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带着白月光光环闯荡异世界>第13章 叮!原文男主已上线
  “这不是当然的吗?既然是研究药人,怎么会不放被称之为神药的甘木呢?”

  末影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慕蹊感觉瞬间跌入冰窖。从指甲尖到骨头缝里,都渗出了阴寒,让她不由自主的想打个寒颤。

  这样就说得通了。不管是几百年前出现的活死人,还是藏龙山庄被灭门一事,全都能解释了。

  事情应该是从几百年前开始的。

  那时岁家先祖应该是从什么途径得知了甘木的存在,并认为其能够让人不老不死,不伤不灭。或许是千辛万苦寻得了,也或许是偶然得到了,岁家先祖便将甘木分为两份,一份用来培育,代代相传,另一份则是投入使用和研究。

  可甘木毕竟是传说中的“神木”,人类服用过后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没人知晓。岁家先祖定然不会以自己作为实验对象,而这件事也不好外传,只能从庄内选人来做实验。

  说不定第一个被选中的冤大头还美滋滋的做着长生不老的梦,以为自己多得先祖的赏识呢!

  毋庸置疑,实验结果是失败的,面对变异后浑身青白的弟子,岁家先祖并没有惊恐或是沮丧,反而欣喜若狂的将其囚禁,用以切片研究。

  ——虽然理智全失,只会攻击,肤色怪异,可他的确做到了不老不死,不伤不灭。

  至于他会不会痛,那些嘶嚎究竟是咒骂还是求饶,谁知道呢?谁会在乎一个等着被解剖的研究对象的喜怒哀乐?

  甘木是药材,出现这种活死人的情况说不定是中毒了。先祖想道。于是便动了以人炼药,用各种药材来缓解使用甘木后的“副作用”,炼制出一个真正能够活死人肉白骨,实现人长生不灭希望的药人。

  就这样,不知牺牲了多少人,也不知换了多少珍奇药材,过了多少年,世间第一个药人问世,一举将藏龙山庄推向了“神”的地位。

  江湖上的人无不为之癫狂,想要寻求长生不老,甚至各大门派还掀起了一股“炼药人热”。

  那时,江湖才是真正的人间炼狱。

  药人的血液再生很慢,剜过后新长出的皮肉就没有药用价值了,藏龙山庄的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便不愿意再将药人分出去。

  民众自然不会同意,各方势力连个起来想要将藏龙山庄一举拿下,独占药人。可藏龙山庄因着药人囤积居奇,经年累月的发展早就不可和当初同日而语了。

  各大门派损伤大半,再也不敢上门找茬,手握药人的藏龙山庄却急流勇退,彻底的变为了隐世门派。

  外人看来功成身退的藏龙山庄,却是在药人还有最后一丝利用价值的时候,聚集了一众核心弟子,将其分而食之。

  只不过,食用了药人的血肉,他们却并没有获得长生不老的能力,而是统统变为了活死人……

  直到一场天火,将他们焚烧得尸骨无存,以及那些荒唐的药人炼制过程也全被损毁,这场闹剧才画上了句号。

  不,不是句号。应该是未完待续……

  变为活死人的,只有藏龙山庄的核心弟子,部分外门弟子因为资质不够而“幸免于难”。

  尽管他们接触不到甘木和药人真正的秘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变成活死人,但长生不老的诱惑太大了……

  尤其是,在绝大部分资源全都被一小部分人垄断的藏龙山庄,这指不定就是他们翻身的机会。

  一拨人如火如荼的开始了内斗,一边拉帮结派,一边开始研究药材,都拼着劲想要掌管藏龙山庄。后来胜出的那一派,竟然是最底层的弟子——因着身上岁家血脉微弱而备受欺凌的那个分支。

  几百年来,他们试图修复炼制药人的配方,却不尽人意。深入骨髓的自卑让他们以为是自己身上微末的岁家血脉才导致实验频频失败。于是为了得到精纯的血脉,藏龙山庄的人越发的行事无忌,甚至不知廉耻。

