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把新电风扇的插头插上,哒啦一声摁下按键,扇叶呼呼旋转起来,带动屋里的风,大家感到特别凉爽。
陶军保高兴地对他说:
“刘江,还是你和许婧来得干脆,要娶人家就直接一点,哪里像陶晓伟这样?一场婚事就是一场马拉松,让我这个叔叔等了五年才喝上这杯喜酒。”
李家祥因为搬东西,满头大汗,他对着风口吹凉,惬意地说:
“陶晓伟参谋长的恋爱像读一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每读一遍都有新的发现,等把书读透了,他才娶人家。刘江队长的婚事像砍树,看上哪一棵,一阵猛力砍伐,很快就把树给放倒了。”
众人听了哈哈大笑。
莲花村谷王终于举行婚礼了,晓伟的婚事俨然是全村人的大事,村民老老小小脸上含笑,兴高采烈。这天很多人不出工,聚在陶家忙上忙下。因为亲友宾客众多,陶军红让人把租来的餐桌从院子摆到屋后的树根下,列成两排,一字摆开,现场非常热闹,像歌圩一样。
张学问习惯手持拐棍,拐棍实际不起作用,他身体硬朗,虽然脸上皱纹密布,但是双目明亮,精神矍铄。他坐在树下一张桌子前,周围聚着一帮宾客,大家津津有味地听他唱山歌。
甘蔗再甜不如糖,白菜不如芹菜香;
妹是园边菜籽鸟,哥是山中金凤凰。
星星爱把月亮追,金鸡想把凤凰陪;
心想织个金笼子,又怕得笼鸟又飞。
偶尔也有嘴巧的妇女俏皮地跟他唱和。张学问上通天文下通地理,眼前看到什么景物,信手拈来就入歌词。在他前面,年轻人不敢轻易张嘴。大伙只是兴致勃勃地欣赏他吟唱。
妹你长得像枝花,心灵手巧会当家;
凤凰含珠飞过岭,金鸡急得满地爬。
当家还是哥内行,玉珠算盘肚里藏;
田头打算到田尾,谷子满囤银满箱。
……
陶晓杰从单位借来一对音箱,立在堂屋门前,优美嘹亮的歌声在陶家大院上空飘荡。
莲花村的孩子们全来了,他们在屋前屋后追逐嬉戏,叫声,笑声,和着歌声在飞扬。
下午两点,喜宴正式开席。
莲花村沸腾了,成了欢乐的海洋。不久,划拳酒令成了喜宴的主旋律。
啪啦啪啦……突然,村头传来欢快的鞭炮声。
“迎亲队伍凯旋归来!”有人在院门外大声喊道。
总管王福富连忙叫院里就餐的宾客让开一条进屋通道,人们正在忙乱挪动桌椅,迎亲队伍的开路先锋已经来到院子门前。
先锋官刘江大声下令:
“鞭炮开路!”
秦飞鹏点起一封挂炮,往院子通道甩。啪啦啪啦!炮竹欢快地跳跃起来,把喜庆的气氛推向高潮。挪不及时的宾客慌忙躲避蹦跳的鞭炮,激起众人一阵大笑。んτΤΡS://Www.sndswx.com/
二嫂今天穿一套新的蓝布衣裤,显得很有精神。她早已在堂屋备好茶酒。等新娘进了新房,她就招呼陶家长辈来到堂屋,准备领喝新娘孝敬的喜茶。
这是新人第一次拜见本家长辈,场面很庄重。长辈端坐在太师椅上,喜滋滋地接过面前新娘递上的茶杯,郑重地喝下新人孝敬的热茶,接受新娘的祝福,同时回赠一个大红包。
院子里,划拳猜码声此起彼伏。莲花村人为了显示热情好客的村风民俗,酒王码王全出动,把龙源村送亲队伍的领头羊廖彪夹在中间,整支队伍被莲花村人团团围住,招呼得热情周到。
廖文海见领头羊被莲花村两大喝酒金刚左右夹击,喝得满面通红,想了想,出一个主意,说:
“二叔,听说姐夫的乡村书屋很特别,我们要不要去参观一下?”
廖彪看侄儿眨眨眼睛,明白他的意思,对码王李家祥说:
“今天是新郎官大喜日子,感谢你们热情招待。我们饭吃饱,酒喝足了。你们莲花村的希望书屋是咱们北山镇的招牌,我们大家渴望已久,今天大伙想过去看看……”
李家祥疑惑地问:
“喜宴就是喝喜酒,祝福新郎新娘幸福美满,百年合好,让主人家热热闹闹。你们不在主人家喝酒,跑去希望书屋干什么?”
廖彪指指围坐桌前的年轻人,说:
“这帮年轻人出门前就说,莲花村书屋远近闻名,趁上莲花村喝喜酒,好好体验希望书屋的读书活动。”
李家祥转头,看到几桌龙源村的青年人热切地望他,他感动地说:
“你们真吃饱了?如果大家想上书屋,这倒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事。让新郎带你们去书屋读读书,这个婚礼更有风味。”
他站起身,四下寻找新郎,大声叫唤:
“陶晓伟!陶晓伟……新郎呢,陶晓伟!”
陶晓伟听到有人叫喊,从院子快步走进来。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他满面红光,神采奕奕,微笑着问道:
“码王,你是不是遇上对手了?叫我干什么?”
李家祥神气地说:
“我是码王,谁还敢跟我来一句?”见大家摇头,他说:“新郎,今天是你的婚礼,龙源村兄弟想上希望书屋体验读书。我看,你干脆带他们到书屋转转,让他们看看书,给大家留下一段不一样的送亲经历。”
陶晓伟犹豫地看向酒王陶军保:
“三叔,龙源村的亲友是来咱们莲花村喝喜酒的,大家喝得正高兴。我把他们带到希望书屋合适吗?”
酒王把手一挥,痛快地说:
“如今的社会新事新办,大家的思想解放了,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只要大伙开心,那就听大家的。”
陪同宾客喝酒的本村人也附和着赞成。
陶晓伟见大家赞同,高兴地说:“希望书屋在村寨中央,就在村长的代销店后面。想上书屋的人跟我来,我们去看书。”
进了书屋,宾客惊讶地叫起来:
“哦,想不到书屋竟然摆上这么多书籍,够我们看个的了。”
“书屋环境整洁,还种有不少热带名贵物种!让我们大开眼界了。”
廖彪羡慕地说:
“新郎官,你这莲花村书王果然名不虚传,书屋建设非同一般。你告诉我,希望书屋收藏有多少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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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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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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