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已经渐渐开始回升,远远望去,树木已经多了一抹鹅黄。一个生机勃勃的春天,正在孕育之中。
就连那些小鸟也欢畅起来,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李愔就是在鸟鸣声中睁开眼睛,屋里还有点暗,蒙着窗纸的窗户,当然不能像玻璃窗那般通透。
李愔伸了个拦腰,然后就看到身侧躺着的武二郎。
武二郎终于还是没等抵抗住睡意的袭来,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此刻的他,安静的像个襁褓中的婴儿。
没有了刻意的伪装,武二郎显然是多了几分妩媚。
虽然脸还没长开,身材也没有发育,但无疑是一个美人胚子。
李愔嘴角不由得翘起:我是叫你武二郎,还是叫你武二娘呢?
亦或是称呼你武媚,或者武则天?
李愔也想不到,后来的则天大帝,此刻就安安静静地躺在他身边,这可是武则天啊!
不行,这个女人,别人可驾驭不了,父皇不行,年纪大了,太辛苦,老九李治更不行。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你们都让开,让我来。
在他的记忆中,武二娘是两年之后,也就是贞观十一年才入宫的,被封为才人,赐号武媚。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所以后世就以讹传讹,称其为武媚娘。
大唐时期的女子,还没有被宋代程朱理学束缚,所以个性鲜明。
诸如女扮男装这种事情,十分寻常。
这武二娘今年才十二岁,刚刚要发育,所以身上的特征并不明显,再加上她有意掩饰,旁人还真难辨雌雄。
要不是她近距离接触李愔,李愔嗅到她身上独特的少女气息,也肯定还被蒙在鼓里。
虽然女扮男装,也无伤大雅,但是李愔还是忍不住小小的报复了一下。
真的只是小小的报复,因为别的事情,他现在真的做不了。
昨天半夜,他也就是把手搭在对方的细腰上,搂着人家睡着了,感觉很软很舒服。
边看边想,李愔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房遗爱那个臭小子,是怎么看破的?
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形,李愔有点明白了:房遗爱和武二娘撞了个满怀,想必跟我的情形差不多。
哎呀呀,这小子,搞不好是个花丛里的魔王,以后定要好生教导。
李愔能识别女性的体香,是因为他曾经是成年人,但是房遗爱这个小不点也有这个本事,那就不怎么正常了。
正琢磨着呢,李愔感觉到武二娘的睫毛轻轻动了两下,于是也就不再看她,重新伸了个懒腰,不由得诗兴大发:
“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武二娘也睁开眼眸,惊异地望向李愔。
唐人喜诗,这个自不必多说,这种喜爱,往往又会转嫁到诗人身上。
所以李白一介书生,才能出入天子朝堂,傲视王侯。
武二娘自幼苦读诗书,又十分聪慧,所以颇有文才,自然听出这首小诗的妙处。
看似信手拈来,词句也平平无奇,小孩子都能懂。
但就是这样的诗,才最见功力,已经触摸到那种返璞归真的境界。
这位六皇子,还真的厉害!
只听李愔口中,依旧反复吟哦:“夜来风雨声,呵呵,夜来风雨声,此句最妙!”
武二娘忽然响起昨晚起夜时候的尴尬,瞬间涨红面孔。
而李愔则已经长身而起:“二郎,昨夜睡的可好?”
武二娘也很快恢复如常,微微点点头。
李愔穿好衣服,然后从自己的枕头下面,摸出来一把匕首:
“二郎,这等凶物,枕在头下,你也不怕睡觉做噩梦,以后万万不可。”
武二娘口中哦了一声,默默地接过匕首。
在猜到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狠人武则天之后,李愔当然要小心,他可不想和小桂子为伍。
起来洗漱,感觉终于习惯一些,起码有牙刷牙粉可以用来刷牙,洗脸的时候,也可以擦抹香皂。
李愔招呼一声,然后就架起胳膊,慢慢跑出庄子,到村外跑步,嘴里还吆喝着口令:
“左右左,一二一!”
后面跟着十几名少年,也都有样学样。
别人还好说,房遗爱平日在家里备受宠溺,都是睡到日上三竿的。
头一天起这么早,哈欠连天,刚要偷懒,后脑勺就被人抽了一下,回头一瞧,正是二师父。
武二郎正瞪着他呢:“跑!”
