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明天要走吗?不然我哪会累了一天了还去给你抓鱼买酒?咱先喝着,鱼已经炖锅里了,一会儿就好!”刘大明说完,用牙齿咬开酒瓶盖,给崔喜和自己各倒了一小碗酒。
三个人边吃边聊,过了一会儿,刘大明把鱼也端了上来,崔喜刚伸出筷子要夹鱼,却被刘大明用筷子把他的筷子打开。
“兰丫头,你先吃!”刘大明把鱼盘往小兰一边挪了挪。
“不是,刘大明,你这也太明显了吧?你是不是相中兰丫头了?”崔喜举着筷子说道。
“别搭理他,赶紧尝尝味道咋样?”刘大明看小兰不好意思先动筷,赶紧给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小兰碗里。
小兰不好拒绝刘大明的好意,夹起鱼肉放到嘴里。
“这也太鲜了!”小兰由衷赞叹。
小兰觉得刘大明炒的鸡蛋还有炖鱼的水平比自己都要高,她没有想到一个小伙子居然能用简单的食材做出如此美味的菜肴。
“这回能吃了吧?”崔喜斜睨着刘大明问道。
“喜子,咱俩多少年没见了,也不知道你原来的功夫扔没扔下,要不咱俩先比划比划,比划完了再吃?”
“快拉倒吧,有好吃的不吃,瞎比划啥?”
“你明天就走了,说不定啥时候再见呢,我今天手痒,咱出去比划一下,怎么样?”
“不去!不去!”崔喜一边说,一边吃鱼。
“这样,你陪我比划,我跟你回去交差!”刘大明用手把鱼挡住。
“真跟我回去交差?”崔喜眼睛一亮。
“真的!”刘大明点点头。
“那还等什么,赶紧出去让我收拾收拾你!”崔喜一边说一边下炕穿鞋。
两个人来到院子里,撸胳膊挽袖子,小兰看两人跟小孩一样,一边饶有兴趣地观看一边抿嘴笑。
两个人简单活动活动,交起手来。
小兰知道崔喜的能耐,在两人没动手之前她认为刘大明肯定不是崔喜的对手,谁知道两人一交手,小兰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先入为主了。
两个人拳来腿往,刘大明居然丝毫不落下风,甚至刚开始还占了一丝上风。
两个人身手矫健,打得难解难分。
“喜子,你不用留余地,这样没意思!”刘大明叫道。
“好,那我不客气了!”崔喜话音刚落,身体腾空而起,在空中接连踢出几脚。
“这样才有味!”刘大明大喝一声,见招拆招。
两个人斗了好一阵,最后刘大明被崔喜制住,服气得认输了。
两个人互相看了看,同时大笑,然后勾肩搭背地接着回去喝酒。
两个人越喝越高兴,喝完了一瓶白酒都觉得不过瘾,崔喜叫道:“来酒!”
“就知道一瓶不够喝!”刘大明跟变戏法一样从怀里又拿出一瓶白酒。
“都喝一瓶了,别喝了!”小兰怕两人喝多,出言劝阻。
“没事,今儿高兴,肯定喝不多!”崔喜一边说一边拿过酒瓶,咬开瓶盖后把两人酒碗倒满。
两人边喝边聊起在部队的点点滴滴,最后两人都眼眶湿润,干了碗中酒,
“大明,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你为啥离开部队就没了信儿?我给你写了好几封信,难道你没收到吗?”崔喜趁酒劲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
“唉!一言难尽啊!”刘大明叹了口气。
“你的信我都收到了,可那时候心情太差了,谁都不想联系!”刘大明一边说一边拿起酒瓶把剩下的酒分了。
“啥事让你这个硬汉子变得娘唧唧的?”崔喜问道。
“都不是外人,我也不怕磕碜了,今儿就和你们说说!”
刘大明说完,喝了一口酒,讲起了往事。
刘大明有两个姐姐,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在他入伍前,两个姐姐都出嫁了,大姐刘大雪嫁到了外地,二姐刘大霜嫁给了本村姓马的一户人家。
刘大明的父亲叫刘文龙,母亲叫阎彩凤,刘大明入伍之前夫妻感情很好,生活虽然清苦,但一家人和和睦睦,日子也算过得有滋有味。
可在刘大明入伍第二年,家里平静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不知道什么原因,阎彩凤患上了蛇盘疮,而且越来越严重,父亲刘文龙和二姐刘大霜找了很多偏方给阎彩凤治疗,但都不理想。
蛇盘疮是个让人很遭罪的病,又痒又痛,阎彩凤遭了很多罪,有时候整晚整晚睡不着觉,可为了不让刘大明分心,大家谁都没告诉他。
在阎彩凤得病初期,刘文龙很关心,一直想办法给媳妇儿治病,可大半年后,该试的偏方都试过了,阎彩凤的病没有一点好转,刘文龙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阎彩凤因为有病,刘文龙没有了夫妻生活,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就有些受不了了,有时候阎彩凤可怜他,想和他过夫妻生活,可刘大龙看到她身上的蛇盘疮就一点兴趣也没有了,甚至开始嫌弃。
欲望得不到解决和释放,刘文龙就动起了歪心思。
杨木林屯有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叫黄顺,几年前伐木的时候,因为跑错了方向,结果被大树砸伤,虽然保住了性命,却瘫痪在炕上。ΗtτPS://Www.sndswx.com/
黄顺有四个孩子,家里还有一个瘫痪的老娘,他一倒下,这个家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有时候连饭都吃不饱。
黄顺的媳妇儿叫郑远秋,是个挺能干的小媳妇,可她又要照顾瘫痪的母子,还要抚养四个年幼的孩子,她就是再能干,也根本解决不了家里的糟心处境。
刘文龙看到了机会,于是就找黄顺商量,他愿意拉帮套,但是郑远秋必须和他睡觉。
郑远秋才三十出头,刘文龙已经四十多岁了,他和黄顺一提,黄顺当场痛骂了他一顿,要是他能站起来,肯定会把刘文龙揍一顿。
黄顺虽然觉得刘文龙在羞辱自己,但他瘫痪的老娘却不这样认为。
黄顺的老娘觉得,要是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郑远秋看不到奔头,早晚会跑,那样这家人就一点活路都没有了。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刘文龙拉帮套,等孩子大了,再撵走他就是了。
黄顺经过一番艰难的心理斗争,最后还是屈服了命运,同意了刘文龙给家里拉帮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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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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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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