  直到岁枯出生……

  而他们,之所以会变成活死人,是因为小岁枯从暗室走出的那一天,几乎将藏龙山庄的人全都打伤了。

  在庄主的号召下,他们将曾经挖出的小岁枯的眼睛、放出的小岁枯的血分而食之,有一些地位低下,分不到“神药”的弟子,便偷偷去喝曾经锁着岁枯的木桶里的药水……

  这才是导致藏龙山庄全员覆没的原因。

  从来都没有什么外力,没有什么离奇死亡,不过是一群贪得无厌的人类自己遭受了苦果罢了。

  慕蹊在崖边看完了藏龙山庄的前世今生,有些疲惫的闭了闭眼,然后跪坐在小岁枯的腿边,将脸埋进小岁枯干瘦的大腿上,不愿起来。

  小岁枯虽然欣喜慕蹊的主动接近,却不愿她难过,只能缓缓地摸着她的头发,顺着毛,以示安抚。

  末影挠了挠头,看着慕蹊一脸呆滞的模样,不知道哪句话戳到她的肺管子了,直接自闭,再看看另一边一脸担心的小岁枯,瞬间福至心灵。

  庄主就是药人啊……自己脱口而出的一番话,必然让她联想到了庄主曾受过的苦吧……末影长叹了一口气,意识到自己的失言后果断安静如鸡。

  不过啊……末影勾了勾唇,庄主他,总算是有了心疼他、愿意陪着他的人了……

  “对不起……”良久,慕蹊才缓缓出声,声音闷闷的,还有些难捱的哭腔,“你的眼睛,甘木救不了了……”

  就算甘木真的是“神药”,从小被那样的药材浸泡,身体早就有了抗药性了。

  更何况,如果小岁枯曾使用过甘木,那这种药材她早就见过了,体内连一丝一缕的灵气都没有。

  “没关系……”小岁枯的嗓音一如既往地温和,不就是眼睛治不好吗,他当多大的事呢,伤心成这样,“姐姐不是说要帮助我亲眼看到这世界么?以后,走到哪里,你替我看,说给我听好不好?”

  “别哭了,难道姐姐不想留在我身边吗?”小岁枯的手,不由自主的有些颤抖。

  “才没有……”慕蹊嘟起嘴,嗓音还是有些暗哑。

  才没有不想留在你身边,她才没有掉金豆豆。

  “好好好……”小岁枯的语调是说不出的宠溺。

  “可是……”小姑娘的语调软糯糯的,“眼睛也要治……”

  “嗯嗯……”

  总觉得,角色颠倒了呢……

  小姑娘学会撒娇啦,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

  就这样,慕蹊成了藏龙山庄的庄主大(夫)丫(人)鬟,除了二人生活的地图变了之外,相处模式并没有变。

  闲暇之余,小岁枯“看”书、学写字,有时候还会摆弄一些乐器,慕蹊就在一边翻看药典,试图重新研究出一个能够激活小岁枯视觉神经的方法来。

  唔……变化还是有的,比如慕蹊会尽量将药草的药味剔除,实在剔除不掉的,她也会变着花样做一些糖果糕点之类甜滋滋的东西,来压一压嘴里的味道。

  “看”着慕蹊绞尽脑汁的模样,也可能是小岁枯的不安缓解了些,他倒是没有之前那般抗拒了,会结接过药碗痛快的一饮而尽,扬起脑袋,用一脸乖巧的表情来向慕蹊求一个虎摸(,,´•ω•)ノ"(´っω•`。),如果可以的话,还会来一个咸鱼贴贴。

  总之脸皮成长的完全看不出来当初是一个敏感胆怯、谨小慎微的孩子。

  慕蹊:没错,都是我惯得,叉会腰。

  就在“慕蹊把小岁枯当弟(儿)弟(子)养,小岁枯却在反向养成媳妇”的日常相处中,时光飞逝。

  一转眼,刚刚得知了自己身世的男主宋承霄,带着银子抱着剑,开始闯荡起了江湖。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哈哈,‘碧霄’客栈,好名字,好名字啊!”碧霄客栈前,意气风发的少侠抱着剑笑得开怀,“和我的名字甚是相搭,今晚,不若就选择此处留宿。”

  少侠跨过门槛,大步流星的走到前台,将一个装满了金元宝的荷包扔到了前台的木桌上。“哐当”一声,惊醒了正打盹的掌柜,也在有些老旧还泛着油光的桌面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坑。

  “对不住……”宋承霄一脸歉疚的……看着面前被砸出坑洞的桌面,真心诚意的道了个歉,“店家,来间上房……”

  你这道歉,能不能多持续一秒钟,不要转眼就忘啊喂!(#`o′)

  “哪个龟……”昏昏欲睡的人被吵醒,满脸写满了暴躁和起床气的店家,却在看到桌面上开了口、露出金色的荷包之后变了脸色,挂上了谄媚讨好的笑,“哟,我说是哪位贵客呢,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啊?”

