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城转沪市,难度不比重新塞个人进单位差。
用的都是领导的人情,别人也是看的领导的脸面。
不仅是迟恒,还有迟久的工作,都是别人帮忙搞定的。
所以他们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迟恒的老领导。
火车上的茅台不需要票,八块钱一瓶,抵人小半个月工资了。
除了茅台,他们还提了一包沪市老字号的点心。
领导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知恩图报的人。
不仅热情地邀请他们留下来吃饭,并且还又给了一个承诺。
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只要迟恒还在运输单位干一天,这房子就给他们保留一天。
“房子在,你们以后回来就有个落脚的地方是不是?”
虽然迟恒打算今年就辞职不干了,但是领导给的这个承诺,他还是由衷感谢。
“对,太谢谢您了。”
“客气啥啊。”
这茅台啊,真是送到领导心坎上去了。
等迟恒秦荔走后,他还笑呵呵地跟妻子感叹,“恒子跟他媳妇都会做人,以后啊,啧啧。”
昨天被二宝娇宝闹了一晚上,秦荔晚上没睡好,早上起来时也没什么胃口,就吃了一点。
路边有人在卖茶叶蛋,秦荔一闻到那香味,立马就饿了。
“想吃?”
迟恒顺着秦荔的视线看过去,捏了捏她的手。
“嗯!有点饿了。”
“等我会,我去买。”
茶叶蛋还热乎着,很入味,秦荔不爱吃蛋黄,每次吃鸡蛋,都是她吃蛋白,迟恒吃蛋黄。
茶叶蛋也不例外。
迟恒将蛋白剥好后递给她,“尝尝,好不好吃?”
“嗯!”
秦荔咬了口,“不咸不淡,刚刚好。”
两个人都不忙,又没那三个小电灯泡在,两口子不约而同放慢脚步,享受难得的双人时光。
“烤红薯要不要?”
昨天秦荔下车时,眼睛都快黏在烤红薯上了。
但是大家手里都拿着东西,迟恒也腾不出手去买。
秦荔眨眨眼,小声说:“有点想,但是我一个人吃不完。”
不仅是吃不完,更怕吃多!
何翠英买了菜,今天中午要做饭,现在吃了,回去就吃不下了。
“没事,吃不完的我吃。”
正好前面就有个卖烤红薯的摊子,迟恒去买了一个。
价格都不贵,而且红薯烤的很到位,轻轻掰开,简直能把人香迷糊。
秦荔小口小口吃着红薯,迟恒便跟她说起那天跟张三在火车上的谈话。
“那边的店子去卖家电,二楼做仓库,到时候多雇两个人看着。”
“可以呀。”
这个时候,只要不是大傻瓜,或是运气差到喝冷水都塞牙缝,做生意就肯定能赚到钱。
那间屋子空着也是空着,与其租给别人收租金,还不如自己拿来做买卖。
而且迟恒属于很聪明的那类,陈三也跟人精似的,秦荔完全不担心。
吃了小半个烤红薯秦荔急吃不下了。
走到一个没什么人的巷子里,秦荔将红薯塞到迟恒手里,环住他的胳膊,仰头,笑眯眯地问:“迟总真厉害,不仅车开的棒,还那么会赚钱。”
“我其他方面更厉害,你又不是不清楚。”蜀南文学
迟恒没想到秦荔居然会在外面抱着自己的胳膊跟他撒娇,心里软乎乎的,其他地方硬乎乎,“不清楚也没事,晚上让你清楚。”
秦荔:“......”
这人,什么都能扯到那事上面去。
秦荔脸皮薄,迟恒也不敢在外面说太露骨的话,趁她恼羞成怒之前转移话题:
“如果再开一个家电店,我可能忙不过来。”
秦荔故意装作没听懂,“忙不过来就多请一个人啊,再说了,陈三不是在嘛,他一个顶三。”
迟恒低头看着秦荔,没说话。
哼!
叫你大白天在外面就胡乱开车。
真是人不可貌相。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秦荔还以为他是个超级正直的老干部。
小说里,男主碰到女主被蛇咬,那指定是上嘴吸。
这一吸,肌肤之亲就有了,情愫就生了,两人就看对眼了。
结果这人,上来就拿出匕首要挖她的肉。
现在想起来,秦荔感觉自己腿还疼。
结果呢,结婚后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不仅天天都要缠着她,而且还特意喜欢说那些令人面红耳赤的话。
秦荔都不知道他从哪里学的。
比小yellow书里的还要露骨。
烦人。
想到那些,秦荔耳根子又慢慢红了。
“荔枝。”
“啊?”
迟恒眼底掠过笑,“想了?”
秦荔:“......你才想!”
“嗯,我确实想。”
秦荔:“......”骚不过骚不过。
逗完媳妇,迟恒揉了揉她的发顶,“如果忙不过来,我打算辞了运输单位的工作。”
“可以啊。”
秦荔脑袋顺势在男人掌心蹭了蹭,“到时候你就不用经常在外面跑,还能多陪陪孩子。”
迟恒没想到,秦荔会答应的这么轻松,喉间滚烫,将她抱进怀里,“这一年,辛苦你了。”
他工作的原因,一年有一多半的时间不在家。
秦荔又要上学,还要照顾孩子,时不时还要给何翠英他们的卤味生意搭把手。
秦荔虽然没有抱怨过,但是又细了一圈的腰肢骗不了人。
“不在运输厂干了,我也能多陪陪你。”
“嗯!”
......
回到家,何翠英饭菜已经做好了。
农村这边还是兴过年杀猪,何翠英跑到屠宰场找到迟恒的老朋友,买了两只猪蹄回来,用黄豆一焖,又香又糯。
里面再下点粉条白菜,大伙都爱吃,大宝他们也能吃。
看着三个小家伙一人抱着一个猪蹄啃,何翠英笑呵呵地,“喜欢吃,奶奶明天再给你们做。”
手里有钱,何翠英对孩子那叫一个大方,在吃食上从来不短他们的。
“好~”
“对了,今年三十咱们就在自己家吃谈年饭,初一再去孩子他们大爷爷家,初二去我家吧。”
“可以啊,我跟迟恒哥就跟着爸妈跑,到处蹭饭吃。”
迟老六嘴角也挂着浅笑,摸了摸大宝的脑袋。
家里多了三个孩子,这个年夜饭也吃的格外热闹。
初一一早,大家伙吃完何翠英包的饺子后,就叫了个驴车,一起回老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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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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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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