房遗爱缩缩脖子:“跑跑跑,双兔傍地跑。”
黑石村里,村民早就起来忙碌,他们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小娃子给家禽家畜喂食,妇人忙着准备早饭,这样的日子,虽忙碌,但充实。
“好香!”小房吸溜吸溜鼻子,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肉香。
“真的好香。”尉迟基也喜好口舌之欲,否则以后也就不会被叫做三车和尚了,他东张西望观瞧,终于发现了香气的来源。
只见几十名汉子,都挑着担子,向村外走去,那诱人的香气,就是从担子里面传出来的。
“家主。”汉子们看到李愔,连忙让到道边,口中打着招呼。
这是黑石村熟食加工点,第一次进城贩卖。
李愔掀开一个担子,土筐里面放着青黑色的大瓦盆。
瓦盆里面,是色泽红润的卤猪蹄,煮得皮开肉烂,皮肉颤颤巍巍,十分诱人。
咳,身后传来房遗爱的咳嗽声。
李愔将上面的麻布和帘子都盖好,然后又掀开担子的另一头。
大陶盆里,是一坨晶莹剔透的肉皮冻。
咳,身后又传来一声咳嗽,这次发声的是尉迟基。
李愔又把帘子盖好,满意地点点头:“早去早回,记得我吩咐的事情,别舍不得东西,一定要先叫客人品尝。”
“家主,某等醒得。”带队的吴富贵连声答应,家主都说了,要先打开市场,有了口碑,赚钱的日子在后面呢。
“去吧。”李愔摆摆手,汉子们大步流星,向长安城进发,只留下一群在原地吞咽口水的少年。
“继续跑步,左右左……”
李愔又带头跑起来,这个年代,缺医少药的,得一场伤寒没准都会死人,所以还是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吧。
吃早饭的时候,除了米粥炊饼之外,桌上还有几盘小菜:一盘水晶皮冻,一盘都切成两半的卤猪蹄。
一盘猪耳丝,还有一盘长圆形的,大家却不知道是何物。
众人这才眉开眼笑,房遗爱抓起半只猪蹄就啃,边啃边嚷嚷好吃。
早知道上学天天有好吃的,他早就来了。
李愔也夹了一块猪蹄,送进武二郎碗里:“你也多吃,此物对你有好处。”
说完伸出筷子,将尉迟基的筷子给挡了回去:“这是猪尾巴,小孩子不能吃,吃完了怕后。”
尉迟基长得粉雕玉琢,年纪也是最小,便又把筷子伸向猪蹄,结果又被李愔拦住:“这个也不能吃,吃了写字跟猪爬一般。”
房遗爱眨眨眼,心中宽慰道:某本来也学不好,吃了自然无事。
于是又夹了一个猪蹄,继续大啃起来。
尉迟基的小脸抽抽两下,将筷子伸向猪耳朵。
李愔摆摆手:“吃了这个,长成猪头一般的丑八怪。”
呜呜呜,尉迟基毕竟年幼,才五岁,一桌子好东西吃不到嘴,顿觉无比委屈,开始抹眼泪。
“小基基,师父逗你呢。”还是黑娃比较乖巧,给尉迟基碗里夹了个猪蹄。
黑娃也和这些人同吃同住,这是李愔要求的。
上午照常授课,李愔稍稍轻松一些,因为识字课,由武二郎接管。
到了下午,他就又和老铁匠老木匠等人,在屋子里鼓鼓捣捣,弄那些别人看不懂的物件。
等到将近傍晚的时候,吴富贵等人终于回村。
村民早都翘首期盼,立刻围了上去。
先瞧瞧担子里面,全都空空如也,大家顿时心里有底。
“今天收益如何?”吴长禄代表村民询问。
吴富贵却是一脸纠结,最后俩手一摊:“分文未得。”
怎么会这样?众人不由得面面相觑。
吴富贵瞥了李愔一眼,然后说道:“某等到了西市的铺子,将熟食摆在店外,便按照家主吩咐,先叫客人品尝,结果你也尝我也尝,数百人都来尝,就尝没了。”
众人连连顿足,都心疼个不得了。
“无妨,明日便有收获。”李愔吩咐他们继续加工。
果然到了第二天,数百斤熟食,全部售罄,就连吴富贵稍稍有些担心的猪肠猪肚,也都被抢光。
这些熟食,价格都比较便宜,一共将近五百斤,才收获千余钱。
不过村民们都是眉开眼笑:主要是成本低啊,猪肠猪蹄之类,在屠户那里,都是半卖半送。
而且这项生意,细水长流,一天千钱,那十天既是万钱,一个月下来,就是多少钱来着,黑娃,你快算算!
村民们觉得,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干劲。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天终于来啦。
李愔在庄子里稳步发展之际,却正有一队人马,从长安城出发,向黑石村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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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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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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