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全家穿越后,顶流爸妈咸鱼崽>第54章 穿书与重生
  另一头。

  接过巡逻任务的汪乾鸯一边背着书一边在村子里溜达,不料,被一个穿着休闲运动服、头发好几天没洗、看起来就二十出头的男子缠上了。

  对方说是这个村子的志愿者,自称是他的粉丝。

  就离谱。

  但看着那个男子满眼放光,眼底带有一股狂热,汪乾鸯就不得不怀疑确实如对方所说——是自己的粉丝。

  那个男子叫沈腾飞,并不是这个村的人。但他确实是为了见到汪乾鸯才来到这个村子里当义工的。

  沈腾飞现在很激动,他总算在开头见到了汪乾鸯。

  他是个穿书者,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了,为了守到小说男主汪乾鸯,他专门来这个破村子当志愿者,然后让自己成为男主的头号小弟,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这本小说是一本马甲文,从男主因为有了个娃被黑料缠身,然后意志觉醒,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被黑、掉马甲、继续被黑、继续掉马甲,最后男女主一起成为了娱乐圈顶流。整本小说的节奏跌宕起伏。

  沈腾飞唯一不满意的就是男女主一起出场的场面太少了。

  女主宁昭燕除了在开头和他一起发声明,简略地讲了下女主生了女儿汪丢儿,一家三口参加了一个综艺,然后和女儿一起下线了。

  整本书里,男女主的联系几乎只有电话,或者微博——女主被黑了,男主来解决,然后就......没了。

  其实这么说也不对,因为在整本书快大结局的时候,只出现在电话中的女主登场,成了世界第一的黑客,和男主一起把差点就毁掉男女主人生的大boss送给国家看管,然后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年仅12岁的女儿汪丢儿就是幕后推手!

  所以当沈腾飞发现自己穿书的时候,很快地给自己列了个计划:1.成为男主汪乾鸯的狗腿子,2.让汪丢儿和汪乾鸯的关系变好,阻止汪丢儿毁天灭地,3.跟随汪乾鸯的脚步走上人生巅峰!

  说来也巧,他理清思路的一周后,大学出现了个志愿者活动,让各个学生前往国家不同地区的穷困农村,去当志愿者。他去报名,又非常巧合地,他成为了这个综艺第二站的这个村子的志愿者!

  落在沈腾飞眼里,这就说明他是天命之子,眼下,他不乐意放过与未来老大拉近关系的机会,就眼巴巴地凑了上去。

  “大...大佬!”沈腾飞差点就把在心里想了很久的“大哥”两字说了出来,“您的女儿实在太可爱了,我看了上一期综艺,感觉是所有小孩中最聪明的那个!”

  可不是最聪明嘛,书中写到,12岁就把男女主弄得险些身败名裂,要不是最后这孩子对她父母还有一点情谊,估计失败的就是男女主了。

  汪乾鸯本来想应付几句就赶紧溜走,可沈腾飞在夸他闺女了,他就看这奇怪的小子格外顺眼。

  “那是!我闺女的智商,随我!”

  “看出来了,您女儿又乖又聪明,长得也像您!”

  “是吧?”一听这句话,汪乾鸯更开心了,“我跟你说,兄弟,我身边的人都说我女儿像我!”

  两个人这一个敢夸一个敢答,把跟拍都整得不会了。

  醒醒,这是在直播啊!

  不过好在沈腾飞也是个有眼色的,自觉聊得差不多了,才挥挥手,表示明天见。

  ......

  嘿嘿嘿嘿嘿~

  晚上,沈腾飞躺在床上,幻想着自己未来,觉得人生有望!

  别看今天没加微信,没有相互交换联系方式,但是!他在男主大哥面前露了脸了呀!小说里男主头号小弟就是在男主有黑料期间还对他不离不弃的经纪人钱山,在小说的最后,虽然遭了一点罪,但最终的财富可跟他名字一样,成了座“钱山”呢!

  一想到这也是自己的结局未必比钱山差,沈腾飞就忍不住口水直流,呵呵傻笑。

  要说穿书他也是惨,虽然确实穿到了小说的开头,但碰巧这个综艺在小说里一句概括:“汪乾鸯因为参加了一个综艺,被人看到他不一样的一面,瞬间多了好多粉丝。”

  没有过程,也没有写亲子关系,沈腾飞就觉得自己这样也没有这么幸运。

  唉,如果能穿越到更合适自己发展的时候该多好啊!

  这个想法白谣也是这么想的。

  她,白谣,宁昭燕的恋人,生活得好好的,只是因为对汪丢儿的不关心,引起对方黑化,然后两人声败名裂,她连白家都没法回。

  那一世,宁昭燕确实和汪乾鸯有一崽子,但宁昭燕和汪乾鸯可不是一对!

  他们就是各玩各的,宁昭燕与汪乾鸯两人各有一个同性爱人,而宁昭燕的爱人就是她,白谣。两人恩恩爱爱,汪乾鸯也和他的对象恩恩爱爱,都想要汪丢儿做女儿,四个人斗来斗去,倒把5岁的汪丢儿被绑架了。

  估计是他们的放弃寻找,汪丢儿黑化,也不知被谁收养,非常厉害,在汪丢儿12岁的时候把他们四人给整入牢中,在监狱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再后来,她重生了,结果老婆跟那个名叫汪乾鸯的基佬跑了。

  出于前世对汪丢儿的愧疚,她在汪丢儿五岁的时候救下了被绑架的她,然后就带在自己身边,给她最好的教育资源。

  毕竟是天才么,给予关心,也不至于和前世一样危害社会,更不会...伤了她。

  她一边照顾汪丢儿,一边追妻,最后人都给整绝望,看着汪乾鸯对宁昭燕非常好,决心放手,却被汪乾鸯害得身败名裂。

  也不知道那时候女儿怎么样了......

  白谣面无表情地看着三更半夜还在闹腾的露露,两眼放空,只觉得还是自己女儿丢丢最可爱。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一世的汪乾鸯和宁昭燕明显和上一世不一样。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热恋期?白谣不明白。

  白谣更不明白的是汪乾鸯和宁昭燕对汪丢儿的态度,看起来非常亲昵,并没有前世冷暴力的那副模样,汪丢儿也是非常阳光的。

  这一世,媳妇是我的,孩子是我的,汪乾鸯,你敢接受我的报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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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又是搬家的一天,明天叫了搬家公司,就能入住了!但是新房子里没wi-fi,唉,装wi-fi还得等登陆证下来,我太难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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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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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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