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素丹陛下生病了?”
虽然帖木儿帝国是由蒙古分裂出来的东察合台汗国为主体所建立,但其国内的主体宗教却是伊斯兰,并且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
帖木儿大帝也称为素丹,是伊斯兰的守护者。
阿里穆亚德闻言赶忙顺杆爬。
“唉!”
“可不是嘛,素丹陛下就算没收到我的信件,也是打算回都城养病的。”
“你先在都城驿馆委屈一段时间,等素丹陛下身体好转些,自然会接见你。”
“哦哦……”
浩海达欲给出一个恍然的表情,但心里却很是不以为然。
就算帖木儿生病,但他的皇太孙没生病吧?
如果他真想跟大元结盟,大可以像大明帝国那般,派皇太孙来接见自己啊!
“既然如此,那就请丞相大人转告素丹陛下,就说外臣先不打扰了,要先去金帐汗国一趟,商议大元跟金帐汗国结盟之事。”
浩海达欲的这一招以退为进,直接把阿里穆亚德给整不会了。
事实上帖木儿并未生病,即使有病也是心病,根本不妨碍他接见浩海达欲。
他之所以晾着浩海达欲,不过是想让对方感受到压迫,好方便他后续谈价罢了。
阿里穆亚德深知其中内情,一见浩海达欲要溜,赶忙开口劝道。
“太尉大人,您可千万不要生气,真不是素丹陛下不愿接见你,实在是……”
“要不这样吧,您再等两天,两天之后我务必安排你面见陛下!”
浩海达欲闻言微微一笑,料定对方会妥协。
毕竟帖木儿帝国和金帐汗国的关系并不好,两国最近几年一直在打仗。
如果帖木儿帝国给自己冷遇,自己完全可以抛开帖木儿帝国,转道去金帐汗国,让他们主持此次四大汗国会盟。
正因为此,才给了自己讨价还价的机会。
“那就有劳丞相大人了!”
阿里穆亚德在安抚好浩海达欲后,连夜就进皇宫面见帖木儿去了。
帖木儿正穿着一袭亚麻长袍,蹲在皇宫的喷泉下边看泉水里的鱼呢,听到阿里穆亚德前来拜见,登时将手里的鱼食全都撒到泉水里,然后拍拍手转身开口问道。
“浩海达欲要走?”
阿里穆亚德闻言赶忙奉上一记彩虹屁。
“陛下真是太圣明啦,您说得太对啦,那浩海达欲果然要走!”
帖木儿闻言不屑地笑了笑。
“是要去金帐汗国吧?”
“对对!”
“跟陛下说的一模一样,浩海达欲就是这样说的!”
金帐汗国有点特殊,不仅跟帖木儿打,也跟大元打。
大元如日中天的时候,他自然不敢招惹。但现在大元已经被打得龟缩在漠北草原了,那金帐汗国就得跟大元算算一百年前的旧账了。
因此,金帐汗国跟大元和帖木儿帝国的关系都很紧张。
用几百年后的话说,就是地缘政治很差。
相对来说,帖木儿还算靠谱点的,并不是很随意的对外征战,哪怕是打别人,也要尽量找个合适的理由。
毕竟,他可是立志要效仿成吉思汗的男人,肯定要比其他人要脸。
“那就再晾他两天,然后找个时间见见吧。”
“谨遵陛下吩咐!”
正当阿里穆亚德要退下之时,帖木儿突然叫住他,问了他一個莫名其妙的问题。
“对了,听说浩海达欲曾经代表大元出使过明国,还曾经见过明国的储君皇太孙?”
阿里穆亚德闻言点点头道。
“有这回事,微臣跟浩海达欲交谈之时,他曾多次提起过明国的皇太孙,对明国的皇太孙盛赞有加,极力推崇。”
“还说未来大元和咱们几国的噩梦,就是明国的这个皇太孙!”
