迪和朱锁锁也凑热闹,关键还特么耍赖皮,硬是把秦阳喝迷糊了。
之后,蒋南孙被送到了朱锁锁的床上,章安仁没喝酒,自己开车回家。
秦阳和温迪被伍十一弄上车带回去了。
高架上,尽管已经很晚了,车流依然不少。
伍十一开着开着忽然就感觉有什么奇怪的声音,抬头往后视镜看了眼。
这一看,伍十一差点没把方向盘给掰断。
“温迪,你干嘛呢!”
这小贱人竟然爬到了她男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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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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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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