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空间种田:糙汉家的天赐小娘子>第14章 数钱!保管
  “我这散碎银骡子有三十两,另外有三个十两的,这就六十两了。”祁福笑着说。

  “我这铜板加起来有五吊钱。”祁尊笑嘻嘻。

  “我这八吊钱。”祁致也报数了。

  “我这是六吊钱还多一百四十七个铜板。”苏锦鲤看向大家。

  这里的一吊钱就是一两银子。

  “爹,早上你给的二十个铜板也在这里面了。”祁致解释。

  祁福点头:“那合计就是七十九两,还多一百四十七个铜板,哈哈哈.......”

  祁福说完就笑哈哈。

  祁致和苏锦鲤笑。

  祁尊更是笑的眼睛都快要成一条缝了。

  “好,咱们家终于有望了,老大媳妇,这钱你拿着,藏好了,这可是咱家的命根子。”祁福没有想要占为己有。

  毕竟这钱是老大媳妇自己去山上挖了药材卖的,也算是她自己的钱。

  “爹,我和相公的意思是我们自己留一点体己钱,毕竟以后去赶集买个啥也不用向你伸手要钱,我们自己留下二十两,剩下的就交给爹保管吧。”苏锦鲤决定了。

  “这,你要把钱给我保管?”祁福有点不敢相信。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毕竟人性都是自私的,何况这钱还真的跟他一文钱都没关系。

  突然听到苏锦鲤这样说,祁福心里舒服极了,他觉得当初花十两银子把这儿媳妇买回来真的是太值了。

  (说明:之前在原主的记忆中那十两银子就是聘金,这是她后娘告诉她的,原主一直以为她是嫁过来的,女主传承的记忆也是这样,后来才知道竟然是买来的,彼此还签了卖身契。这里有点点剧透了)

  “嗯,爹,你是我们家的长辈,自然钱归你保管了。”苏锦鲤说的真诚实意。

  说实话,这钱拿给祁福管,她一点不舒心都没有。

  毕竟所有钱给她,他们还怕她跑了。

  所以,她不想惹麻烦和猜忌,还是交给祁福保管吧。

  不过她自己留点体己钱是必须的。

  “行,有你这句话就够了。”祁福笑着点头,让苏锦鲤挑出二十两,剩下的祁福用布包起来了。

  苏锦鲤拿了一个十两的和散碎银子,当然拿了五吊钱,都是铜板的,买东西方便。

  这些钱还是祁致帮忙数出来的。、

  祁福把剩下的钱全部装进布包里面回房了。

  苏锦鲤也假装把钱拿回房间,但其实她立马就放进了空间,让阿宝看着。

  ........

  “对了,上次听你说咱家的地不知道种植什么?这是怎么回事?”苏锦鲤想起一事问道。

  “哦,今年开始要收税了,荒地也要收税,所以,不知道要种啥才能交上税。”

  凌朝三十年,新皇登基,普天同庆,大赦天下,所以免了赋税,但时间只有三年,从今年(也就是凌朝三十四年)开始所有的赋税都照常收,之前开的荒地也要收税,只是税更轻一些。

  而且这时候恢复税收,百姓们种地就必须更加勤奋,虽然大多数的凌朝百姓安居乐业,但贫富差距还是较大。

  所以祁致一家不知道种啥,因为这个若是没有收成就交不上税了,年年还要倒贴税钱。

  “咱们这里旱地一般种植什么?”苏锦鲤问。

  “这个倒是没规定,有些人种菜,有些人种麦子,粟米,玉米或者红薯。”

  “那咱家为啥不种这些啊?”苏锦鲤疑惑。

  “其实我跟爹商量好了,咱们家的荒地就种红薯和玉米,爹答应了。不过要忙完插秧的事情才行,现在有时间就抽空先去把地翻一翻。到时候直接就种。只不过咱们家没红薯苗,到时候估计要去买了。”

  “原来是这样,那就种这个吧。”苏锦鲤点头,玉米和红薯她都喜欢吃,前世这些属于粗粮,大家都知道这是好东西,吃了对身体健康有益。

  两人边洗碗筷,边说话。

  苏锦鲤才知道原来现在这个架空朝代叫凌朝,现在是凌朝三十四年。

  “对了,你脚上现在怎么样了?”祁致想起来,苏锦鲤的脚上还有伤呢,虽然她说不痛了,但是今天可走了不少路。

  “没事了,都好了。”苏锦鲤笑着说。

  “那就好。”祁致点点头,放心了。

  .......

  收拾好伙房之后,苏锦鲤打算去休息了。

  而祁致则要去插秧了,今天耽误了半天工,但是值了,下午还是要去插秧的。

  跟苏锦鲤打过招呼之后就走了,和祁福和祁尊一起走的。

  临出门之前祁福还说让他们保密,他们家有钱的事情不能说出去。

  尤其是祁尊,嘴巴没个把门的。

  祁尊不服气,但还是点头答应了,他觉得他的嘴巴已经关的够严实了,轻易不说话。

  怎么还遭爹爹嫌弃。

  苏锦鲤听到之后笑了。

  她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何况这是穷山沟里,大家都穷。

  ........

  等苏锦鲤起来后,就按着背篓去之前的小山坡了,拔野菜。

  这次收获倒是不小,比上次多了一种野菜,鱼腥草。

  苏锦鲤拔了挺多的。

  光野菜就装了一背篓,可以好几天不用去找野菜了。

  苏锦鲤把野菜分门别类的挑好,清洗干净,清洗的水挑去后院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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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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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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