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走过那春天>第一百二十五章 歌坡(一)
  “秦四叔,你怎么啦?”张兴先一步跑到跟前,赶紧问,一个农药刺鼻臭。

  秦老四瘫软倒地,脸面歪曲,口水鼻涕眼泪流了一大把,全身痛苦地抽搐,脖子肩膀裸露,丘疹红肿油亮。

  “秦四叔,你干什么了?”张兴看到红肿的丘疹和旁边的甲胺磷瓶子,一下子明白过来。

  “糊涂……”

  大青也追上来了,见此情景,慌忙问:

  “秦四叔怎么了?”

  张兴拿眼示意药瓶,急忙说:“肯定拿农药涂擦脖颈了,怎么这么糊涂?快,马上送医院!你回村叫人开车,我背他出水坝路边。快。”

  大青飞快地跑回村,张兴把秦老四拉起来,往背后靠,抓牢,起身,背着人往水坝那头山路跑。

  嘟嘟嘟!张宏把拖拉机开到最高档,使劲加油。车子在山路跳着跑,把车上的覃飞鹏和大青抛来抛去,两人死死抓牢铁栏。

  到水坝边,几个人急急忙忙把秦老四抬上车,拖拉机全速开往镇医院。

  到医院,医生一看是农药中毒,赶紧注射一支强心针,清洗脖颈肩膀残留的农药,换上衣服,又连着吊瓶输液,化解毒素。急救了近两个钟头,才把秦老四从死神手里抢回来。

  医生查房时,看着憔悴虚弱的病人,不解地说:“你这把年纪了,应该懂得农药的厉害,怎么敢直接往身上抹甲胺磷呢。好险!幸好送来及时,否则……”几个陪同的人无奈摇头,摊开手,不明白他怎么这么糊涂。

  秦老四憨厚地笑,不好意思地说:“我皮肤痒得受不了,以为不进嘴巴不要紧,哪里知道它毒性这么大?”

  医生严肃地说:“皮肤有毛细血孔,农药进入身体很快。老同志了,不要越老越犯糊涂。”

  陶晓伟听说秦老四农药中毒,感叹不已。乡亲们淳朴善良,勤劳耐苦,可就是文化太落后,经常闹出一些荒唐事。秦老四不重视文化,让小儿子辍学在家帮助劳动,不然,覃飞鹏和堂弟陶晓华一块读高中,今年就要毕业了。

  毒品可怕,没有文化造成愚昧落后,也是非常可怕。

  乡亲们按照杨泽民老师的药方,日夜抓紧给甘蔗病害喷洒农药。一个月后,焦黑的甘蔗叶终于消除,大家战胜了顽强的病虫害。

  傍晚,人们收工的时候,大伙看着村边一片嫩绿的甘蔗苗迎风茁壮成长,舒心地笑了。

  只有陶晓伟笑得勉强,因为他知道金山银山的路还很远,战胜了一个困难,不知道下一个困难什么时候出现。但是他不怕,认准的路就要走到底。

  果然,困难接踵而来,连续很多天,天上没有一片云,太阳白晃晃地在天空穿过,给地下不断撒火。稻田的水蒸干了,坡地的庄稼垂头丧气,叶子开始打蔫。一场干旱悄悄逼近……

  一天晚饭后,覃家两兄弟哼着歌到晓伟家小树林。陶晓伟捧着饭碗一边吃饭,一边跟他们闲聊。

  刘江满眼期待地说:“明天就是龙源村歌坡,我表哥肯定又弄好丰盛的饭菜,王福贵没回来,我们少一员大将,喝酒时候大家要当心,讲策略,千万不能输给他们。”hΤTpS://WWω.sndswx.com/

  陶晓伟嚼着饭团,嘴巴嘟起,含糊地说:“李家祥和陶军保酒量最好,他们也会去歌坡,先跟他们定好,喝酒就在你表哥家。有我们村两大酒王坐镇,肯定输不了。”

  刘江用肘撞撞他,斜眼笑着看他:“除了要赢酒,还要赢回人……”

  覃光明心领神会:“晓伟,今年上龙源村身份不一样了,去年是一般朋友,今年是准女婿了……”

  “去你的。人家父母答不答应还没一个准呢,哪来的准女婿?”陶晓伟推一下他。

  “只要廖佳艳同意,咱们小香港的水稻大王,她父母打着灯笼去哪里找?”

