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梅不好气地说:“你好意思说,还不是因为你?死木头一个,人家凯玲心里早有你了,你要是开窍,就不用劳累一家人替你操心了。”
韩天赐不服气:“我的事谁叫你管?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王富贵在一旁噗嗤笑开了:“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刘丽梅一听更加生气,她扬起柳眉,怒视韩天赐:“天赐,我们一心为你好,在你眼里却成了什么——狗?”
韩天赐嘴巴一撇,看向一边:“我又不是这个意思?”
凯玲看到他们为自己的事争吵,羞愧地说:“你们……你们少说两句好不好……我肚子饿了,伯母,早饭做好没有?”
更妈在厨房应声道:“刚做好,快,过来趁热吃吧。”
此行计划不成功,刘丽梅沮丧地在客厅走来走去。天赐的弟妹捧着饭碗跑出厨房,问她道:“姐姐,你怎么不跟我们一起吃早餐?”
“你们乖,慢慢吃。姐姐吃过了。”
“那我们一起看电视好吗?”
“好!”
电视播放的正好是白雪公主替小矮人做家务,皇后不放心地走向一面镜子:“魔镜魔镜,世界上谁最漂亮……”对话全是越语,这次她听出大概意思。
吃完早饭,大家聚在客厅里谈天。“阿弟阿妹,你们把电视声音开小点。”韩天赐告诉弟妹说,然后皱眉问干姐:“梅姐,你这次不是押送五百件电器过来吗?范充欺负人,只给我们土伦五十件,我们土伦是越南中转站,东西卖得快。我要求他多调配给我们一点货,他竟然打断我的话,叫我不要多嘴……这个人霸道,还小气。”
刘丽梅劝他说:“天赐,你是替他打工的,有多少就卖多少,和气生财,犯不着跟他生气。”
“我们员工不喜欢他这种做派,只顾眼前利益,不顾手下人辛苦,度量小。”
王富贵听,愤愤不平地说:“你不说他还好,一说到他,我就来气。那时阿梅刚过来做生意,他竟然敢讹诈阿梅,我真想跟他干一场,但是想想,在人家地盘上做生意,合作共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发展阿梅的电器业务,我才忍住了。范充这种人,不能跟他久……”
这话说到韩天赐心坎上,他叹口气说:“哎,当初做生意没本钱自己开店铺,朋友介绍替他打理电器业务……跟错人了……缺少资本,只好一路委屈下来,哎……”
王富贵总结说:“人人都说,生意成功靠本事,本事本事,没有资本,什么事都没有……我这里还有一点钱,但是,阿梅说,土伦海边风景好,正托人在海岸边上找一间合心意的房子……不然倒可以先借给你。”
韩天赐一听,高兴地说:“梅姐要在这里买房?太好了,这样,我们一家人就住得近了……趁现在房价便宜,有钱先把房子买下来……至于说自己独立开店铺,那是说气话,我没有这个条件,也还没有这个想法……”
凯玲站起身,兴奋地说:“阿贵哥,房子定下来吗?在哪路街上?”她转头对刘丽梅说:
“刘姐,什么时候买下房子了,我天天陪你上土伦,土伦这地方环境好,景色美……”
刘丽梅接过她话茬:“是土伦这里有一个人好吧,他比环境景色更有吸引力。”说完拿眼睛朝韩天赐一挤,哈哈笑起来。
“你就会捉弄人……”凯玲没好气地说。
更妈提起一袋茶叶加到茶桶,愁眉苦脸地说:“凯玲那么好的姑娘,怪我们天赐没有这个福分……”
王富贵佯装严肃地对韩天赐说:“天赐,你辜负了我们大家,要是昨晚你俩住一起,我们今天就有喜糖吃了。”
韩天赐脸色很不怏:“我们今天聊生意的事,怎么又扯到我身上来了……跟你们说了,现在我业务忙,事业没有稳定,还不敢考虑个人的事情,你们不用再扯到我的事上去……”
凯玲也替他打圆场:“就是,就是,现在生意要紧,个人的事以后再说。”
更妈听了,眼睛直勾勾看她:“多懂事的姑娘,真会体贴人。”她心里想:要是天赐答应,这个俊俏的娃儿就是咱韩家的媳妇了,该多好!因为走神,手里提着滚烫的茶壶一倾斜,开水倾倒到自己膝盖上,痛得她哎呀叫起来。
凯玲坐在对面,看到她烫伤了自己,连忙抓起茶几的毛巾跑过来,替她擦拭。“哎呦!轻一点,痛!”凯玲慌忙说:“看我,毛手毛脚的……我轻轻地擦。”她不敢用力,轻压毛巾,想吸干开水,动作很温柔。等吸干水分,凯玲对她说:“伯母,你坐到高凳上,让我看看,烫到皮肤没有?”等更妈坐好,她小心地翻起老人家的裤腿,退到膝盖上。大家凑过来一看,膝盖往下小腿侧红了一大片,还呼呼冒热气。凯玲焦急地看向天赐:“家里有什么烫伤药吗?”
韩天赐摇摇头:“我们普通人家怎么会备有烫伤药?感冒发烧药还有,烫伤药没有。”
凯玲急急地说:“屋外钟有芦荟吗?芦荟治烫伤效果好。”
韩天赐还是摇头:“也没有。”
更妈皱眉,感觉到腿隐隐作痛:“鱼塘尾阮二哥院子边种有。”
凯玲朝韩天赐递下眼色,急忙说:“快,你去抓一把回来,趁伯母脚没起泡立刻敷上。”
转眼功夫,韩天赐握一把芦荟跑回来。凯玲拿过来,倒放凳子,在内面碾烂芦荟,然后小心地把芦荟敷在更妈的膝盖上。药一沾上,更妈顿感凉丝丝的,灼热的痛感被镇住了。凯玲让韩天赐找来一块布,她轻柔地把芦荟药汁压实缠紧。最后,她按按老人鼓鼓囊囊的膝盖,安慰道:“伯母,上药得及时,应该不会起泡了。”
更妈见她手法娴熟,高兴地问她:“你当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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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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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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