  掌柜有些许的富态,一笑起来眼睛都要看不到了。宋承霄不知道的是,这位掌柜最厉害的本事就是过目不忘和对人精准定位,刚刚那一眼,足以让他看清宋承霄身上的配饰。

  上好的锦缎织就的衣物,身上玉佩价值千金,鼓鼓囊囊的包裹似装满了珍宝,还有估不出价格的宝剑……身份不凡,出手大方,但却是初入江湖,无防人之心,会对桌子道歉,脑子不好使还圣母心——总而言之,是只可遇而不可求的大肥羊!

  不宰他都对不起自己开的这家黑店。

  “住一晚,麻烦先给我来碗面,多加芫荽。”宋承霄大大咧咧的往旁边一坐。

  “好嘞ヽ( ̄▽ ̄)و”香菜党可以活,大肥羊你biss!“客官您稍等,面马上就来。”

  掌柜笑呵呵的应承着,手上却偷偷抓上了一把蒙汗药,想要趁着宋承霄不注意,将其迷晕。

  只可惜,胖掌柜不知道男主这种生物,光环强大的堪比小强。

  “掌柜的,给我来碗面!”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个衣着清凉、服饰异域的红衣女子站在店外,咋咋呼呼的点餐。

  一进门,满屋子的空桌子不选,偏偏就到了宋承霄面前,把手中的弯刀“哐”的一下砸在桌子上,其架势,堪比吃霸王餐的。

  “嗯?”红衣女子人还没站稳,鼻子却先动,嗅了嗅周围的味道,“蒙汗药的味道,是黑店。”んτΤΡS://Www.sndswx.com/

  说罢,还不等胖掌柜和宋承霄反应,便五指成爪,一把摁到了胖掌柜的脑袋上,内力一使,便将人爆了头。

  破碎的肉块混合着白浆和鲜血,顺着红衣美人修长的手指不断向下蜿蜒,滴滴答答的淋了坐在椅子上的宋承霄一头一脸。

  刚刚还笑眯眯的和自己说话的人,下一瞬间就被这个莫名其妙闯进来的女子爆了头,肥硕的身子像是一堵肉山,轰得一下倒了下去,砸坏了相邻的木桌。

  宋承霄整个人都呆住了。

  下一刻,他却看到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穿着伙计衣服、拿着砍刀正四面八方的向他们围堵过来,凶神恶煞的表情,让一个都不敢和外门弟子大声说话的温室小伙都快吓哭了,完全没有站起来的力气。

  那红衣女子却是甩了甩手上黏着的血污,看着满手红彤彤的,有些嫌弃的在宋承霄的锦缎华服上蹭了蹭,然后抽出弯刀,轻飘飘的甩出了一句,“就这?”

  事实证明,开黑店能得手的,基本都是耍阴招,但凡咋咋呼呼想硬刚的,基本都是炮灰。

  红衣女子将店内人全部秒杀,所用手段都是和爆头差不多的既血腥又恶心的,那把弯刀就是摆设。店内一片狼藉,红红白白的,像极了加了草莓酱的甜豆花。

  唔……说成是加了辣椒油的咸豆花也行。

  “呕……”宋承霄终是忍不住,哇得一下吐了出来。而他腹中空空,自然是呕不出什么的,只能说……哇哦……胆汁真的是绿的?

  那红衣女子觑了他一眼,仿佛在看什么垃圾。也不理他,径直的走向刚刚胖掌柜所在的前台,将其一脚踢翻。

  “啊,找到了……”红衣女子蹲下身,也不嫌脏,将前台藏好的、还沾着血的金银珠宝统统收了起来,转身便走。

  “等一下……”看着面前的人就要走,宋承霄擦了擦嘴巴,挣扎着站起身,“你不能就这么走……”

  “嗯?”那红衣女子脚步未停。这该不会又是什么伸张正义的正道人士吧?啧,好烦,杀了吧。

  弯刀出鞘。

  “你砸坏了这么多东西,你应该道歉。”宋承霄看了看满地的尸体,沉默一瞬,“店家不在了,你就向你砸坏的东西道歉吧,来,说对不起。”

  红衣女子:……确认完毕,是个傻子。

  没事,警报解除。

  红衣女子正要走,却被宋承霄拖住了裙摆,正想砍断他的双手,扭头一看,哇,惊为天人。

  emmm……也不知道这红红白白、青青紫紫的脸,惊得哪里的天人。

  “很好!”红衣女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宣布道,“小伙子你很合我的眼缘嘛,以后你就跟着我萝夏混了。”

  命运的齿轮,悄然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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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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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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