  哈哈哈……一伙人开心笑起来。

  覃光亮眨着一双小眼睛,高兴地说:“对山歌的时候,我们不能各顾各,要团结,有点子尽快提醒伙伴,还要多让晓伟一点机会。今年唱山歌,我们要唱出莲花村的精神。”

  覃光明一听,充满信心:“晓伟,你就大胆唱。咱们酒桌不输人,山歌也不能输人,让大家看看我们小香港的风采。”

  陶晓伟看得伙伴信心十足,眼里闪着光亮。人心齐,泰山移。只要乡亲们心凝聚在一块,就没有什么事是做不成的。

  这天是四月初六。早晨,凉风习习,天空像害羞似的,蒙上一层薄薄的灰幕,太阳躲在云层后面,像一个灰白色的大气球,失去往日的火热的烈焰,忽隐忽现,温柔地向天顶移动。难得一天不下火的日子。

  刘江早就留意电台的天气预报,知道龙源村歌坡那天阴天,最适合玩耍游乐对山歌。

  吃完早饭,中年人不愿多浪费时间,见缝插针,赶往田地里施肥的施肥,除草的除草,打药的打药……抢做完半天的工作,再相邀着前往龙源村赶歌坡。

  年轻人就不理这些了,男女青年一个个梳理头发,穿上最合意的衣服,精心打扮,擦干净鞋子,抖擞精神,准备赶赴哥坡。

  刘江这天最积极,早早起来,脸还没洗,匆忙跑到莲花村两大酒王家,叮嘱陶军保和李家祥两人,千万不要爽约,中饭吃饭前务必赶到自己表哥家。

  陶军保一边搅拌肥料,一边连连答应:“就按说好的时间,我和家祥中午开饭时在你表哥家碰头。天旱,趁田面水位低,我给泛青的秧苗补点肥。你们年轻人先玩吧。”

  李家祥爱热闹,痛快地说:“昨天不是说好了吗?还用你再来吩咐?我吃完早饭就出发,带孩子去他表舅的侄女家玩,我还要看大家对山歌呢。说好了,我们中午在你表哥家劈酒。”

  刘江得意地说:“表哥表嫂捎话了,去年年景好,大伙特别高兴,今年歌坡搞得隆重。蒸糕、糍粑,角粽、油炸、粉条……什么特色都有,什么美味都上。如今,蔗种种完了,稻禾也插完,大家不忙了,正要开开心心玩两天。”

  李家祥哈哈笑:“打半个月前,七姑八姨,亲友熟人就开始捎话去赶龙源歌坡了。好玩是好玩,就是喝酒太厉害。要不是我还有一点酒底,还真的不敢应承一家一家挨着喝。”

  刘江开心地笑:“家祥哥酒量,咱村两大天王之一,谁敢比?喝完整个龙源村都不怕。换上我们啊,喝不到第四家就趴下了。”

  李家祥高兴地说:“那没办法,不喝行吗?我们的习俗就是这样,到了歌坡,一个亲九个人跟。只要有一个人在哥坡村里沾上一点亲戚朋友关系,后面就跟来十个八个人,大家都是亲朋好友了。歌坡日子,哪一家最热闹,哪一家越最有面子。所以,吃不下喝不下也得到亲友家坐一下,不然就冷了主家的热心肠。”

  温和的太阳爬高了。青年人已经迫不及待,这村那寨,三五成群,赶集一般,纷纷涌向大队部龙源村。那里很快变成年轻人欢乐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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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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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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