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走过那春天>第三百五十二章 闻药
  王福贵好奇地看神医给广兴伯敷药,然后带着他赶往自己家。刚进院门,就听见刘丽梅不住倒吸气呻吟的声音。

  王福贵大声地说:“阿梅,神医请到了!”自己先跑一步,到沙发边上,抓住刘丽梅的手,安慰说:“神医到了,他医术很好,会很快治好你的腿伤。”

  刘丽梅皱眉痛苦地问:“怎么去那么久……”

  王福贵说:“都是泥泞路惹的祸!今天李广兴老伯上镇里买山葵,回来的时候,也是在我们摔倒的那段坡路滑进水沟,伤势比你重,神医给他敷完药就赶过来了。”说完要给她介绍神医。

  陶晓华不等他开口,惊喜地叫道:“福贵哥,嫂子真漂亮,城里妹就是不一样,粉白,漂亮!”んτΤΡS://Www.sndswx.com/

  刘丽梅一看,惊讶地说:“你就是神医?那么年轻!我还以为是老医生呢……我叫阿梅,让你辛苦了。”

  陶晓华谦虚地说:“叫我晓华吧,什么神医?听起来多别扭。别听他们胡吹!我只会治病罢了。”

  王福贵竖起大拇指:“阿梅,你别看晓华年纪小,本领大着,医术绝对一等一流。你还记得我跟说过的水伯吗?晓华跟他水平差不离。有神医帮你治伤,你放心好了,肯定好得快。”

  王福贵也有一点用药基础,在他帮助下,陶晓华很快就熬药捣药,不一会,院子里就飘起奇异的药香。

  刘丽梅原先还在沙发上哼哼着倒吸气,这回闻到药香味,兴奋地猛吸几口,说来奇怪,药香像带着温热的熨斗,一进鼻腔,像一道光,把热气带入身体,刘丽梅感觉到光热漫过全身,好像把身体的病痛过滤一样,排出脚底。她下意识抓抓脚板,脚心也有一股热感。她惊奇起来,悠长地吸进药香,身体好像透亮一样,越来越来舒服,腿上的痛竟然慢慢消失了。

  她惊喜地喊道:“阿贵,你快来!”

  王福贵手持蒲葵扇加扇几把火,跑进来问:“怎么样?腿又疼了?”

  刘丽梅高兴地说:“果然是神医!还没敷上药,只闻药香,我的腿就不痛了。”

  王福贵不相信:“哪有怎么神奇的?骨伤也有阵痛的,刚好痛过了,歇一歇吧。”

  刘丽梅认真地说:“我没骗你,是真的。你们还没有熬药的时候,我大腿一阵一阵刺痛袭来,痛得钻心,没消停过,我真想哭,但是是你家,我不敢哭出来。刚才闻到药香,很奇异,我就连续吸,结果腿上的痛感没有了。你看——”她怕王福贵不相信,抓着大腿扭扭身体,“你看,不痛。”

  王福贵怀疑地说:“心理作用吧,心里想得太急切了,一旦见到医生,即使还没开始用药,病都好一半了。这样的事例报纸报道过。”

  刘丽梅嘟起嘴巴:“你怎么不相信我……我看,药好的话,药香肯定也带有药效,起到镇痛治疗的作用……”

  这时,陶晓华已经把药材捣好,他端起石臼走进堂屋,要给患者敷药。刘丽梅好奇地问:

  “神医,我觉得腿伤不痛了,是不是你熬煮的药香也起到治疗的作用?”

  陶晓华说:“药材配好了,不能等,马上敷,待会再跟你说。”他看看刘丽梅的右腿,转头对王福贵说:“福贵哥,阿梅姐裤管小,挽不上,你拿块毯子来,帮她退下右边裤子。”

  刘丽梅躺平身,露出伤腿。陶晓华麻利地一层一层敷上药,压紧,用毛巾缠住,绑结,嘱咐道:“静卧躺好,不要随便动。大小便让福贵哥用盘子来接。年轻人用药二十四小时,明天这个时候,我准时过来拆药。你是闭合伤,三天就可以下地,七天包好。”

  刘丽梅惊奇地叫起来:“那么快……”

  陶晓华说:“当然,你还得按时服用熬煮的药汤,一天三次,切记。对了,你刚才说闻到药香腿伤的痛感就减少,说明你是敏感体质。药材熬煮沸腾后,药效分子随水汽飘到空气中,这种空气中的药分子比药汤里药分子活跃,被你吸入鼻腔后,进入肺部,很快就融入血液,在周身循环,聚集在病灶,发挥治疗药效,所以痛感就减少甚至消失了。按理说,服用药汁的效果还没有吸入的来得快。”

  刘丽梅夸赞地说:“神医就是神医,医术的确比别人高明。药还没用上,闻一闻就能治病了。”她得意地看王福贵,“我说没错吧,闻药香腿就开始好转了。”

  王妈听准儿媳说,闻药腿就好,也很惊奇,她上井台洗衣服的时候,逢人就夸神医本领。广兴老婆一边埋头搓衣物,一边作证说:

  “就是,神医的药就是神奇,还没敷药的时候,死老头痛得哼哼叫,还骂人。我知道他骨断了,伤痛心烦,不跟他吵。嘿,神医晓华给他用上药,他就乖了,半天下来没哼一声,还连连叫我给他添饭,吃饱了睡得像头猪,一声不吭。神医用的药就是好。”

  王妈问她:“老嫂子,早上广兴大哥上街卖山葵,好卖吗?我原先说,要割一畦山葵出街卖,我家宗良嫌它嫩,不让割,只好等下个街天了。”

  说到山葵价格,广兴老婆得意地说:“死老头说,今天彩运,刚挑上街,就有县里酒店的人来收,价钱比平时贵。死老头高兴,买了个猪脚回来,走路屁颠屁颠地跑,这不,彩运到头了,变霉运,摔断了肋骨,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老婆子情绪像过山车,刚才还高兴,一下子又变得发愁。

  王妈夸耀地说:“种菜怎么得价都不如做生意。我家阿贵在越南转几年,也不知道做了什么生意,额,帮阿梅在那里的海边买了一套新房子。阿梅嘴巴甜,第一次到家就伯母长伯母短的,我看阿贵就是被她哄的,人家说喜欢海边的风景,阿贵就傻乎乎地替她买了。照我说,有钱拿回来在家里起一座漂亮的房子不好吗?”

  覃力坚老婆听了,停下搓衣服的手,羡慕地说:“阿贵在外面买房屋了?我看他打小就不一般,胆大心细。那时,同班人个个下地干农活,他就只碾米,学手艺,志向大。”

  广兴老婆伤感地说:“哎,都是命。我家李构也不想干农活,成天想发大财。可就是不走正路……哎,他顾他自己的份去了,丢下我和死老头。现在死老头又摔断肋骨,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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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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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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