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她像男孩子一样,什么事都敢做。上了初中以后,学习任务加重,她学得很艰难,虽然学习认真,但是成绩总落在中等以后,性格开始变得沉默。
她知道学习没有优势,做事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大大咧咧。学业对人的性格形成很重要。因为覃芳长相普通,成绩不显眼,没有引起男生的关注。
每天早早的,覃芳就固定和另两位女同学来到教室,背书做题,不像其他同学一进教室三三五五先胡扯一顿。
陶晓华心想,覃芳的学习方法一定有问题,不然,像她这样专心学习的女生,学习成绩不会没有进步。于是,陶晓华用上课前后的时间,大方地凑到她座位前跟她聊学习的事,帮助她打开学习思路,在各科纷乱的知识中标注要点,改进学习方法,改变学习习惯,还帮助她整理出学习重点和难点。
覃芳得到陶晓华的神助,经过短短一段时间,文科成绩明显进步。
因为长期学习困难,覃芳心里很压抑。她虽然嘴里不说,但是她用为班级拖地板、整理书架、摆弄讲台来求得解脱。
陶晓华主动帮助她改进学习方法,摆脱了学习上的颓势,她终于重新找到了自己晴朗的天空,学习信心和学习兴趣大为提高。特别是,这位与她青梅竹马的发小玩伴,让她感受到一丝久违了的温暖,在她一度灰暗的天际吹进了一股春风。
那天学校周六补课,中午开始,天就连续不停下起大雨。等到下午放学的时候,天还滴滴哒哒下着零星小雨。他们三个人只有覃飞鹏有雨伞。
陶晓华对他说:
“飞鹏,男人是钢,女人是水。我们不怕雨淋,女生身骨娇柔,受不了雨水泡浸。我们把雨伞让给覃芳吧。”
雨伞明明是人家的,但是覃芳从秦飞鹏手中接过雨伞,却向陶晓华投来感激的目光。
两个男同学在前头一路小跑,像脱笼的小鸟,下了公路进入山道的时候,两人头上身上已经淋得湿漉漉的,和落汤鸡没有两样,但是他俩愉快地跳着笑着……
覃芳手持雨伞,顶着风雨在后面追赶,被他们的快乐感染,一路咯咯地笑不停。
三人来到龙溪河边,糟糕,龙溪溪水暴涨,过河的两根木桥被水冲走了。
河面虽不宽,但河水浑浊,翻着浪滚滚而来。三人愣在河边,一时不知怎么办?
覃飞鹏找来一根棍子,在河里试探深浅。陶晓华扯着岸边的树枝,一步一步尝试渡河。覃芳看他们两人在翻着浊浪的河里强行过河,吓得脸色惨白,不知所措。
覃飞鹏朝身后看她,说:“覃芳,跟上来。水很急,我们拉你的手,别怕。”
覃芳吓得直摇头。
陶晓华强行渡过河中央,河水淹没到他胸膛。他见两岸有植物可以牵拉,没有危险,返身回到覃芳身边,二话不说,蹲下身,红着脸背起她就往河里走。
覃芳紧张地不敢出大气,紧紧贴在他身上。
陶晓华步入河水中,揪住芦苇杆硬闯浊浪滚滚的龙溪。
覃芳吓呆了,死死箍住陶晓华的脖子,勒得他差点喘不过气来。这是她懂事以来第一次如此零距离的贴近一个男人。
过河一落地,覃芳就羞得一路疾走,自己先跑回家,把覃飞鹏和陶晓华甩在身后。
后来,覃芳每次进入教室,总喜欢有意无意往陶晓华座位那边望,要是没看到陶晓华,她心里就像落了空。一看到陶晓华满头大汗从足球场跑回回来,她心里就有一种朦朦胧胧的喜悦。
这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一直持续到他们上了高中。
真正俘获覃芳内心的不是陶晓华,而是她高中同一个班的体育委员周杰。
升上高中以后,覃芳和陶晓华不在一个班。她按照陶晓华指导的学习方法,文科学习很顺利,但是,数理化还是短板,出现偏科。
这时,覃芳的个头长高了一些,少女的青春也显露出来,开始吸引男生的注目。
元旦前夕,陵川高中举办秋季运动会。覃芳是高二2班小记者,她整天hold在操场上,观看同学们的比赛活动,发掘典型材料,捕捉精彩瞬间。
体育委员周杰参加三个比赛项目:1500米、跳高和篮球。周杰在赛场奔跑飞动的身影,跳高灵巧的背跃,篮球中锋果敢的穿越和准确投篮,深深吸引了覃芳的注意。
每场比赛一结束,覃芳冲到大汗淋漓的周杰前面,第一个采访他。
看着他喘着粗气粗犷的样子,自信而神气的双眸,湿发耷拉的红扑扑的脸庞,听他清朗悦耳的谈吐,覃芳的心里激起一阵涟漪,荡起一圈春漾,她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是这位散发着野性活力的周杰。就这样,覃芳的心里闯进了两个男孩,两个不同类型的男生。hτTΡδ://WωW.sndswx.com/
那天下午,文科班安排自习。湛蓝湛蓝的天空飘着丝丝白云,太阳显得异常猛烈。
连续上课了几天,每天都是高强度的学习和检测,陶晓华憋不住了,邀上一伙足球队队友,不顾烈日,冲进足球场踢球。
覃芳撑着一把花格太阳伞,独自一人上图书馆看书。她选了个临窗的座位,津津有味地看一篇介绍中国人和法国人不同读书习惯的文章。
法国是一个学习风气浓郁的国家,城市公园里、车站内、大街上,只要是可以落座的地方,人们三三两两,手捧书本,神态自若地阅读书刊。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但是,读书历来是神圣崇高的事情,是士大夫的事,离普通百姓很远。在中国,真正努力读书的人是中小学里面的学生,他们为了考上重点学校,考上名牌大学起早贪黑,争分夺秒地寒窗苦读。
当然了,也有不少胸怀鸿鹄之志的青少年为了实现人生理想发奋读书。除此之外,在各地城市公园里,长条椅上坐满悠闲的游人,他们陶醉在湖光山色秀丽风景之中,没有人会随身携带书本,没有人会随时随地看书阅读。
读到这里,覃芳心里冒出疑惑,以勤劳智慧着名的中华民族,为什么如此不爱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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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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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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