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娇妻野又辣捡个糙汉来发家>第96章:给人做嫁衣裳
  姜兰回到家,第一时间把儿子从房间里叫出来,严厉说道:“程铭,我警告你,以后离叶春妮越远越好,不准你再去见她了!”

  程铭还期待家里人帮叶春妮找到工作,两人便可以在一起了。

  殊不知妈妈回来给了他一记重锤,让他以后都别和叶春妮见面了。

  “妈,为什么?”

  程铭自然不愿意,声音也提高起来:“你还是在意叶春妮的农村户口?她要是嫁给我了,不就可以转为城里人了吗?”

  “你个大傻瓜!”

  姜兰很少对这个唯一的宝贝疙瘩动手的,可眼下真的是太生气了,食指用力戳着他的额门:“你出来工作的第一天,我已经提醒过你了,外面很多坏人的,有什么事一定要回家和我们说。你倒好,自己看中一个不三不四的女人,还回来找我们闹,现在闹出个大笑话了吧!”

  “妈,春妮她哪里不好了?”

  程铭犟着脖子争辩:“她勤奋又聪明,你不是说过要我找一个有能力的对象吗?”

  “那我可没叫你被人骗!大傻瓜!”

  姜兰又戳他脑门:“那个狐狸精已经有对象了的!你还傻傻地要给她找工作,你是什么大善人啊?合着专门去给别人做嫁衣裳!”

  什么?

  这次轮到程铭呆住了,还楞了许久,“春妮有对象了?”他喃喃自语的:“不可能的,她看上去那么美好单纯,不可能自己去谈对象的。”

  “什么不可能,”姜兰毫不犹豫一盆冷水泼下去,“程铭你不相信的话,你回去问孙国强,他亲眼看见叶春妮和一个男人当众做了不干不净的事!”

  姜兰还不忘画蛇添足,只想儿子赶紧清醒过来,别被狐狸精迷惑了。

  “我不信!”

  程铭冲她大叫:“妈,我知道你不喜欢春妮,但你也太过分了,居然还在背后诋毁她!你嫌弃她是农村人对吧,那我也去跟她做农村人好了!”

  “你!”

  姜兰被气得几乎吐血,她辛辛苦苦打拼奋斗了二三十年,好不容易才能当上城里人,成为大家羡慕的对象,结果儿子一句说要回去做农村人?

  “我、我真要打死你!”

  姜兰气得扬起巴掌,被从外面回来的程栋梁及时拉住,“哎哎,你两母子说归说,动手干嘛啊?”

  “看看你这个不肖子!”

  姜兰愤愤地放下手,“他居然说得出要回去当农村人这种话!”

  程栋梁厉声问道:“程铭,你是不是说过这种话气妈妈?”んτΤΡS://Www.sndswx.com/

  “你们说春妮不好,”程铭也是第一次和家里人顶嘴,下意识胆怯,“我、我才口不择言的。”

  “你自己回招待所问孙国强,”姜兰将儿子用力往外推,“问清楚他叶春妮是不是有对象了的,你这个傻瓜,被狐狸精骗了还帮着说好话!”

  “问就问!”

  程铭也是赌了一口气,摔门冲出去。

  “气死我了!”

  姜兰连说了好几声气死了,好吃好喝养大的儿子居然是个小白眼狼,被外面的狐狸精随便勾一勾,连父母姓什么都忘记了。

  “一定是外面狐狸精的错!”

  姜兰恨不得吃叶春妮的肉,“也不知道教唆了程铭什么,让他晕了头去!根本半点也不像你。”

  最后一句话,姜兰是对程栋梁说的。

  街坊邻居都知道,程栋梁是一等一的老实人,从来没和父母妻子红过脸,大钱小钱也往上交,对外面的女人更是目不斜视,老实得大家都说挑担子也不会偷吃那种。

  之前大家还说程铭像他爸,从小到大这么听话也是个老实儿子。

  “他还没找老婆就和我们顶嘴了,要是真和叶春妮成了,指不定第二天就赶我们出去!”

  “你气什么,”程栋梁轻描淡写的,“程铭第一次对异性有好感,冲动一些也是在所难免的。他还真的想当农村人不成?连禾苗也不知道长什么样子的,叫他去当泥腿子没半天就跑回来了。”

  “那现在怎么办?”

  姜兰摊开双手,在外面她姜主任是很大声,但是在家里习惯一切都听丈夫的,“真的让他继续去找叶春妮?”

  “不管他,随他去。”程栋梁想了想,“你留意一下叶春妮最近有什么动静,看看能不能卡她一下,最好让她自己知难而退,以后都不敢踏足县城。”

  --

  叶春妮回到家,吃完饭放下碗后宣布一个重量级的消息,“妈,我们要搬家了!”

  梁丽英正在收拾桌子,一听愣住了,“搬家?我们要搬去哪里?”

  她们在老屋住得好好的,刚从叶家过来那会,老屋还一副萧条败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倒塌的样子。经过她们母女的齐心协力,还有竹林修补了屋顶,修补了有洞的墙根,现在老屋处处是烟火气,正住得合心合意的,为什么要搬走?

  “妈,我们搬去城里住。”

  叶春妮一句话又让梁丽英怔愣了许久,“我已经拜托孙采购给找房子了,要是有适合的我们马上可以搬去城里。”

  回来时叶春妮想了一路。

  既然要租地方开补习班,她干脆再租一个房子住下来。

  其实她最想的是在城里买个房子,直接和塘背村里的一切撇清关系——毕竟还有姓叶的那一大家子奇葩在盯紧她们,虽然上次是赶走了那些人,不过叶春妮有直觉,要是知道她会赚钱,那些奇葩一定会像吸血虫一样贴上来的。

  为免夜长梦多,搬去县城是最好的办法。

  但她也记得,现在的房子只许租,还不能买卖,私人房产可以买卖好像还要等多一两年时间,在深市成为特区经济改革后才能买卖。

  “搬去城里?”

  梁丽英瞪大眼睛,这一晚上她都是重复叶春妮的话,仿佛每一个字都听不懂,“春妮,我们是农村人,可以搬去城里住?”

  这个是梁丽英想也不敢想的事。

  梁丽英觉得她们能去城里做买卖已经是很好的了,从小到大接受的思想也是农村人比不上城里人,自认矮人一截,没想到春妮竟然说要搬去城里?

  “为什么不能?”

  叶春妮走过去揽住妈妈的肩膀,“有钱就能去城里住,我以后还要给你在城里买大房子,让你安享晚年呢。”

  “我不去!”

  梁丽英忽然生气起来,还用力拍掉叶春妮的手,“要去城里住你自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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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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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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