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朱元璋:咱真不想当皇帝!>第一百零六章 此书乃皇孙所著?
  金易听到这话脑子当场宕机。

  他们竟然不是来退书,而是来买书的!

  这怎么可能呢,自家殿下写那玩意,不是白送都没人要吗?蜀南文学

  “诸位客官,你们莫不是来消遣小人的?”

  “呔!”

  “你个店家咋还瞧不起人呢,一两银子虽贵,但只要书好,我们还是买得起的!”

  “你就说还有没有货吧,我要三本!”

  “我要十本!”

  “我要二十本……”

  金易见这些人还不是买单本,而是来批发的,心里更加震惊了。

  难道自家殿下这次开窍啦,终于写出一本火书来?

  金易想到这儿,整个人都变得激动不已。

  “诸位客官稍待,我这就派人去催一下,看看印刷作坊那边还有没有存货!”

  “那还不快去,你想急死我们呀!”

  银作局那边一直在加班加点地印书,在接到书店的催货信息后,立马派人送过来五百本散发着新鲜油墨香气的书。

  这五百本书刚一到书店,还没来得及上货架,就已经被蜂拥而至的顾客一扫而空。

  至于那些来晚了的人,一边骂店家黑心,一边蹲在门口等人来退货。

  倒是有几个家境贫寒的学子,熬了一夜将第一册金瓶梅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实在是没找到错处,眼见挣不到赏银了,又心疼昨天花了的一两银子。

  因此,想着店家承诺随时可退,他们就颠颠地跑过来退书了。

  然而,还没等他们走进店铺就被人给拦下了。

  “兄台,你是来退书的吗?”

  “我加价一百文收!”

  “你起开!”

  “这位兄台,我加价三百文……”

  “谁都别跟我争,我家老爷说了,二两银子一本收,有多少要多少!”

  金易站在店铺门口看到这等景象呆若木鸡,他混迹京城话本圈多年,多火的话本都见过,可像眼下这种加价一倍,购买别人看过的二手书之事还是第一次见。

  这书得写得多好,才能引发如此哄抢啊!

  此时他万分后悔,早知道就该扣下一本留着自己看……

  十天后,三味书屋总共出货一万册,金瓶梅的热度依然不减。

  套用白居易的典故,就是但有水井处,皆论金瓶梅!

  每天都有大几百本的销量,只不过印刷速度已经能供得上了,店里多多少少有了些存货。

  现在每天进店之人不是来买书,就是来打听下一部啥时候出。

  金易这些天不仅看完了第一册,更是利用自己职务之便看完了正处于备货期的第二册。

  金易在看过之后,不仅对自家殿下写书的能力不再怀疑,对于他将一本书拆成多册出手的手段,更是惊叹为话本界的革命性创新。

  他有种预感,此等商业模式一定横扫大江南北,成为未来话本界的主流销售模式。

  因为不管再好的话本都有个黄金销售期,过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市面上铺天盖地都是仿印的书,原作者根本赚不到钱。

  现在自家殿下将一本书分成多册,可谓是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虽说仿印的事情依旧不可避免,但却保证了后续话本的收入稳定。

  毕竟再牛的仿印商家,也不可能仿印出还没印出来的话本吧?

  就在金易展望未来之时,三味书屋里再次走进一位客人。

  这位客人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者,头发花白,精神矍铄,脸上始终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显得非常地亲切随和。

  如果是黄子澄见到此人,一定会热情地迎上去,然后恭敬地称呼一声恩师。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向太子妃举荐的大贤,江南文坛之执牛耳者,杨维桢之子杨新炉。

  杨新炉不仅接过父亲的文坛领袖地位,暗地里还是一位话本作者,并且用梅花道人为化名,出了一本风靡京城的大作。

  他本来以为大明的话本水平也就这般了,直至看到友人推荐的《金瓶梅》顿时惊为天人。

  此书不仅寓教于乐,更是难得地描绘了市井百态,世态炎凉,于嬉笑怒骂间揭示了世间大道。

  这也是他孜孜以求,却又未能达到的境界。

  他之所以投身话本行业,也是怀揣着这样的经世济国之心。怎奈笔力不够,只能靠一些床笫之欢博取世人眼球……

  但他心中始终有个遗憾,那就是未能将自己劝诫世人,引导人心向善的本意表达出来。

  然而,在看过《金瓶梅》后他惊喜地发现,竟然有人将自己的想法实现了!

  原来真的可以一边吸引世人读书,一边引导世人向善!

  金易一看此人穿戴,就知道此人身份不凡,赶忙热情地上前招呼。

  “敢问贵客是想买四书五经,还是……”

  杨新炉从袖子里摸出一本《金瓶梅》,在店小二的面前晃了晃道。

  “此书下册何时发布?”

  “预计下月一号!”

  “可否引见一下此书作者?”

  金易一听这话当即警惕起来,这人竟然打听自家主人的身份,莫不是要对自家主人不利?

  杨新炉一见对方警惕的表情,就知道自己无意间犯了人家的忌讳。

  对于任何一个书商来说,能写话本的作者那都是摇钱树,岂能轻易示人?

  “店家莫要误会,老夫不是以此为生之人,只是仰慕此书作者,想让您代为引荐一番。”

  “老夫这里有手书一封,还请您代为转交贵书作者。”

  杨新炉随同信封还递上去一锭金元宝,少说也有五两重,换算成银钱至少要值三十两白银。就算按照官方比价,那也是二十两的巨款,足够一个伙计一年的薪水了。

  只是金易不是一般的伙计,名为伙计,实际上干的却是掌柜的活,每年光是俸银就有五十两之巨,月底还有分红、赏银之类,一年到头就算没有一百两,也是八十两开外。

  因此,杨新炉大手笔抛出的“诚意”,直接被金易所无视,他只是收下了信件,金元宝却原物奉还。

  “小人谢过贵人赏赐,只是小人福薄消受不起此等重赏!”

  “不过贵人的信件,小人一定代你转交我家主人,至于我家主人是否愿意见您,那就不得而知了。”

  “你家主人?”

  杨新炉闻言一阵愕然,如果他所记没错的话,此家店铺乃是一位皇孙的产业吧。

  店小二下意识地说将信件转交其主人,莫不是说此书乃皇孙所著?

  杨新炉只是略微想了想,就觉得这事太过荒谬。

  大明最年长的皇孙也不过十三四岁,此等未经人事之少年,岂能写出如此文笔老辣,包含出市井百态奇文?

  哦对了,谁家那小谁,好像前些年中了个解元,现正在大本堂教导皇子皇孙们读书呢吧?

  改日找人问问那孩子,知不知道此等神书的作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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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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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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