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娇妻野又辣捡个糙汉来发家>第68章:不愧是我媳妇儿
  叶春妮正吃到一半,忽然眼前一暗,有个人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她抬头,看见是何陈舟,挑了挑眉,“你的自行车没法修好?”

  又来找上她要修车费?

  何陈舟尴尬地扯了下嘴角,叶春妮给他的那五十块钱,拿在手里都是滚烫的,太羞愧了。

  “不是。”

  何陈舟摆手:“同志,其实我今日找你,是因为……咳!”

  想到要说出口的话,他觉得非常突兀,可是陆三哥吩咐做的事也要完成,只能重重咳了声,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我有个小生意想要和你合作。”

  什么?

  叶春妮一时之间还以为自己幻听,狐疑地盯着何陈舟:“你要和我合作做生意?”

  是她把心事都摆在脸上了吗?

  叶春妮摸了摸脸。

  没错,她的确是在心里盘算要搞点什么生意,自从和竹林谈论过低买高卖的话题后,这个念头更盛了。

  她坐在路边摊吃馄饨,也在暗中观察来往的人,思考究竟有什么商品能让城里的人心甘情愿掏钱出来买的。

  没成想,还没思考出来,却有个人突然坐下来,问她要不要一起做生意。

  听到她的质疑,何陈舟用力点了点头:“你没听错,我是真的想合伙做生意。”

  叶春妮觉得这个何陈舟不是在逗她玩儿的,便是不安好心。

  无论哪一点都让人厌恶,她自然没好脸色了。

  “这位同志,”她嗓音冷淡,“你看我像是那种贪小便宜,随便听听就觉得有大钱赚,然后反被骗钱的人吗?”

  何陈舟本来就不太乐意带着叶春妮做生意,要不是陆三哥要求,他根本不想来开这个口的。hτTΡδ://WωW.sndswx.com/

  一听到她拒绝,有点乐了,“你是不相信我?”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叶春妮顿觉好笑,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问相不相信他?

  即使现在是八十年代,民风普遍淳朴,偷抢拐骗的坏人没有后世那么猖狂,但也不表示没有啊。

  “我和你素不相识的,能相信你才有鬼。”

  叶春妮说着,掏出钱放在桌子上压着,嘴里叫声容婶收钱,自己也起身走人了。

  何陈舟心想这事不能怪他,任由叶春妮离开的,可背后一双凌厉的视线直射而来,让他不寒而栗的打了个寒颤,只能又追上去。

  “同志,我是真心实意的。”

  何陈舟伸出双手拦住叶春妮,脸上极力表现出最大的诚意:“你大概也看出来了,其实我并不是本地人,是从外地来到高凉县城找商机的。但是呢,我一个外地的,人生地不熟,别说其他的,连这城里的路也没能认出几条,所以才想要找一个本地人领着。一来熟悉地形,二来又节省我瞎找的时间。”

  这番话自然不是何陈舟想出来的,而是陆三哥教他说的。

  “同志,因为上次自行车的事,我觉得你是一个负责任,能信得过的人,才主动说要和你合伙做生意的。”

  叶春妮将他上下打量。

  这么长长的一段话里,她只有一句是能信的:他是从外地人。

  她看人有点准,何陈舟无论是穿着气质都不是这个小县城里的人,如果再给他加一顶帽子或者墨镜,活脱脱的大城市里的公子哥儿。

  “本地人又不止我一个,满大街溜达的都是。”叶春妮随手往后一指,“再不济你还可以找容婶,她是本地人,比我更熟悉县城里的地形。”

  何陈舟决定祭出最后武器:“同志,你要愿意和我合伙做生意,很赚钱的,你能很快成为万元户!”

  现在的万元户可是非常稀罕的,说是身份象征也不为过。

  叶春妮头也不回地跨上自行车,“我自己不会去赚?”

  何陈舟怔怔地站在原地。

  等到叶春妮的背影全看不见了,陆少臻才从暗处走出来,“怎么样?”

  “陆三哥,嫂子有点大言不惭。”

  何陈舟一副不是我没办好事而是对方不识相的表情,“她说不用靠我们,自己就有本事成为万元户。”

  不是何陈舟自夸,但凡叶春妮聪明一点的,陆三哥正在做的生意稍微分一些边角给她,她分分钟都能赚得盆满钵满。

  别人来求,他们都不会让人插手,叶春妮还能说出这么不识相的话。

  何陈舟以为陆三哥这次一定看透叶春妮的性格了,没想到陆少臻非但没生气,还一脸老怀安慰的模样。

  “不愧是我媳妇儿,连拒绝人都这么有性格。”

  何陈舟:“……”

  陆三哥,你醒醒!

  别总是无脑宠!

  --

  叶春妮前脚回家刚坐下来,后脚陆少臻也冲回来了。

  “媳妇儿,”他嗓音一扬,朝着就要往叶春妮的怀里钻:“我好想你!”

  叶春妮猝不及防地被他抱了个满怀。

  “走走。”

  她没好气地推开他:“没看见我一身的汗,你还像个大火炉一样贴过来,热死人了!”

  “热吗?”

  陆少臻的大手往后一伸,也不知道从哪里拿起一把大蒲扇,一下接一下地匀速给她扇风:“媳妇儿,我给你凉快凉快。”

  叶春妮本来想叫他再走远一些的,然而阵阵凉爽的扇风吹来,她舒服得直眯眼,模样像极了午后趴在院子里昏昏欲睡的小猫儿。

  可爱极了。

  陆少臻想捏捏她的脸,又怕被捶,只好忍着。

  过了一会儿,他试探般地问道:“媳妇儿,你在城里待了一天,是玩儿吗?为什么不带我?”

  叶春妮掀起眼皮看他一眼,又眯上:“没玩,拯救了一个在人生道路上迷途的熊孩子。”

  反正竹林听不懂,说给他听也无妨。

  “嗯?”

  陆少臻眉心轻轻抽跳:“熊孩子?”

  这形容倒是有趣,他还是第一次听。

  “就是有那种学生,学习跟不上去,家里人明明对他寄予厚望的,但嘴上总骂没出息脑子笨。学生听得多了,也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便自暴自弃不愿意再学习。”

  叶春妮随意翻了个身:“这个时候只要身边有个人,能指导一下他们的学习方法,还是有救的。竹林,我眯十来分钟,等等你记得叫醒我去挖竹笋。”

  陆少臻一看她完全睡过去的模样,忍不住了,大手悄悄摸了摸她的脸,滑溜溜软乎乎的,像剥壳的鸡蛋。

  他越发大胆,轻轻玩捏起来,正暗自高兴,一抬头没成想对上叶春妮明亮的星眸。

  陆少臻:“…媳妇儿你不是睡了吗?”

  叶春妮抢过蒲扇,一蒲扇敲下去:“你这傻小子,越来越大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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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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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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