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空间种田:糙汉家的天赐小娘子>第4章 虽然穷,但是这家人有人情味
  “那个,爹,要不明天早上开始我做饭吧。”

  “你脚受伤,还是再休息两天吧,这两天你就凑合着吃我做的,只不过我做的毕竟不怎么好吃。等你好了,伙房就交给你了。”祁福也想甩手不干了,因为他做的饭菜他自己都觉得不好吃。

  但是没办法,不好吃也得吃。

  这大儿媳妇主动说做饭,那真的是太好了。

  只不过再急也得等脚伤好一些才行。

  “哎,也行。”苏锦鲤觉得,来到这家里虽然之前原主作的很,但是她感受到的就是这家人的关心,人情味。

  虽然小叔子对她有点小小的偏见,但是她相信,以后她会让他改观的。

  毕竟以后还要在这里生活,现代估计是回不去了。

  想想现代虽然有钱,房子两套,但是有什么用呢?

  她家只有她一个人,爸妈早就出车祸去世了,爷爷陪伴她到二十四岁也走了。

  家里都没人了,那时候她才大学毕业,刚进国家实验科学基地。

  而她最后也因为做实验失败导致了被炸死。

  房子,车子和存款,都不知道要便宜哪个王八蛋?

  赚那么多钱干啥,想想真是血亏啊!

  真是造化弄人。

  万幸当时实验室里面只有她一个人,死了也没连累上一个,挺好的,否则死了都不足以偿还人命债。

  这也是为什么苏锦鲤来了之后看对眼了这一家人的原因。

  一看就知道这家人是忠厚老实的,虽然穷,但是估计这古代家家户户都穷吧。

  这时候祁致和祁尊两人回来了,苏锦鲤看到两人竟然扛着锄头,

  估计是去地里面翻田了吧。

  家里的汉子都回来了,那肯定就是吃饭了。

  等吃好饭,苏锦鲤负责洗碗筷。

  祁家三个汉子不带歇息的就都去地里了。

  苏锦鲤一边刷碗,一边想事情。

  幸好在现代的时候跟着爷爷在自家别墅后面学着种过菜,因为爷爷喜欢吃土灶炒的菜,苏锦鲤可是下了不少的苦功夫练过的。

  那时候爷爷与她相依为命,苏锦鲤觉得过的很快乐。

  所以在农村也生活过几年,对于这做饭一事倒是难不住她。

  .......

  等刷好碗之后。

  黎鲤就回房间躺着了。

  只不过当黎鲤去拿换洗衣服的时候,竟然发现一个镯子,这镯子还是银白色的,上面绞着一圈银丝,特别圆润,这天气有点热了,但这镯子确是冰凉冰凉的。

  拿在手里特别舒服。

  苏锦鲤惊讶了,这么好的东西哪来的?

  在脑海的记忆中努力搜寻之后终于找到了。

  原来这镯子竟然是苏锦鲤的亲娘留给她的遗物。

  临死前,亲手让苏锦鲤去床底下拿的。

  “既然是唯一的遗物那就戴着吧。”苏锦鲤想原主死了,而她穿越而来,那就替她也活一遭。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替她自己活。

  只不过占用了人家的身体,一件事情不做也说不过去。

  她要承担两个生命的存在活着,双倍的活着。

  苏锦鲤内心承认了这个夫家,既然嫁来了,那就在这里混出个名堂来吧。

  苏锦鲤把手镯套上手腕,嘿嘿,真好看。

  之前女主咋不戴呢,这下好了,便宜她了。

  只是苏锦鲤还没得意多久,就看见这银白色的镯子竟然发光变小了。

  苏锦鲤惊讶的瞪大了双眼,咋回事?

  镯子竟然会变小??

  然后苏锦鲤的脑海中就出现了“叮叮叮.....叮叮叮......”的响声。

  声音不大,但是苏锦鲤却听到了。

  不等惊讶,意识中就出现一个水晶屏幕。

  类似于电脑的液晶显示屏。

  “请宿主绑定系统,绑定系统之后所有疑惑都会告诉你哦!”萌娃似的系统音诱惑着苏锦鲤。

  “真的?这是什么系统?”苏锦鲤接受能力还算比较好的。

  她知道穿越人士都必须自带一个金手指,否则就成不了女主了。

  哦,不!

  准确的说是活不到大结局,或许在一二集的时候就蹦跶猝了,俗称活不过三集的人。

  但有这金手指就不一样了,女主就自带光环,一路泰坦尼克号到底也能起死回生啊。

  “等宿主契约成功之后,我才可以回答你哦。”萌娃似的系统音又响了起来。

  苏锦鲤犹豫了,她是契约呢,还是不契约呢?

  在现代的时候,她也看了不少的小说,知道所谓的系统都是坑货,坑的裤衩子掉了,还得说它好,说它妙,说它坑的呱呱叫。

  她怕!

  她怕这个也是坑货。

  “你放心,我不是坑货,我是你穿越而来赠送的系统,所以,你放心契约吧,绝对不坑你。”系统的萌娃音说的话是一点说服力都没有的。

  但是苏锦鲤又觉得有总比没有的强。

  所以,还是打算契约了。

  她不想活不过三集就已经是大结局了。

  “怎么契约啊?”苏锦鲤貌似被说服了。

  “滴一滴血在玉镯上就行了,不过要滴在玉镯的那个银丝上,玉镯缠绕的银丝全部沾上你的血就行。”系统一说完,

  苏锦鲤就照做了。

  首先去伙房,把菜刀先洗了,把生水擦干。

  想用火烤一下消毒,但是又懒得费那个劲烧火了。

  于是直接就割了右手食指(玉镯戴在左手手腕上)。

  血就冒出来了,而且还挺多。

  于是苏锦鲤赶紧把血涂在手镯上的银丝上。

  妈耶,好痛!

  等苏锦鲤忍痛弄完之后。

  系统音又响起来了。

  “宿主与系统绑定成功,赠送一口泉,该灵泉水包治百病,增强生命力与恢复能力,更多功能,值得宿主去探索,去发现。”

  “哇撒,这么厉害,果然没有坑我。”苏锦鲤开心的一说完就看见系统旁边出现一口井一般大的泉水。

  这就是一口泉?

  这只是存在与我脑海中,我要用怎么办?蜀南文学

  苏锦鲤意识一有疑问。

  系统立马回应:“主人,你只要用意识控制就可以了,而且这其实是你识海中的空间,不管你意识还是说话,只要想要进来,你就能进来,想要用水就能用。”

  “原来是这样。你等等我。”苏锦鲤出门去看了一下周围,没人,没异样。

  于是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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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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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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