“哦哦……”
帖木儿听到这话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阿里穆亚德见状既不敢走,又不敢说话,只能尴尬的站在原地等待帖木儿思索完毕。
过了好一会儿,帖木儿才幽幽开口。
“派人问问马黑麻什么时候回来,然后让他去列基斯坦学院等着,我届时会带大元特使去那里参观,让他准备好全程陪同事宜。”
阿里穆亚德一听这话就知道帖木儿的目的了,他是想让浩海达欲见一见帝国的储君,并跟大明的储君比较一番,看看哪个储君更加厉害一些。
事实上,这也是帖木儿不愿意接见浩海达欲的原因之一,那就是他还没确立合适的继承人。
帖木儿的遭遇跟朱元璋很像,早年丧父、中年丧妻、晚年丧子。
现在帝国储君乃是他最喜爱的长子只罕杰儿的儿子,也是他这一脉的皇长孙。
虽说帖木儿帝国草创,并没有什么立嫡立长的制度,但他依然希望皇位能传承给长子一脉,并永久的传承下去。
他也面临跟朱元璋一样的问题,那就是儿子们太过强势,很难服从年幼的皇孙。
皇长孙虽好,但总是过于仁义,未来很难压制住那些桀骜不驯的叔叔。
阿里穆亚德长年伴随在帖木儿身侧,深知帝国的危机在哪儿,也明白帖木儿的良苦用心。
因此,在想明白其中关节后,阿里穆亚德赶忙回道。
“是!”
“微臣一定安排妥当,让皇长孙殿下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去吧……”
“微臣告退……”
帖木儿在阿里穆亚德离开后,立马召集了一些商贾和学者,询问这关于大明和大元的一切事情。
事实上帖木儿一直非常注意关注周围国家的情况,甚至一直将大明作为假想敌,想摆脱大明这个宗主国的控制,重现成吉思汗的辉煌和荣耀。
但他所创立的帝国实在是太短暂,很多积累都不够。而且主体民族人数太少,很多地区都是不同语言,不同文字,不同习俗,甚至不同宗教的新征服之地。
这些新征服的地区时常发生反叛,平白给他的帝国统治增加了难以计数的内耗。
每当他为国事烦心之时,就会艳羡的想到大明皇帝。
相对来说,大明真乃得天独厚的霸业之基。地域广大不说,其国内的人口还非常繁多,且早在远古先秦时期,就已经完成了文化的统一。
如果上天给他这样一个天然的王霸之地,他的成就一定比大明皇帝还高!
很快一群商贾就被带进皇宫,帖木儿命人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在席间询问着关于大明的一切。
“敢问诸位,大明都城之繁华富庶比之我撒马尔罕如何?”
一众商贾闻言神色变得怪异起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说实话。
帖木儿见状,只能板着脸训斥道。
“我再问伱们话,你们要如实回答。若是谁敢欺瞒、撒谎,那就是对真神的不敬,不仅会遭到神的惩罚,也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众人见帖木儿这样说,只能硬着头皮试探着回答。
“回禀素丹陛下,大明之富庶远超世人想象,我们之所以不敢说,也是怕陛下不信,以为我们在吹牛。”
“哦?”
“说来听听,就算有夸大之言,我也不会怪罪你们,权当是听个东方的故事罢了,哈哈哈!”
一众商贾见素丹陛下这般好说话,一个个胆子顿时大了起来。
“回禀陛下,大明之富庶不在于金银珠宝,而在于国家和民众,以及各种匪夷所思之器物。”
“比如说,咱们从撒马尔罕出发,想要到达帝国的边境只能坐马车,或者骑马。”
“但在大明,他们可以乘坐一种烧黑色石头的怪车,一路呜呜呜的冒着烟就能达到帝国边境。”
“这种怪车不仅速度极快,而且可以不眠不休,不分黑夜白天的赶路,源源不断的将士兵和粮食、军械等物资运到边境。”
“而且大明海运非常发达,他们南方盛产的粮食、布匹,可以经由海路到达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
“现在咱们撒马尔罕的丝绸价格下降了三分之一,大明的海运至少占了一半以上的功劳!”
“大明还有一种自行车,非常适合在平坦的路上骑乘。这种车不吃草,不吃料,单人就能骑乘。”
“速度虽然比不上快马,但却是非常适合平民百姓的出行之物。”
“哦?”
帖木儿在听到“火车”之时,并未表现的多么好奇。
因为他早就从出使大明的使臣那里听闻此事,并且已经派人潜入大明,伺机窃取或者购买建造铁路的技术。
但在听到平民百姓的出行工具后,帖木儿顿时露出浓厚的兴趣。
身为帝国领袖,他太知道百姓日用之物的重要性了。
若是帝国百姓人人都拥有战马,或者堪比战马的交通工具,那么帝国将拥有更加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帝国的物资转运更是会提上一个新高度。
“详细说说这什么自行车……”
其中一个商贾见帖木儿对自行车感兴趣,当即恭敬的起身行礼道。
“陛下若是感兴趣,不妨命人跟随小人去店里一趟,小人前段时间刚好花重金从大明购置一台自行车,打算命人仿制,然后大赚一笔。”
“若是陛下不弃,小人愿意将此物献给陛下!”
