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玉叶金珂、龙血凤髓的广陵王,亲自倒了热水,湿了帕子给苏怀瑾擦脸。
“哎呦,烫!”苏怀瑾忙躲,左脸明显烫红了。
“啊!这!”饶祈年手足无措,“烫伤了吗?怎么会这样!”
苏怀瑾咯咯笑了:“逗你呢,夫君都能用手拿,这温度是烫不伤人的。”
饶祈年惭愧:“我手部皮糙,你面皮薄,承受力自然是不同的。”蜀南文学
重新洗了帕子,在脸上试过之后,才给苏怀瑾净面。
他隔着帕子描摹她的眉、眼、鼻、唇、腮:“眉如远山、眼含秋水、面若芙蓉、唇如点绛,造物主也忒偏心,将天下风华尽归于卿。”
苏怀瑾心道,文化人说话就是好听。
饶祈年将帕子丢在水盆里,俯身亲吻她,额头、眉眼、脸颊、鼻梁、朱唇以及小巧的耳朵。
那么温柔,似三春的风拂过,让苏怀瑾确信自己是被他捧在手心的。
苏怀瑾忍不住落下泪来。能遇到这么好的人,受两辈子罪也值了。
饶祈年吻去她眼角的泪:“瑾娘?”
苏怀瑾抬脚:“还没洗脚呢。”
饶祈年便打了热水,褪下她的绣花鞋和红罗袜,露出一双纤足。
苏怀瑾突然想起什么,将脚缩回裙子了。
饶祈年疑惑:“瑾娘,怎么了?”
“人都说三寸金莲美,妾却是一双天足,没有七寸也六寸有余。”
苏怀瑾并不觉得天足不美,她憎恶裹脚这个封建恶习。但,但她需要知道饶祈年的态度。
饶祈年撩开她的裙子,握着她肥瘦适中的脚踝放在水中:“爷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你是天足,我们床笫缠绵几月,爷对你的脚什么态度,你还不清楚吗?”
苏怀瑾矫情到底:“妾怎么知道不是夫君因为爱重妾,才包容了妾的缺陷。”
饶祈年跪蹲下,边为她按摩脚,边说:“本王坚信道法自然,万物皆有其自然而然的道,违背则逆天理。人的足天生就是这副模样,为何要折了骨头,裹成残废?分明是病态,哪里美了?”
苏怀瑾莫名想到了温成:“那,王爷不要让小郡主裹脚了。”
饶祈年愣了一下,心中感动:“温成尚年幼,还没有人提起她裹脚的事情来。”
她不光能容下温成,还能为那孩子着想,可见虽然醋劲大,心胸却不狭隘,更不会面甜心苦,残害他的子嗣。
若有机会,一定娶她做正妃。
谁说一定没机会呢?机会总是人创造的,不是吗?
“那您就先给齐夫人和小郡主的乳母说一声,不许给小郡主缠足。嗯,我们以后有了女儿,也不缠足。把女儿弄成残废,就为了满足某些无能男人的掌控欲和优越感,我们才不干那种蠢事呢。”
饶祈年听着她唠叨,只觉得无比温馨,无比踏实:“好,都听娘子的。”
苏怀瑾大脚趾和小脚趾的外侧有一层茧子,饶祈年不住地用手摩挲,但清理不掉。
苏怀瑾羞窘:“妾的脚都是老茧,好丑,王爷不嫌弃吗?”
饶祈年认真地说:“我常年习武,脚上的茧更厚,你嫌弃过我吗?瑾娘,祈年爱你,不只爱你年轻漂亮的容颜。”
“人都会变老的,我们终有一天会变得鹤发鸡皮,身上不是老茧就是死皮,那是岁月赋予我们的伤痕,由不得我们拒绝。我既然决定与你共白首,就能接受你经历磨难后的伤痕。”
苏怀瑾终于歇了试探他的心思,他已经表达出足够的诚意与真心了。
“好困,我们睡吧。”
次日一大早,他们联袂回到临湖别院,遇上早起遛弯回来的万峰。
万峰欣喜地说:“王爷,您气色真好啊,前日您大病一场,可把我们吓坏了。”
饶祈年笑着看了一眼苏怀瑾说:“本王常年习武,哪那么容易病倒,病来得快,去得也快,万先生不必再担心了。”
走到无人处,苏怀瑾狠狠拧了一下饶祈年腰间的软肉:“气色好就气色好,看我干什么!眼神都能拉丝了,就不怕传出个‘好男风’什么的来。”
饶祈年仰天大笑几声,径自去了议事厅。
苏怀瑾懒得跟他,去了自己在这边的房间。
临近中午的时候,柏涛过来,带来一个要务:江南节度使王祥宙想借府衙的保安队一用,以平定倭寇。
饶祈年干脆地说:“不借。他堂堂节度使,总管江南行省一切军政要务,整个江南行省十余万兵马都归他调度,平定区区倭寇,何须向地方府衙借兵?”
“若整个江南行省的兵马都平叛不了倭寇,广陵府这一千保安队又能起多大作用!柏先生,你写信回绝他吧。”
苏怀瑾忙说:“等一下。那个,王爷不如跟表哥和其他几位先生商量一下?”
广陵王都定下的事情,还需要跟其他人商量?分明是她想去。
饶祈年对柏涛说:“你先回府衙吧,此事议定后,本王着人回复你。”
柏涛走后,饶祈年说:“明远,我不同意借兵是有原因的。你知道江南行省的节度使是谁吗?”
“王祥宙啊,公函上有。”
说完,苏怀瑾自己就愣住了:“王?跟出了两个尚书的是一个王吗?”
饶祈年点头:“对!邱谅的妻子也是出身那个王家,才那么大胆子敢跟本王做对。”
苏怀瑾惊怒:“他竟敢支持邱谅跟王爷作对!”
饶祈年实事求是地说:“他倒没有明着支持邱谅,是邱谅狐假虎威。本王不希望你同意借兵,是觉得他完全没必要借兵,担心他会坑害你。本王是藩王,非诏不能离藩地,不能陪你一起去,实在放心不下。”
苏怀瑾也有些犹豫了:“我想去的原因,也不是想帮王祥宙,而是为了让保安队走出广陵。”
“王爷高志,终是要离开广陵回京城的,那将来我怎么办?总不能不跟您回去吧。”
饶祈年忙说:“你自然是要跟本王回京城的。”
苏怀瑾抬眸,认真地说:“那我一个人单枪匹马回去,面对裴家以及其他势力吗?我好不容易培植的力量,虽然微弱,但总比没有强,我要把他们带回京城去。”
“那他们就不应该只是广陵的保安队,他们要离开广陵,去更广阔的天地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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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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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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