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雨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逗你玩呢,你还当真了!”
小兰能今天顺利找到小松,崔喜功不可没,所以她没有任何犹豫地说道:“只要你能信得着我,我跟你去!”
崔喜很高兴,和二姑、二姑夫打了招呼,在自行车上绑了个手电,骑上自行车,后座带上小兰就出发了。
崔喜家住在二道梁子,离中兴屯也不远,只有十几里路,但却要过一道坡度很大的岭——狼嘴岭。
狼嘴岭之所以叫做狼嘴岭,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这道岭两侧拱起,在顶部又形成一个“V”字形,从高处看就像仰天长啸的的狼嘴。另一个原因是狼嘴岭所处的山脉植被茂盛,沟壑纵横,经常有野狼出没。
崔喜带着小兰到了狼嘴岭,因为坡度太大,没办法骑上去,所以两个人只能步行。
“车医生,你在我前面走,和我离得近一点!”崔喜见小兰跟在他的身后,出声提醒小兰。
小兰不知道什么原因,却也没有问崔喜,快走几步走到崔喜前面。
秋天的月夜格外美丽,天空上月朗星稀,月光如水,把群山渲染得朦胧而富有诗意。秋天的树叶呈现出多种颜色,从绿色到红色的渐变过渡形成色彩缤纷的世界,一切都显得美轮美奂,让人陶醉。
面对大自然的美景,尽管有很多的生活不如意,小兰还是不由自主地发出感慨:“好美啊!”
“你会唱歌吗?”崔喜问道。
“我不会!”其实小兰会唱几首歌,但她可不好意思在外人面前唱。
“我给你唱一首《泉水叮咚响》吧!”崔喜清了清嗓子,开始放声歌唱:
“泉水叮咚泉水叮咚
泉水叮咚响
跳下了山岗
走过了草地
来到我身旁
泉水呀泉水
你到哪里你到哪里去
唱着歌儿弹着琴弦流向远方
请你带上我的一颗心
绕过高山一起到海洋
泉水呀泉水
你可记得他在你身旁
是我送他参军去海疆
……”
崔喜的歌唱得很好听,嘹亮的歌声在寂静的夜晚传出去很远,可唱着唱着,崔喜竟然有些哽咽,最后竟然唱不下去了。
“不好意思啊,让你见笑了!”崔喜在小兰后面偷偷擦去眼角的泪水。
“唱得好好听啊!”小兰由衷赞叹。
“唉!歌是好听,人却不在了!车医生,你处过对象吗?”崔喜感叹过后,话锋一转。
小兰没有吭声,她不知道她和虎老七算不算处过对象,可算不算有能咋样?她和他现在已经陷入了僵局,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成为死局。
”这道岭不好走,车医生,我给你讲一个我的故事吧解解闷吧!“崔喜说完,开始讲道:
“我上中学的时候,家里特别穷,人家离学校远的学生都住校,我却只能走着上下学。我们家离中学二十多里路,每天上学放学,我都要翻两次狼嘴岭。”
“要是像咱们这样速度走,从家里到学校差不多得三个小时。所以我每天天不亮就得从家走,天黑了才能到家。我早上要吃饭,中午还得带饭,我妈每天三点多就要起来给我做饭,就是有病了也咬牙给我做!”
“我妈说,她没啥能耐,但只要我上学,不管上到哪一步,她就是卖血,也会供我读书!我爹死的早,我妈后嫁的庞叔人不错,他的两个儿子都不念书了,却没有让我辍学。冲这一点,他就是有太多的不是,我还是感激他,感激一辈子!”
“可时间一长,庞叔就有些不乐意了!因为他和他的两个儿子每天在生产队干活都挺累,我妈一起来做饭,难免会有动静,弄得他们睡不好,白天直犯困。另外因为早饭做的太早,等他们起来的时候,饭菜就都凉了,再热就不好吃了!”
“庞叔尽管不高兴,却也只是摔摔打打表示自己的不满,可他两个儿子可没那么好说话,不是骂骂咧咧就是摔盆摔碗!”
“其实现在我也能理解他们,毕竟他们每天要出大力干活养家,可我白吃饭,还要上学,我们又不是一个娘肠里爬出来的,有气那是肯定的!”
“可他们却做得太过分,有一天,他们竟然把我妈打了!庞叔看到了,根本就没管,也许他觉得他的儿子是对的吧!我知道后,和他们俩个打了一架,我哪里是他们两个的对手,结果我趴了两天才起炕,我妈哭了两天!从那次以后,我从来不管他们叫哥哥,直到现在也不叫,以后也不会叫!”讲到这里,崔喜的情绪有些激动。
“我当他们的面,管他们叫庞老大和庞老二,背后我管他们叫膀胱头和膀胱尾,就是两个装尿的玩意!”
小兰听崔喜的心酸往事,本来有些难过,可一听到崔喜给两个异性哥哥起外号叫“膀胱头”和“膀胱尾”,“噗嗤”一声,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能起炕后,再也不想在这个家呆了,于是就让我妈和我一起走,离开这个家!我妈说啥也不跟我走,我气得就骂她咬她!”
“我妈哭着说,在这个家我们还有饭吃,我还有学上,离开这里,我们娘俩只能活活饿死!她告诉我,只要我能有出息,她受点委屈不算啥,所以我必须好好学习,将来好出人头地再带她走!”
“我于是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我从那天开始,我都是跑着去上学,这样能让我妈晚起来一些。我越跑越快,最后我用不上一个小时就能从家里跑到学校,我妈就不用特意起早给我做饭了,膀胱头和膀胱尾也就没再找茬!”蜀南文学
“可是,我发现家里的矛盾解决了,我自己的问题又出现了!一个是鞋的问题,这样每天跑,实在太费鞋了,一双新鞋跑半个月,脚趾头就从鞋里钻出来了!”
“我于是把鞋装书包里,开始光脚跑,一开始脚上全是血口子和血泡,特别疼!我不敢让我妈看见,到家之前把鞋穿上再进屋,然后找机会用针把泡挑了,就这样一直到我光脚也能健步如飞,还一点伤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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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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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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