“哦?”
帖木儿闻言当即命人领着这名商贾去了他在撒马尔罕的店铺取车。
不多时,自行车被取回来,放置在皇宫的空地上。
帖木儿对着奇形怪状的自行车看了好一会儿,隐约猜到前方的两个把手应该是用来持握的,下方那两个马镫似的东西,也应该是用来放脚的。
但为何要将马镫做成一高一低,就有点超出他的想象能力了。
“你可愿为我演示一番?”
“小人乐意之至!”
商贾当即骑上自行车,在皇宫内平坦的石板路上骑起来。
帖木儿看到这东西果真能平稳的行驶,登时露出惊讶的表情。
这可是了不得的东西啊!
既不需要草料,也不需要人看守,当人们需要出行的时候,可以骑上就走……
如果帝国的百姓人手一辆这样的自行车,岂不是帝国的行政效率会变得极高?
帖木儿刚想到这儿,就无奈的摇了摇头。
因为他发现了此物的一个弊端,那就是对路面要求也极高。
如果想在他的帝国普及此等自行车,他首先要做的就是修建全国的道路。
但以帝国目前的财政来说,这事可不是短时间能办到的。
不过,此事也不着急,单看自行车的复杂程度,哪怕让帝国最精明的能工巧匠仿制,估计也要耗费一两年时间。
商贾骑了几圈,将自行车停好,满脸希冀的看向帖木儿。
“陛下,此物如何?”
帖木儿闻言哈哈笑道。
“此物端得是神物,不要一草一料,即可自由驰骋,实在是平民出行之最佳工具!”
“小人愿将此物献于陛下!”
“赏!”
“赏金币一千!”
“谢陛下赏赐!”
其他商贾见这人捞到这么丰厚的赏赐,当即纷纷上前进献从大明购置的方物。
什么顶针啦、香皂啦,香水啦,丝绸啦,瓷器啦等等,都争相恐后的进献给帖木儿。
帖木儿贵为帝国素丹,岂能看得上这些普通之物?
更何况他的使臣从大明归来之时,早就将这些常见之物带回来了。
但他依然重赏了一众商贾,权当是千金市骨了。
正当他百无聊赖的在一堆杂七杂八的大明特产边上转圈时,他的目光突然被一匹厚实的布料所吸引。
“咦?”
“此物为何?”
“回禀陛下,此物据说为羊毛所制,在大明称之为毛料,是一种新型的布料,非常受到大明百姓的欢迎。”
“不过由于其制作工艺繁复,产量极低,所以价格也非常高昂。哪怕是在大明,这样一匹毛料也要买到十几个爷爷钱……”
“哦,所谓的爷爷钱,乃是大明一种特制的银币,这种银币制作非常精美,不论上边印制的文字还是图像,都异常的清晰……”
商贾一边说,一边掏出一枚大明银币奉上。
帖木儿接过银币一看,脸上立马露出凝重之色。
商贾看银币看的是外在成色和图案,帝王看银币看的是内在的工艺和实力。
一般来说,含银量越高,证明该国财政状况越好。银币制作越精美,证明该国的模具、冶炼等工艺越发达。银币的发行量越大,证明该国的经济越好,百姓阶层越富裕。
“此物在大明购买力若何?”
“回禀陛下,该钱在大明购买力并不差,若是用来买粮食,足以够一人半年只口粮。若是用来买布匹,也足以做一件等身的衣服了。”
商贾说到此处,看了看自己带回来的毛料,赶忙补充一句。
“当然,若是购买高档布料,一枚银币连一块布头都买不到。”
“比如说小人带回来的毛料,在大明就要卖十几枚银币。”
帖木儿闻言微微一笑,不去拆穿商贾的谎言。
他虽没去过大明,但也知道大明的核心区域在微暖潮湿的江南地区,生活在那里的人,根本就穿不上此等厚实的毛料,这种布料在那里根本就卖不上价!
但他也懒得拆穿这名商贾了,因为他从这匹毛料里嗅到了一丝危机。
不过现在还只是他的猜想,他需要时间去验证。
“这种银币在大明的数量多不多,大明官府可曾限制此等银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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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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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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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朱元璋:咱真不想当皇帝!更新,第五百五十六章 商贾和帝王的区别!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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